正文 第5章 清政府的“漢化”大開發(2)(1 / 2)

漢人在台灣的開發,最主要的是將精耕農業帶入台灣,改變了原住民粗放的農業。漢人的開發過程中,水利建設總是一個重要項目。前麵所說的彰化八堡圳是一個具體的例子,我的母校台灣大學附近的瑠公圳——今天台北市東區的一個水利係統,是另一個例子。乾隆年間,墾戶郭錫瑠開發了今天台北東區的龐大水利係統,而且跨越新店溪,連接大坪林一帶的水利係統,將山地的水源引到了台北平原。台北平原在鬱永河訪問台北時代還是個大湖。這個被稱為康熙湖的湖泊,可能是地震造成的。基隆河、淡水河以北地區,地勢卑下,湖水無法到達地勢稍高的基隆河南麵。因此,居民才必須開辟瑠公圳灌溉係統,將山地的水源引入台北盆地的東麵,並將附近若幹淤積的沼澤逐漸抽幹,將積水導入河流。

瑠公圳和八堡圳這種灌溉係統,都是漢人知識分子將中國灌溉工程經驗引入台灣,根據當地情況設計的龐大灌溉工程。另有一種係統,則是客家人發展出來的水利設計:山坡地和山坡台地的池塘。二三十年前,在桃園地帶,我們還能看見許多大小池塘,分布在村莊附近,甚至在民宅的前麵。這些池塘彼此以渠道相連,調節水流,儲蓄積水,灌溉田地。

經過漢人屯墾者的這些努力,本來滿地都是熱帶或亞熱帶植物的土地轉化成熟田。一代又一代的漢人農夫,用長期累積的精耕細作經驗,將台灣發展為一年多熟的稻米生產地。19世紀初以後,台灣生產的米糧,可以供給南到閩、粵兩省,北到天津、北京的諸多地區。台北板橋林家(板橋林家

即林本源家族,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自台灣清治時期發跡於台北板橋。“林本源”並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板橋林家的“商號”。)就曾經運送十幾萬石糧食,接濟清末華北的糧荒。

除了稻米耕作以外,漢人也發展了蔗糖工業,驅牛拉磨,榨取蔗汁,製造食糖。在日本占領以前,台灣糖已經是東南亞著名的食料商品。漢人也在內山煎樟樹片19世紀末,台灣橫跨景美溪的木製引水管。清乾隆五年(1740)由郭錫瑠獨資興建,於乾隆三十七年(1772)完工,原名“金合川圳”,後為紀念郭錫瑠而改稱“瑠公圳”。

煉取樟腦——又是一種很有價值的商品。在化學香料合成以前,樟腦是重要的香料來源,台灣的樟腦曾經是世界的重要產品。漢人從福建、廣東引入茶種,在台灣的山地普遍開發茶園,焙製茶葉,運銷世界各處。今天台灣的“包種茶”,就是英、美的茶商向台灣預訂茶葉,所謂“包種”即“預包、種植茶葉”的意思。包種茶以及台灣出產的烏龍,到今天還是世界名茶品種,隻是今天台灣的產量,已經不能和印度的茶產量相抗衡。這些經濟作物的開發,以及精耕農業生產的米糧,將台灣的產業在兩三百年之間,從新石器時代的水平,迅速地提升到近代的水平。

族群特色鮮明的社會結構

開發台灣的漢人,主要來自三個原鄉:福建的泉州、漳州和粵東的客家。泉州人因為和鄭成功政權的特殊關係,來得最早。鄭氏的基地在泉州,所以泉州人在台灣大多分布在沿海城鎮及其附近的田地。漳州人來得比較晚,退而求其次,立足於內陸的平原。最晚到達開發台灣的一批漳州人,是轉入宜蘭的吳沙集團。客家人來得更晚,平原地帶已經被福建人占據。於是,客家人不得不進入山坡和丘陵,分布在平原後麵的台地。從今天的新竹、苗栗,延伸到高雄、屏東的山坡地,都是客家莊的分布地區。

這三大族群各有自己的分布地區。但在開發過程之中,爭奪資源在所難免,族群之間的鬥爭,往往升級為械鬥。大規模的械鬥可以牽動數萬人,彼此仇殺,為時數月之久。閩客之鬥、泉漳之鬥,是台灣曆史上常見的事件。其實,族群鬥爭,不僅限於這三大族群之間。上述三大族群,每個族群內部也有鬥爭。例如,台北地區,今天的萬華和淡水,曾經有過兩個商幫的鬥爭。其中一幫是和廈門做對渡貿易,另一個是和泉州(晉江)做對渡貿易。這兩個商幫分別稱為頂郊和下郊,頂郊和下郊的武裝衝突也非常激烈。在台灣各個地區,都有地區性的族群鬥爭:城南、城北,或者這個姓與另外一個姓。所謂分類械鬥,是台灣曆史的特色。

台灣的宗教活動也和大小族群意識有關。例如,三山國王就是客家人的守護神,清水祖師、保濟大帝分別是泉州人、漳州人的保護神。最大的保護神是媽祖,媽祖威靈超越所有的族群,成為華南的主要信仰。可是,一個族群的媽祖廟和另一族群的媽祖廟之間,還是有所區隔。族群活動平常就以祭祀為中心,組織了巡境、分香等定期活動。這些活動將群眾納入組織,無事的時候,彼此幫忙,有事的時候,就結合成一個械鬥的作戰體。這種族群的分野,在今天台灣的民主選舉活動中,也還是相當重要的幹擾因素。

台灣的大業戶,在清代形成類似貴族的當地階層。例如,板橋的林家,以屯墾富甲一方,曾經捐資修建台北城牆。台中的林家,太平天國戰爭時曾組織“台勇”,參加左宗棠的湘軍,立了戰功,在台中世代顯赫,成為最大的家族。嘉義的王家,是嘉慶時代平定海盜的王得祿的後代,因為戰功被封為子爵,乃是台灣曆史上少見的有爵位的人家。新竹的鄭家和彰化的施家,都分別是和鄭成功、施琅有家族淵源的大戶人家,累世據有大片土地,也號為豪族。新竹鄭家和施家,子弟頗多科名,曾經合力調解客、閩械鬥,促成兩個族群組織“金廣福”(清道光十五年(1835),粵籍人士薑秀鑾及閩籍人士林德修、周邦正在清政府的支持下,共同設立的閩粵合股之武裝拓墾組織(俗稱金廣福大隘或金廣福墾號)。),共同開發內山。這些大族被日本學者東嘉生稱為“儼然一方領主”。因此,在清領時代,台灣的官府實際上權力有限。台灣由這些當地的大業戶、地主、豪門把持,他們集合力量,發展了台灣,實際上也控製了台灣。這些現象在中國中原以外的開發曆史上,各朝各代都有發生,台灣這一頁曆史,隻是中國開發史上較為晚近的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