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是一個崇尚戀愛自由的民族。追求自由、忠貞的愛情是壯民族戀愛道德觀的重要特征,其中的現實表現就是“倚歌擇配”、“不落夫家”、“男嫁女婚”等。可以說,這些場景給予婦女更多的自由空間,使婦女發揮出更多主人翁的作用。而在眾多的壯族民間故事中,很多青年男女成了反對封建勢力、爭取婚姻自由的先鋒。例如,《馬骨胡的故事》說:馱娘江泮養馬人家的姑娘阿冉,與彼岸的後生獵手阿列相愛,但貪婪荒淫的土司從中作梗。後來阿列勇敢地射殺了土司,與阿冉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這樣的愛情故事還很多,有《老三與土司》、《文龍和肖尼》、《仙湖淚》、《蝴娘》等,它們內容情節各有差異,但主題思想是一致的,都是反映壯族男女青年對封建勢力的鬥爭,體現出他們自由忠貞的愛情觀。尤其在這類故事中,不少女主人公都具備美貌、勤勞、善良和忠貞不渝等形象,如長歌《幽騷》中的女主人公、師公唱本《唱秀英》的秀英等,這就表達出壯族人民對女性較高的道德期待和評價。
壯族是一個崇尚團結和睦的民族。壯族的稻作文化是一種具有安定、團結、和諧內涵的文化,梁庭望教授指出:“這種價值取向直到現在也沒有多大變化”[20]。一是社會各成員的團結互助。《傳揚歌》唱到:“壯家講互助,莫顧自家忙”;“春耕待翻土,有牛要相幫,老少齊下田,挨家幫插秧”。平時要注意避免因小事而引起的摩擦:“莫爭一株樹,莫搶一兜菜,莫為雞相吵,莫為狗傷人”。應該說,這種道德要求是沒有性別分層的。二是夫妻之間的恩愛和睦。《傳揚歌》教導人們:“夫妻千千萬,牢記在心間;花山成伴侶,結發情義長”。還說:“一家兩夫妻,相敬不相吵;家事多商量,和睦是個寶”。顯然,這種倡導與封建式的“夫唱婦隨”是有很大區別的。《傳揚歌》尤其強調夫妻的對等義務:既反對丈夫虐待妻子,因為“惡狗才咬雞,蠢漢才打妻”;也反對“一藤纏三樹,情義薄如水”,即妻子不能背棄丈夫。三是家庭各成員的敬老愛幼。《傳揚歌》要求在家庭內部不僅要“兒女共撫育”,而且要“老人同敬養”。在《布洛陀經詩》裏已經較多地出現了“孝”、“敬”、“禮”等概念,它們都是壯族家庭走向規範化的反映。而直至今天在生產活動中還普遍存在的“多饒製”,可以說就是壯族團結互助道德的現實表現。
三、壯族道德要求及兩性角色差異
漢克斯指出:“代代口頭相傳的大眾禮儀和規範設立了涇渭分明的性別界限,一般限製婦女出行和行動的能力,對那些違規者加以批評或懲罰。”[21]壯族的道德規範雖然有較多對男女雙方一視同仁的內容,但就總體而言,尤其在封建專製盛行的時候,這種一視同仁是居於次要方麵的,而占據主要地位的則是兩性在道德義務上的不對等性。這種情況的存在,既是壯族生產方式自身演變的需要,也是“三綱五常”等中原封建倫理道德強勢浸潤的結果。
一是婦女對男人的順從和伺候之德。本來,壯族女性是最具有追求自由的傳統的,但是隨著社會分工的改變和封建文化的影響,“婦人從人者也”的思想觀念也成為她們揮之不去夢靨。尤其基於“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訓誡,為了將來做個賢惠媳婦,每一位壯族女性自兒童時期就開始按照社會性別角色期待向著“伺候”的方向靠攏。雍正時期的壯族詩人黃彥坊在《女工詠六首·扯棉花》中寫到:“寒閨隱隱一燈紅,十歲姣娃學女工。玉手纖纖偏耐冷,扯棉聲過竹籬東。”乾隆時期的顏嗣徽在《歸順直隸州誌》中的描述更為直接:壯族地區婦女人人能織,並且“未笄之女即學織。”同樣是這個年紀,男孩大多還是無拘無束地嬉戲玩耍呢!另外,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裏,壯族學校教育是少數男子才可享受的權利,社會上根本不存在為女子開設的學校,即使有少數開明人士在家設塾延師教授自家女子,其教育內容也無外是《女誡》、《烈女傳》、《女孝經》、《女訓》之類,這不過是“順從”教育的係統化而已。另外,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的道德要求,在解放以前的壯族婚姻中占據著相當的位置,比如壯族長歌《達穩之歌》、《達備之歌》就是對此所進行的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