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壯族哲學思想與性別平等(3)(1 / 3)

到了宋元時期,壯族論理道德開始出現係統化趨勢,從而為後來壯族傳統道德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其主要表現是:其一,出現了一些壯族倫理道德的經典。比如,大約形成和完善於宋元的《布洛陀經詩》作為壯族的“百科全書”,也較能體現壯族倫理道德的係統化特征。而流傳於紅河水流域的《盤同古》,乃是壯民在婚宴夜晚唱的歌,其主要內容就是“借用婚筵向親朋好友,尤其是青年後生,講述壯族祖先盤和古再造人類的故事和婚姻的來由,教育青年人要珍惜婚姻之幸福。”[19]其二,出現了一些思考倫理道德問題的文人士人。唐宋時期,壯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有了較大發展,不少地方設立了府、州、縣學乃至書院,一些富家子弟得以受到良好的教育,並撰寫或留下了不少文章,使我們今天能對當時的壯族思想窺見一斑。比如,唐代中期的韋敬辦、北宋時的馮京等都是他們的代表。到明清時期,經過改土歸流後的壯族地區,在倫理道德與中原進一步接軌,尤其產生了被稱為壯族“道德經”的《傳揚歌》。《傳揚歌》在壯話中叫“FwenCienz。Yiengz”,它用質樸的民歌語言唱說了壯族人民的倫理道德思想,以及從社會到家庭各個不同層次的道德規範。長期以來,壯族人民廣泛傳唱《傳揚歌》,以它作為倫理道德的教科書,作為人們處世的準則和評理斷事的依據。《傳揚歌》是壯族倫理道德係統化、理論化的表現和結晶。曆史進入近現代,壯族地區已形成較為完整的傳統道德規範,包括婚姻家庭、生產勞動、社會政治等方麵。此時,壯族文人學者的數量和水平也有了新突破,他們不少人著書立說,闡釋自己的人生觀和倫理道德觀,甚至出現像黃朝桐《我的道德觀》這樣的專著。

以上就是壯族倫理道德的發展簡史。應該說,壯族倫理道德的演變軌跡,也是男女關係及社會地位沉浮變化的過程。在壯族倫理道德由無到有的過程中,以布洛陀和姆六甲為代表的男女兩性起著同樣的作用;而壯族倫理道德所要調整的對象,有女性的也有男性,甚至以男性居多,比如對“好相攻擊”惡習的製止等。隨著階級社會和剝削製度的鞏固和發展,壯族論理道德的製訂者和監督者更多地變成了男性,而它們所調整的對象也更多地是女性,那些直接涉及女性的專門道德更是如此。比如,經詩《解婆媳冤經》所要敘述的,就是“先前媳婦妖,過去媳婦浪”問題。當然,壯族是一個女性文化比較突出的民族,即使在總體上不利於女性的倫理道德發展時期,類似韋敬辦“庶男傑壯,妙女更極”的思想也還是相當多的。到了近現代,壯族論理道德中體現男女平等的意蘊就越來越多了,如吳淩雲的“男女平等,共享太平”,左右江革命時期的“男女共受教育”等。

二、壯族道德規範與兩性義務對等

倫理道德作為人們共同生活的準則、規範,是對人們之間應盡義務的一種規定。從性別關係來說,一種倫理道德如果對男女雙方規定了相同或相似的義務,那就體現了平等原則,否則就是不平等的。壯族有著較為突出的女性文化,其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在倫理道德方麵有著較多男女相同或相似的規定。

壯族是一個崇尚勤勞節儉的民族。因為壯族是稻作民族,稻作的複雜性決定著不論男女都必須努力參與勞動。比如,《傳揚歌》認為,勤勞是最重要的美德:“說千言萬語,勤勞是頭條”。因為“勤勞是泉水,長流不枯竭”,“持家靠勤儉,興家靠勤勞”。即人們要學會做人,就要從勤勞做起;無論男女,隻有勤勞才能得到人們的敬重。《傳揚歌》還說:“每天懶洋洋,嘴巴比人饞,田裏長野草,何處收新糧?”聯係壯族社會“男逸女勞”的角色分工習慣,這裏所指責的應主要是男性。而壯族女性由於“忙裏忙外”,所以經常得到各方麵的讚賞。比如,清初的劉新翰在《澄江勸農口號》描述到:“叱牛分秧去複回,綠蓑青笠繞江煒。長官亦是農家子,一見良苗開口笑。”這就表現出對男女勞動者的高度讚賞。很多壯族山歌也經常作出這樣的倡導,比如:“妹妹愛我愛她,妹妹愛我會種地,我愛妹妹會紡紗。”而雍正時期的農賡堯在《村女赤腳行》、《山行口號》中,成功地塑造了熱情、樂觀、純真的壯族勞動婦女形象;在《百鳥衣》、《達旺節》、《一幅壯錦》等眾多民間故事中,婦女也是以勤勞、能幹的形象出現的。當然,節儉與勤勞是相輔相成的,《傳揚歌》有雲:“夫妻一條心,勤儉持家忙,苦藤結甜果,家貧變小康”。可見,這是對男女的共同期待與要求。

壯族是一個崇尚頑強勇敢的民族。嶺南惡劣的自然環境賦予壯族先民以頑強勇敢、富於抗爭的民族精神和氣質,這種精神和氣質在民間故事中得到充分的表達和體現。一是與毒蛇猛獸做鬥爭的故事,比如《殺蟒哥》、《石良》、《水珠》等。在遠古時期,嶺南眾多的毒蛇猛獸構成最大的威脅,因此人們要生存下去就必須奮起抵抗。《殺蟒哥》、《石良》裏的大毒蟒“長十來丈,有大水桶般粗”,而勇猛健壯的壯族青年“殺蟒哥”挺身而出,經過生死搏鬥,終於為民除了害;《石良》中的主人公甚至為此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二是與妖魔鬼怪做鬥爭的故事,比如《人熊婆的故事》、《勇敢的阿刀》、《七鼻老妖》等。其中,妖魔鬼怪都是一些擬人化的動物,它們凶殘而且狡猾,但最終還是被勇敢機智的勇士所製服。三是與自然現象做鬥爭的故事,比如《布伯的故事》、《候野射太陽》、《挨朱奴》等。其中,擬人化的雷王、十二個太陽、風公風母等,都給壯族先民帶來過災難,因此這些英雄才與它們進行殊死搏鬥,有的甚至犧牲了寶貴生命。四是與反動統者做鬥爭的故事,比如《莫一大王的故事》、《岑遜王》、《儂智高的傳說》、《逃軍糧》、《寶葫蘆》、《神醫三界》、《財主和農民》等等。它們所讚美的形象,有的是帶領人民反抗漢族統治者的民族英雄,如莫一大王、岑遜王、儂智高等;有的是與本民族財主、土司進行鬥爭的傑出人物,如農民、三界、達英等。以上所說的這些人物,都是“普遍性的人”即男性,他們無疑擔當了壯民族勇於抗爭的道德使者。當然他們不是孤獨的,因為在一定程度上壯族婦女也肩負著這樣的使命。比如,《月亮妹》中的月妹,為了給大地帶來更多的光明而付出自己一生的追求;《媽勒訪天邊》的孕婦,為了給大家尋找光明和尋找“終極存在”,而甘願奉獻自己的青春、兒子的青春;《救月亮》中的瑪霞,為了人類的光明幸福,敢於同自然災害做殊死搏鬥;《逃軍糧》中的莎英,不僅用乳汁和鮮血哺育了義軍,更用精神激勵了整個民族。如果說這些都是故事裏的人物,那麼眾所周知的班氏娘娘、瓦氏夫人以及太平軍中的“大腳女人”,就是實實在在的女中豪傑、巾幗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