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壯族哲學思想與性別平等(2)(1 / 3)

由性別二元結構引出的宇宙二元對立關係思想,是世界許多民族所共同具有的。美國學者漢克斯說過:“雖然我們可以承認‘婦女和‘男人範疇的曆史及社會性質,而且經常對那些無法歸入這兩個範疇的個人興趣不已,但對於世界上大部分文化而言,婦女/男人是一個基本的二元係統……實際上一些語言學和社會學理論家的論點指出,性別對立是將事物分為二元對立麵的普遍趨勢的根源”[13]。基於布洛陀和姆六甲作為“伯乜”創造宇宙萬物的思想,《布洛陀經詩》也包含著豐富的、由性別二元結構引出的宇宙二元對立關係的思想。

從哲學本體論的角度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具有規定性,而這種規定性是由“終極存在”所賦予的。《周易》有雲:“一陰一陽謂之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依此而言,在壯族及其先民的眼裏,“伯乜”也應該具有“終極存在”的屬性,所以它們對各種“存在物”的本質和內容可以起到某種規定作用。深入研究我們確實發現,《布洛陀經詩》中就富有這樣的寓意:既然宇宙及萬物是由具有特定性別關係的布洛陀和姆六甲創造的,所以它們的存在也必然具有性別二元結構的特征,即是說也以類似“倌叭”、“伯乜”、“剖婭”的模式而存在。比如《造房園網經》說:布洛陀派巢氏王下來,“他教人們建住地,他教百姓做房屋”;“造房屋穀倉、就從那時起,造夫妻父母、也從那時來。”在這裏,製造或劃分“倌叭”、“伯乜”顯然是被作為布洛陀、姆六甲造萬物的一個重要內容甚至是核心內容來看待的,既然如此,“伯乜”就必然成為萬物存在的規定性或貫穿於其中的主線。所以在《祝壽經》中就有一段隱喻事物都以“配對”形式存在的敘述:“鑼鈸配嗩呐,星星繞月亮,公羊守母羊;父親陪母親,相伴成新婚,密似蜂進窩,親如榫進洞,勤像魚下籪,絞成對鴛鴦,如青春男女。”而在《造火經》中,布洛陀和姆洛甲曾這樣教人們砍樹造火:“你砍樹成節,你砍樹成段;以七節做公,用九段做母;拿去安四周,拿去做灶口。”即是說,隻有把握“陰陽合德”這一本質才能造出了旺旺的火苗和火一般的生活。

《布洛陀經詩》所反映和體現的壯族性別二元結構思想具有深厚的基礎和廣泛的影響。比如,在《贖穀魂經》和《祈禱還願》等篇章中,均有把秧田叫做“母田”的說法。《祈禱還願》有雲:“上塊做秧田,下塊做母田;要母牛去犁,要公牛去耙;要糯穀去播,要粘穀去撒。”把舉行過祭祀儀式的田塊稱之為“伯那、乜那”(Bohnaz、Mehnaz,即公田、母田),這種習慣在目前的壯族地區還是時有所聞。並且,要用母牛和公牛一起耕作,似乎也有特定的寓意:一陰一陽才順乎“豐饒”之道;而禽畜“無母也繁衍”、穀物“無種也繁茂”的情況,都不過是一種美好的願望而已。又如,有些壯族神話認為:太陽是女的,月亮是男的。當時大家都是赤身裸體,女的因為害羞而帶了很多金針,出來時光芒四射,使人們眼睛受刺而不敢看她。而有些神話則認為:太陽是父親,月亮是母親。他們共同生下12個小太陽,把大地照得焦燥。後來人間英雄用箭射落10個小太陽,並把另外兩個也給閹割了。由於閹得不幹淨,兩個小太陽還能生育,但所生的兒子隻能發出弱光,這就是星星。即便如此,太陽仍怕人們的怪罪,所以一出來就會把兒孫們吞食下肚,並灑下了滿地血痕,這就是早霞、晚霞的來曆;而作為母親的月亮隻能暗自悲傷、哭泣,這就是早晨露水的來曆。[14]另外,在現實生活中分“公母”、比剛柔的現象至今仍十分普遍。這些都說明性別二元結構的世界觀在壯族地區紮下深根、遠為流傳。

“伯乜”作為宇宙的“終極原因”,還表現在能夠對萬物的存在秩序、存在形式起規範作用這一點上。《布洛陀經詩》在頌揚布洛陀、姆六甲的創世神功時,就典型地表達了這種壯族式的“人是萬物的尺度”的思想。一是為自然界製定運行規則。《造天地(一)》說:“遠古先造天,然後才造地;天罩地不周,天蓋地不全。把地往裏收,把地往裏攏,成丘陵高山,成縱橫山脈;王造物遮天。”即布洛陀和姆六甲不僅造出天地,也為它們的合理搭配、和諧運行做出貢獻。在《造天地》(三)中,布洛陀在“上麵”看到天地未分,就傳令授印讓盤古去造地、造石頭、造月亮和星星,並且使它們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從而使宇宙有序化:“太陽有位置,北鬥有軌跡;月亮有地方,星星有道路;春秋連冬夏,黑夜連白晝。”結合有關的神話傳說來綜合解讀《造萬物篇》和《造人篇》,可以說“定萬物”也是布洛陀和姆六甲的一個重要神績:原來天地間的花草魚蟲、人畜鳥獸都是無名無姓,無所歸依,不知所往;後來布洛陀給萬物起名安姓,定下動植物的活動規矩,於是才有了井然的生活秩序。二是為社會創建管理模式。布洛陀和姆六甲在造天地以後,緊接著就是創建社會管理模式。比如,在《造萬物篇》之後出現的《造土官皇帝篇》說到:古時沒有土司來做主,沒有皇帝管天下,“世間亂紛紛”,“天下無章法”。後來,布洛陀和姆六甲“造一人做主,造一人做君,造一人掌印,造土司管族,造皇帝管國”,“造官又造府,建州又建縣,天下才有主,公事有人管”。可見,壯族先民正是借助於“伯乜”的權威,初步解決了“官府”的“合法性”問題。也正是基於此,該篇才接著理直氣壯地提出了“守法”的原則和要求:整個地方的人都要支持土司,全天下都要納官稅官糧,這樣才能“土司像土司,皇帝像皇帝”。三是教人們遵守倫理道德。《布洛陀經詩》是通過編製“古事”、“古規”來彰顯各種倫理道德的,並且通過“去問布洛陀、去問姆六甲”的方式來讓人們體會到違背倫理道德的錯誤與代價。在《倫理道德篇》中,布洛陀和姆六甲經常循循善誘,耐心講清問題的症結,明確指出“解冤”的方法,最終化解父子、母女、兄弟、婆媳之間的矛盾,從而維持了家庭的和睦氛圍與和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