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可持續發展戰略(二)(3 / 3)

1996年10月26日,由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外交部、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國家環保局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共同召開的《中國21世紀議程》第二次高級國際圓桌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旨在進一步擴大中國政府與有關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和企業在環境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在代表中國政府講話中指出,製定《中國21世紀議程》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中國今後乃至下個世紀發展的戰略選擇。

到1996年底,中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已有2/3以上的省份成立了地方21世紀議程領導小組。一些省市製定了地方21世紀議程和行動計劃,其中包括人口最多的四川省、煤炭能源基地山西、中國最貧困的省份之一的貴州省。

截止1997年6月,林業部、水利部、勞動部、國家環保局、國家海洋局等5個部門製定了本行業21世紀議程行動計劃;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21世紀議程領導小組,7個省製定了省級21世紀議程,8個省正在製定之中。

1997年10月4日,在沈陽召開的聯合國全球城市可持續發展97年會上,一項旨在推行全球城市可持續發展進程、采取聯合行動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沈陽宣言》誕生。

1997年11月,國家計委、國家科委經國務院同意,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地方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在北京、湖北等8省市和大連、哈爾濱、廣州及池州地區等8地市開展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地方試點工作。

六、中國關於環境與發展問題的立場

1992年6月3—14日,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地球首腦會議)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180多個國家和地區、6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和118個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了大會。中國總理李鵬出席了這次首腦會議,並發表講話闡述了中國政府在環境與發展問題上的原則立場:

——經濟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保護環境是全人類的共同任務,但是經濟發達國家負有更大的責任。

——加強國際合作要以尊重國家主權為基礎。

——保護環境和發展離不開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處理環境問題應當兼顧各國現實的實際利益和世界的長遠利益。

1997年4月8—12日,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聯合國總部舉行。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在會上發言,就如何加強環發領域的國際合作發表了5點看法:

(1)加強國際合作是環發大會的靈魂,是發展中國家有效實施《21世紀行動議程》不可缺少的條件;(2)恪守《裏約宣言》所確立的基本原則,是國際環發合作的基礎。雖然裏約大會結束已有5年,但是指導國際合作的基本原則並沒有過時,這些原則不容改寫;(3)處理好跨領域問題,特別是資金和技術轉讓問題是國際環發合作的核心。發達國家應拿出更有效的措施,兌現關於官方發展援助占國民生產總值0.7%的承諾,同時還應采取切實行動,優先考慮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有關的技術;(4)為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一個有利的外部環境應是國際合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當前環發領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和令人憂慮的問題,主要是,在環境立法中要求發展中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借口設置貿易壁壘的意圖更加明顯;(5)國際合作需要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的共同努力,聯合國應加強在這個方麵的作用。5年來,聯合國在環境立法領域做了許多工作,但在動員資金開展具體合項目方麵還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1997年6月23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在出席聯合國專門審議環境與發展問題第19次特別大會發言時說,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轉讓技術是國際環發合作取得進展的重要條件。但令人遺憾的是,大多數發達國家至今還沒有兌現他們的承諾,有些發達國家甚至以保護環境為借口推行新貿易保護主義,給發展中國家實現持續發展的外部環境帶來了十分不利的影響。在執行《21世紀議程》的過程中,出現了新的不平衡,即:重環境,輕發展;重領域,輕跨領域問題;片麵強調本國自身的努力,國際合作滯後。對於今後環發領域的國際合作,宋健提出如下幾點主張:首先,要大力推進環發領域的科技合作。國際社會應共同努力,用靈活多樣的合作方式,拓展科學技術在環境與發展領域的開發應用;其次,要按照《裏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規定的原則,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使他們能夠通過擴大貿易和利用外資增強自身的發展能力;第三,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扭轉當前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急劇下降的趨勢。另外,宋健也呼籲發展中國家在積極爭取國際支持與援助的同時,充分發掘自身潛力,不要重蹈發達國家“先汙染、後治理”的覆轍。

1997年12月8日,中國代表團團長、林業部長兼國家計委副主任陳耀邦在京都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會議高級別會議上發言指出,中國支持通過一項符合公約和“柏林授權”的議定書或另一種法律文件,同時反對給發展中國家增加任何新的義務,並反對啟動任何企圖為發展中國家規定新義務的談判。

當談到中國對付氣候變化問題時,陳耀邦團長說:“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中國是氣候變化不利後果的受害者之一。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中國是世界上前10個批準《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國家之一。巴西裏約環發大會後,中國政府製定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國務院專門成立了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氣候變化協調小組,在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已考慮氣候變化的因素。”陳耀邦團長表示,作為一個擁有12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中國願為對付氣候變化作出更大的貢獻,但麵臨巨大的實際困難。中國的人均年擁有電隻有700度;中國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隻占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1/7;中國還有近6000萬人尚未解決溫飽問題,一些農村和邊遠地區的人民還處於無電或缺電狀態。因此,消除貧困和發展經濟仍是中國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在談到減排溫室氣體的問題時,陳耀邦指出,中國在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之前,不可能承擔減排溫室氣體的義務;中國在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之後,將仔細研究承擔減排義務。在此之前,中國政府將根據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努力減緩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率。目前正從四個方麵采取措施:第一,努力控製人口增長率,爭取在20—40年後實現人口的零增長;第二,鼓勵並推廣節能技術,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第三,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采取措施增加利用水力、風力、太陽能及核能,逐步減少礦物燃料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第四,通過繼續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治理荒漠化、發展生態農業等,加強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