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藥石罔效,生命終止(1 / 1)

2009年8月4日淩晨兩點,我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告知樓興娟病危,我們父女立刻帶上早就準備好的衣服鞋襪,開車趕到醫院。將近四點鍾,她停止了呼吸,靜悄悄地走了,似乎沒有痛苦,但也沒有留下半句遺言。我們把她送進太平間,換上了衣服,和院方定好了8月6日舉行遺體告別儀式之後,就開車回家。路上車輛極少,大約將近五點鍾就回到了家裏。突然襲來如此重大的變故,怎麼睡得著?我沒有躺下休息,而是立刻打開電腦,用我彈指如飛的打字速度,含淚寫下了一篇訃告,實際上是一篇悼辭,不,是一篇自責書,是一道罪己詔!

早晨六點多鍾,這篇將近四千字的訃告上傳到我的博克上。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怎麼會有這樣快的寫作速度。心裏積攢已久的話,簡直是噴薄而出!(為保持原貌,內容雖然和前麵有所重複,也不作修改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