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士兵姓宋,名叫骨秀,他年紀不大,隻有十五歲。他和眼前的這位隊長都屬於玉京城治安巡邏隊。
按理說,宋骨秀這麼大年紀是入不了治安巡邏隊的,說起這點來就不得不提到他的父親。
宋骨秀的父親也是一名治安巡邏兵,隊裏人都稱他老宋。老宋人緣很好,修為不錯,很快便被提拔為一名巡邏隊隊長。
但是,老宋的脾氣太過耿直。在一次的出任務中被人打成了重傷,送回家中後不久便撒手人寰。他死之前將年幼的兒子托付給了軍中摯友常康,也就是眼前的這位隊長。
常康為方便照顧骨秀,便利用職務之便,將他吸納成了他巡邏隊中的一員。
聽到隊長提起自己的父親,宋骨秀的不僅是臉蛋泛紅,連眼圈也紅紅的了。常康見他這般模樣,後悔地恨不得扇自己兩大嘴巴。
他平時大嘴巴慣了,說起話來總是沒個節製,任何人到了他的嘴裏都可以變成開玩笑的對象,也因為如此得罪了許多人,否則憑他的修為,又豈是個小小巡邏隊隊長!
這個骨秀其他都好,自從進了自己隊裏,什麼苦活累活都搶著幹,從來不曾聽到他有任何的抱怨,修煉起來也是十分刻苦,最近更是精進不淺。
唯一令常康有些不爽的是這小家夥臉皮太嫩,開不起玩笑,每次一開玩笑,骨秀都會鬧個大紅臉,加上他本來就皮膚白皙,一紅臉看起來就像個小姑娘一樣。
宋康一直都想不明白像老宋那般粗糙的漢子怎麼會生出這麼一個俊美的少年郎。
這個骨秀與他所認識的老宋從身材到相貌,從裏到外,從上到下,沒有一點相像的。
除了一點!
常康在心裏恨恨地想著,這一點偏偏是老宋最不好的一點!那就是脾氣。骨秀遺傳了老宋執拗的牛脾氣。
無論對事對人,宋骨秀總是喜歡鑽牛角尖,隻要是他認為對的,就非常的堅持。就比如眼前的事,他就和宋康杠上了。
“骨秀,我問你,你還記得我們巡邏隊是屬於什麼軍隊嗎?”
“我們屬於皇城禁軍,直接受皇上管轄。”宋骨秀毫不猶豫地高聲回答。
“那我們怕什麼人嗎?”
“不懼任何人,因為我們受皇上直接管轄,替皇上管理玉京城,維護玉京城的安危。”宋骨秀依舊毫不猶豫地高聲回答。
“好,那我問你,按照以往的慣例,現在我們走進去的結果是什麼?”
宋骨秀這次沒有毫不猶豫,他猶豫了,猶豫了片刻後,方才有氣無力地低聲回應常康:“被小世子罵一頓,然後被攆出來。”
“不錯。雖然有禁令,但這些豪門世家的子弟又豈會真的放在眼裏?隻要不出了太大的人命案子,是不會有人對此過問的,包括陛下平時都是睜隻眼閉隻眼。所以說啊,這巡邏隊是個吃力不討好的職務。”
說著說著,常康倒起了苦水,接著他忽然猛地一拍雙手道:“我聽人來報小世子大鬧風清樓,原以為是小世子又在欺淩他人,故而急忙趕了過來。”
“但是結果看到的卻是他吃癟,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出這個頭呢?這些世家子弟仗著祖輩的福蔭,橫行無忌,霸道慣了,如今有人能替我們好好修理他一番,又何樂而不為!”
他越說越興奮,雙目散發著熾烈的光芒,雙手更是不住地摩搓。看樣子,他恨不得親自上去揍小世子兩拳才爽呢。
“可是,無論如何,最後遭受損失的,不都是這些無辜的百姓嗎?比如今天的風清樓。”
處於亢奮中的常康身體陡然一震,似是受到了什麼觸動。他俯過身來,拍了拍宋骨秀的頭盔道:“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曆來受苦受難的,不都是平民百姓嗎?”
宋骨秀沒有說話,他抬起頭,靜靜地眺望風清樓,不知在想些什麼。
“不要胡思亂想了,將來若你有能力了,再來改變這一切吧。現在說什麼都為時尚早。”常康也轉過頭去,看了眼風清樓。那裏,小世子還在叫囂著些什麼。
骨秀依舊沒有說話,隻是靜靜地眺望,幾乎成了雕塑。
過了許久之後······
“隊長。”
“嗯,什麼事?”
“你剛才用錯了詩詞,‘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是說朝代興亡,最終受苦的是百姓,而你想表達的和平年代,受苦的是百姓。所以你用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