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藏
宋代趙升《朝野類要》四“蠟彈”章說:“以帛寫機密事,外用蠟固,陷於股肱皮膜之間,所以防在路之浮沈漏泄也。”史書最早記載以蠟丸密藏情報是在756年,《新唐書·顏真卿傳》:“肅宗已即位靈武,真卿數遣使以蠟丸裹書陳事。”
蠟丸也稱為“蠟書”或“蠟彈”。唐代宗大曆元年,華州節度使周智光謀叛,局勢岌岌可危。唐代宗欲密令河東副元帥郭子儀率兵回京平叛,但是京師四周均被周智光的密探勢力所控製。為了防止詔書泄密,唐代宗“召於儀女婿,工部侍郎趙縱受口詔往河中”,趙縱“請為蠟書”,撕下帛片,在上麵書寫詔令,然後揉緊帛片為一小團,外麵以蠟封裹。再秘遣家僮繞水道將詔書送至郭子儀的軍營中。
用以傳遞詔令的蠟丸密書也稱為“蠟詔”。《資治通鑒·後唐》:“梁主登建國樓,麵擇親信厚賜之,使衣野服,齎蠟詔,促段凝軍。”胡三省注:“蠟詔,猶蠟書也。命出於上,故謂之蠟詔。”
蠟丸密書作為密藏手段,在五代及宋時運用得較為廣泛。《舊五代史·尹暉傳》:“時範延光據鄴謀叛,以暉失意,密使人齎蠟彈,以榮利啖之。”《宋史·李顯忠傳》:“顯忠至東京,劉麟喜之,授南路鈐轄,乃密遣其客雷燦以蠟書赴行在。”在密藏蠟書的方式中,主要有“密縫”、“封股”(即割開腿肚子)和“吞腹”。北宋用間大師種世衡對西夏猛將野利旺榮進行反間時,“乃草遺野利書,膏蠟致衲衣間,密縫之”。北宋末年,“金人再犯京師,內外不相聞。朝廷募忠勇士齎蠟書往南京總管司調兵赴援,綬(薑綬)以忠翊郎應募,乃以到股藏書,縋下南壁”。南宋時,嶽飛“得兀術諜者”,佯為酒後錯認為是自己派出去的間諜,“諜冀緩死,即詭服。(嶽飛)乃作蠟書言與劉豫,同謀誅兀術事……刲股納書,戒勿泄。諜歸以書示兀術,兀術大驚,馳白其主,遂廢豫”。
《十一家注孫子》宋代張預對《用間篇》“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間也”一句注釋說:“欲使敵人殺其賢能,乃令死士持虛偽以赴之;吾間至敵,為彼所得,彼以誑事為實,必俱殺之。我朝曹太尉嚐貸(赦免)人死,使偽為僧,吞蠟彈入西夏。至,則為其所囚。僧以彈(蠟彈)告,即下之。開讀,乃所遺彼謀臣書也。戎主怒,誅其臣,並殺其僧。”
此外,還有一些木、竹製的情報密藏器。宋真宗時,設立情報傳信牌,漆木為牌,長六寸,寬三寸,腹背刻字而中間分開,置鑿枘可開可合。傳遞情報時,將情報小紙條插入牌中槽內,係於脖頸上。據《金玉新書》記載,宋代還有一種小竹筒用於密藏情報,兩邊洞口用蠟封固,沿途情報傳遞站鋪都要嚴格檢查石蠟封印是否動過,從而保證情報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