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周密《齊東野語》卷十三也記載:“大王方用兵,此三十六髻也。”“三十六髻”與“三十六計”諧音。
古代以秘語傳遞情報的案例很多。譬如唐時,黃國公李繷在給越王李貞的信中就運用了秘語,信中說:“內人(指武則天)病漸重,恐須早治(指起兵反叛),若至今冬,恐成痼疾,宜早下手,乃速相報。”又譬如稱偵察探風為“踩盤子”、稱暗殺為“打食”、稱盯梢為“跟人”、稱間諜為“眼線”、稱望風為“賞景”、稱危險為“風緊”、稱逃跑為“得風”、稱被捕為“失風”、稱爆炸為“響子”、稱槍為“條子”、稱刀為“千金”、稱子彈為“非子”、稱大炮為“黑狗”、稱炸藥為“狗糞”、稱交戰為“交亮”、稱死為“碎了”、稱打勝仗為“落胃”、稱打敗仗為“讓地皮”、稱糧盡為“在陳”等等。
由清人張德堅編撰的《賊情彙纂》一書中,記錄了太平天國軍隊的許多情報秘語。譬如卷五《偽軍製下》輯有《賊中軍火器械隱語別名》凡十九事;又卷八《偽文告下》中輯有《隱語》凡三十三事。其中兵器的秘語有:
大炮改稱“洋裝”、鳥槍改稱“營槍”、火藥改稱“紅粉”、刀改稱“雲中雪”、火彈改稱“先鋒包”等。
由此可見太平天國極為重視軍事情報的保密,並將此運用到間諜情報的傳遞上,以增強其保密性。
此外,還有一種自漢代以來的拆字法,也常被後代間諜借用來傳遞情報。譬如《後漢書·五行誌》“千裏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一語,範曄注釋為:“千裏草為董,十日卜為卓。”暗指董卓將亡。又如稱兵為“丘八”、稱劉(繁體字)為“卯金刀”、稱謝為“言身寸”、稱王為“一士”、稱裴為“非衣”等。
明代唐順之纂輯的兵書《武編》,被人稱為:“虛實強弱之形,進退作止之廢,間諜秘詭之權,靡不畢具。”其書卷二在“用間”、“反間”、“使間”、“鄉間”、“內間”、“死間”、“生間”、“俘間”、“漏間”、“不信間”、“諜間”、“察間”之後,還專門辟有“隱語”一節,記載了大量間諜秘語。
暗器
春秋末,姬光為了謀殺吳王僚,設下魚宴請吳王僚前來品嚐。又派刺客專諸把“魚腸劍”藏在炙魚肚裏,乘端上魚之時,突然從魚肚中拔出“魚腸劍”,朝吳王僚猛力刺去,鋒利無比的劍刃刺穿其鎧甲,直入胸膛,吳王僚當場斃命。可見這種“魚腸劍”的體積很小,刀鋒極利。《越絕書》曾記載說:“歐治作五劍,小刑二,一曰魚腸。”北宋沈括《夢溪筆談》稱其為“鬆紋劍”。後人因此而又稱其為“專諸進”。《釋名·釋兵》說:“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顯然是說劍是一種非正規作戰的兵器,用來“防檢非常”。我國最早的青銅劍出土於長安張家坡西周墓中,其劍身中間較厚,稱為脊;兩側有刃;前端尖銳,稱為鋒;後部有柄。全長不過一尺(古製,比今製短),有如一片柳葉,非常靈巧。
戰國末,燕太子丹派遣荊軻為行動性暗殺間諜,前往秦國去刺殺秦始皇。臨行前,太子丹“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趙人徐夫人匕首,使工以藥焠之”,以其刺人,一見血便“人無不立死”。《戰國策·燕策三》說:“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史記·荊軻傳》也說:“不得持尺寸之兵。”西漢桓寬在《鹽鐵論》中說:“荊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三尺匕首不足恃也。”荊軻將匕首藏在地圖的卷軸中,其體積必小,一直到“圖窮”才“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