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明代海防及水軍建置(3 / 3)

(5)銅山水寨,設於漳州府漳浦縣,北自金山接浯嶼,南自梅嶺達廣東,分為2哨。

以上5寨組成福建近海的巡邏係統,艦船由南向北巡邏,銅山會浯嶼,浯嶼會南日,南日會小埕,小埕會烽火門,烽火門則與浙江的鎮下門水寨相接。艦船由北向南巡邏則反是,到銅山與廣東相接。

又以浙江為例,金鄉、盤石2衛有鎮下門,江口、飛雲、黃華、白岩塘5座水寨,配備戰船150餘艘。戰船出海巡邏時,位置最南的鎮下門水寨的巡邏船隻,南會福建的烽火門,北會江口;江口水寨的戰船南會鎮下門,北會飛雲;飛雲水寨的戰船南會江口,北會黃華;黃華水寨的戰船南會飛雲,北會白岩塘;白岩塘水寨的戰船南會黃華,北會鬆門、楚門。這樣,由南到北或由北到南,一個水寨接一個水寨,一個省接—個省,組成了沿海的巡邏警戒係統。

綜上所述,可見明代的對海防禦體係是比較嚴密的,它由海上的巡邏警戒係統,岸上的觀察報警係統和陸上防禦係統組成。海上巡邏警戒係統已如前述。岸上觀察報警係統由巡檢司、烽堠、墩台、塘鋪等構成,其任務在於及時發現敵人,通報衛所部隊做好戰鬥準備。如敵人上陸,則以自己的兵力進行阻擊,以遲滯敵人的前進。陸上防禦係統主要由衛、所、寨、堡組成。這些衛、所、寨、堡均有城池和防禦設施,互為犄角,相互支援,連成一個防禦整體,是打擊敵人的主力。總之,明代的海防體係具有一定的縱深。如遇敵人從海上來犯,先禦之於海,繼擊之於岸,海陸配合,殲滅入侵之敵。

水軍建置

明代海軍在宋、元的基礎上,有很大發展,進入了我國古代海軍發展的鼎盛時期,表現在戰船種類齊全,質量優良;武備先進,火器的比重已超過了冷兵器;航行和戰鬥能力均有顯著提高。但是,明代海軍獨立單位僅限於水寨以下,而無獨立的水軍衛所。海軍部隊都是納人在衛所之中,受當地防區指揮官的指揮。

明水軍編製,在單船之上有“幫”,“每十隻為一幫”。(《明會要·兵誌》)幫之上有“舟宗”,據《明史兵誌》記載,“修飭海舟,大小相比,或百或五十聯為一舟宗”。各分屬沿海各水寨,每寨至少一腙。計有福建5水寨、浙江寧海6總寨、山東萊州8總寨等,共計48個水寨。此外,沿海每百戶所和巡檢司還各配備戰船2條,每千戶所10條,每衛50條:(張墨:《中國古代海戰水戰史話》)如按此標準統計,明代水軍戰船的數量是很可觀的。

按照衛所製的規定,部隊平時在各自的衛所進行訓練、屯墾和維持社會治安,戰時則抽調組成戰鬥部隊,在總兵官統領下參加作戰或其他行動。水軍也不例外,如七下西洋的鄭和舟師,就是抽調沿海衛所水軍和運糧官軍的官兵組成的。明代中期以後,出現了募兵製。由募兵組成的軍隊,如有名的“戚家軍”、“俞家軍”也各有一支精幹的有戰鬥力的水師。關於鄭和舟師和戚家軍水師的編製,後麵將介紹,茲不贅。

水戰戰術

在冷兵器時代,水戰雖然可以用箭射殺甲板上的敵人,但要徹底戰勝敵人主要靠犁沉敵艦和接舷戰兩種戰法。在明代建國以前和建國初期已將火器用於水戰,但當時火器數量較少,並沒有引起戰術的重大變化。嘉靖以後火器的大量使用,雖然沒有完全排除犁沉敵艦和接舷戰,但是用管形火器和燃燒、爆炸性火器製勝,這就使戰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較遠距離接戰,以火器為主,火器和冷兵器相結合,多層次地殺傷故人,是這一時期水戰戰術的主要特點。嘉靖年間,同倭寇作戰的戰船上已有一半以上的戰鬥人員使用火器,到萬曆年間則增加到70%以上。當敵在百步之內開始用佛郎機,80步之內用鳥銃,60步之內用火箭,40步之內用飛天噴筒,20步之內開始用冷兵器標槍等,靠近則用火藥桶、火磚以及其他冷兵器。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百步之內以火器為主多層次殺傷敵人的武器配備係統。這種戰法使敵船甲板上官兵傷亡,帆篷被燒,失去戰鬥力,束手就擒。

為了在較遠的距離打擊敵人,遠距離發現敵人就顯得更重要。加強哨探、加強嘹望,就是為了適應這種需要。哨探用的漁船、網梭船、喇叭唬船所起的作用更大了。廣船、福船、海滄、蒼山等船的桅杆上都裝置了坐鬥,加大了艦船本身的嘹望距離。

為了使燃燒性火器充分發揮作用,艦船搶占有利的戰位更重要。隻有使自己的戰船搶占上風,才便於利用飛天噴筒、火藥桶、火磚等攻擊敵船,而使敵人不能利用這些火器攻擊我船。如果敵人利用這些火器,因風勢所限,也將自焚。要搶占上風,關鍵在於舵手。故要選好舵手,使其正確、奮力操舵,常居上風,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火器的使用使遠距離攻擊敵船有了可能。這就是使用火龍出水、水老鴉、水底龍王炮等火器。火龍出水可以在二三裏遠之外用火箭擊敵。水底龍王炮也可以利用水流在較遠的距離炸沉敵船。這種遠距離打擊敵人,使水戰戰法發生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