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明代海防及水軍建置(2 / 3)

自從嘉靖年間倭患以來,為了加強海防,沿海大都會各設總督、巡撫、兵備副使及總兵官、參將、遊擊等員。總督是指揮數省軍事或指揮大兵團的統帥。巡撫一般加“提督軍務”銜,是一省軍務、民政長官。總兵官是指揮一省、一個地區或一個兵團的主將。參將是指揮一個地區或一路、一營軍隊的將官。遊擊是指揮一營或指揮一省、一地區機動部隊的將官。

明政府對海防體製也作了某些調整。

廣東沿海防衛分為3路:東路為惠、潮二府,中路為廣州府,西路為高、雷、廉三府,分區防守。各設參將一名,負責指揮。

福建也分3路:北路自福寧州(州治在今福建霞浦)至寧德縣(今福建寧德)廉澳,中路自廉澳至泉州府祥芝(今福建晉江東南),南路自祥芝至廣東,各路設參將,並恢複了烽火門(今福建霞浦東南)、小埕(今福建連江東北)、南日(今福建莆田東南)、浯嶼(今福建廈門)、銅山(今福建東山島)5個水寨。以烽火門、南日、浯嶼的3支水師為正兵,以銅山、小埕的2支水師為奇兵,各由把總統轄,分區防守,互相支援配合。

在浙江,則把沿海各衛所分成6總:金鄉衛(駐地在今浙江平陽東南)和盤石衛(駐地在今浙江樂清西南)為一總;定海衛及郭巨(今浙江鎮海東南)、大篙(今浙江寧波市東南)等所為一總;昌國衛及錢倉(今浙江象山東北)、爵溪(今象山東)等所為一總;鬆門衛、海門衛(今浙江黃岩東)為一總;觀海(今浙江慈溪東)、臨山二衛為一總;海寧衛(今浙江海寧西南)為一總,各總設把總,分屬於溫處、台金嚴、寧紹、杭嘉湖4參將管轄。

在南直隸,乍浦以東,金山衛設參將;黃浦以北,在吳淞口設總兵;在淮揚,設總兵,駐通州(今江蘇南通市),遊擊駐廟灣(今江蘇阜寧東南);又於揚州(今江蘇揚州)設陸兵遊擊,待命調遣。

在山東,登、萊、青三府設巡察海道副使,管理民兵之參將,總督沿海兵馬備倭之都指揮。

在薊、遼,駐重兵於大沽口,由副總兵統領,以密雲、永平兩遊擊為應援。

山海關外,則廣寧中、前等5所分守各汛,以寧前參將為應援。而金、複、海、蓋諸軍皆任防海。三岔以東,九聯城外創鎮江城,設遊擊,統兵1700人,於海上巡哨,北與寬奠參將陸營相接,共計七鎮,而守備、把總、分守、巡徼會哨者不下數百員。

總之,明嘉靖年間,為了抗倭,形成了水陸配合,按級負責,分區防守;互相支援的海防體製。

沿海衛所的分布

明代初年,沿海衛所不多。到洪武二十年(1387年),浙江沿海大部分衛所陸續建立。

廣東地區沿海衛所圖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福建大部分衛所也相繼建立。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在廣東沿海又建立了大批:衛所。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山東沿海地建立了大批衛所。一些獨立的守禦千戶所也陸續建立起來了。

總之,明代的沿海衛所大多是在洪武年間建立的,以後又有所添置。據《籌海圖編》所列,沿海(包括長江下遊兩岸)共有衛54個、所99個、巡檢司353個、烽堠997個、堡190個、墩313個、水寨58個、台48座、營23個、塘鋪24個,城7座。據範中義《籌海圖編淺說》統計,明代沿海有58個衛、105個所。

現按地區將沿海衛所的分布情況和兵力數量(大多數是嘉靖年間的實有人數)列表如後。有的衛轄有內陸和沿海兩類所,表內隻列沿海的所。

為了加強海上巡邏和警戒,在沿海衛所還設立了水寨,配備了戰船。以福建為例,共有水寨5座:

(1)烽火門水寨,設於福寧州,以所轄官井、沙埕、羅浮為南北中3哨,其後在官井洋添設水寨,則又以羅江、古鎮分為2哨,共計5哨。

(2)小埕水寨,設於福州府連江縣,以所轄閩安鎮、北茭、焦山諸巡司為南北中3哨。

(3)南日水寨,設於興化府蒲田縣,以所轄衝心、莆禧、崇武、文澳為4哨。

(4)浯嶼水寨,設於泉州府同安縣,上自圍頭至南日,下自井尾抵銅山,分為2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