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遼寧裝備製造業立法問題的調查與建議(2 / 3)

目前遼寧裝備製造業經濟運行的主要特點,一是運行平穩,但增速繼續下滑。從各月增加值看,7、8、9、10月各月增加值基本相同,運行較為平穩,但從同比增幅看,全行業已從5月份開始出現連續5個月回落,增幅由1月份的29.4%下滑至10月份的24.7%。二是重點行業產品產量增幅回落明顯。機床行業前10個月增速大幅回落,汽車行業增速仍處負增長,船舶行業增速回落明顯。三是行業主要效益指標仍保持較快增長,但是利潤增幅回落明顯。四是骨幹企業訂單充足,明年生產任務飽滿。因此,遼寧裝備製造業目前的情況是喜中有憂,在金融危機當中還難以獨善其身,對此我們應持謹慎的樂觀態度。

上述情況,也就是下麵提出遼寧裝備製造業立法問題的主要背景。

(二)加快遼寧裝備製造業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迫切性。 法律手段比政策手段更具有強製性。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將遼寧建設成為現代裝備製造業基地的戰略決策,在落實國家出台的有關政策的同時,製定和實施了一係列政策措施。通過加快企業改革步伐,解決裝備製造業發展的體製性和機製性矛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在開放中增強自主研發能力;調整產業布局,推進裝備製造業快速協調發展;促進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發展,形成新的專業化分工協作體係;建立健全企業研發體係,增強自主技術創新能力;建立與裝備製造業發展相適應的有力的人才支撐;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企業設計製造水平;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名牌產品等。在上述方麵,省委和省政府在財政、科技、人才等政策和營造發展環境上,都給予了有力的傾斜和支持,極大地推進了我省裝備製造業的快速發展。這也是我省裝備製造業在當前金融危機形勢下仍能保持較快發展的重要原因。

為繼續保持我省裝備製造業的發展勢頭,進一步解決裝備製造業發展的體製性機製性矛盾,有必要將以往有效的政策加以規範化和法製化,通過立法,保證政策措施的落實和政策目標的實現。應該看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各有其作用,都是必要的,但是法律手段比政策手段更具有規範性和強製性。政策從規範體係來說,它隻有行為模式,沒有法律後果,因而在實踐中約束力不強,缺乏穩定性和連貫性。目前,製約裝備製造業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最大障礙,是體製機製創新問題,而在所有的體製機製創新中,首當其衝的是法製問題。因此,要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和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規範政府和企業的行為,為我省裝備製造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法製保障,更加有力地推進我省裝備製造業的振興。

做強實體經濟根基,應對金融危機,迫切要求裝備製造業立法。

在金融危機衝擊全球經濟的形勢下,我省應該加大力度,把發展裝備製造業作為強根固本之策,提升行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做強實體經濟的根基。在製造業、采掘業、建築業等工業三大骨幹行業中,製造業是根本,而裝備製造業則是“根本的根本”。目前,國際金融危機使我省的裝備製造業也麵臨著嚴峻的挑戰,在這個階段,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占領產業製高點,具有尤其重要的意義。應該看到,挑戰和機遇是並存的。一方麵,金融危機傷害到歐美製造業,另一方麵,許多發展中國家經濟不斷增長,加大加快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機械基礎產業投入,這使得全球裝備製造業市場十分活躍,中國裝備製造業的市場前景仍然光明。

抓緊我省裝備製造業的立法,有利於化解金融危機對我省裝備製造業造成的不利因素,抓住發展的機遇。這也是在深入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突出“保增長”這個首要目標的一個新思路、新舉措。

裝備製造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產業安全,迫切需要法製保障。

我省裝備製造業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的差距仍較為明顯,其中之一就在於能源消耗大,汙染比較重。未來裝備製造業的增長,如果單純依靠數量,是資源、能源和環境所不能承受的。因此,必須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資源和環境約束下,遼寧裝備製造業的發展路徑選擇之一,就是注重“源頭控製”,製定和完善相關的法規和規章,推動裝備製造業從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利用的增長模式向循環經濟模式的轉變,實現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順應“生態製造”這個工業生產模式的發展趨勢。

同時,在繼續擴大對外開放過程中,要切實維護裝備製造業的產業安全,這也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目前,跨國公司在中國收購活動的基本點有三個:必須控股、中方必須是行業龍頭企業、未來收益必須超過15%。由此出發,跨國公司以資本運作方式,“吃住”中國裝備製造業的一批行業龍頭企業,進而打造自己的全球產業鏈和實現對中國市場的壟斷,使我國裝備製造業麵臨“外大內空”的危險。對此,我們必須高度警覺,有必要研究製定相關法律法規,防止跨國公司對我國發展裝備製造業所需的關鍵材料和核心部件形成壟斷,保護民族裝備製造業的生存與發展。在這方麵,地方立法亦可大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