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這個隻有61個字的故事寫得太妙了!它全用白描,沒有一個多餘的字,沒有一句多餘的話,作者對人物沒有任何褒貶評價,簡直是惜墨如金的“電報體”敘述,但是,看完整個故事,你會發現,一切盡在不言中,該說的都說完了。這個短小的故事,真可以說是中國古典小說中的“精品中的精品”,它言近旨遠,充滿了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它又以少勝多,寥寥幾筆勝過萬語千言!
割席探秘
但故事寫得好,不等於就沒有問題要問。讓人想不通的是,管寧為什麼因為兩件小事,就和朋友斷交?這裏麵究竟有什麼深層的原因呢?
如果我們往深裏解讀一下就會發現,這個割席斷交的故事描寫的其實是兩個讀書人的靈魂的“內戰”,也可以說是一場道德境界的PK。除兩個當事人之外,沒有人充當場外裁判,但勝負輸贏卻清清楚楚地大白於天下了。可以說,讀了這個故事,每個讀者和觀眾都是裁判。
整個故事隻寫了兩個片段性事件。在第一個片段中,管寧並非沒看見金子,也並非不認得金子,隻是在他的心裏,壓根沒有金子之類的俗物而已。所以他“揮鋤與瓦石不異”。再看華歆。他雖然自作聰明地“捉而擲去之”,可是這一“捉”、一“擲”兩個銜接得很好的動作,其實充滿了作秀的成分,仿佛在說:我是看不上這玩意兒的!
人的心理常常有一種很矛盾的現象:我們急於證明給別人看的美德,很可能恰恰是我們自己最缺乏的。這隻是一個很小的小動作。但有時候,一個下意識、甚至無意識的小動作,卻往往能暴露出一個人內心的大波動,真想法。華歆的這個下意識的動作,不做出來倒也罷了,一做出來,反而欲蓋彌彰,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並沒有真正將那片金子“放下”。
我想起兩和尚背女子過河的典故。有一大一小兩個和尚出行,遇到了一條河,河上的橋被大水衝走了,但河水已退,可以涉水而過。這時,一位漂亮的婦人正好走到河邊。她有急事必須過河,但又害怕被河水衝走。於是,大和尚立刻背起婦人,涉水過河,把她安全送到對岸。小和尚接著也順利渡河。兩個和尚默不作聲地走了好幾裏路,小和尚突然對大和尚說:“我們和尚是不能近女色的,剛才你為何犯戒背那婦人過河呢?”大和尚淡淡地回答:“阿彌陀佛!我一過完河就把她放下來了,可是我看你到現在還背著她呢!”
其實,華歆就像那個小和尚一樣,雖然他把金子撿起來又扔出去了,姿態動作都很瀟灑,可事實上,那個扔出去的金子依然在他的心裏,沒有真正“放下”。因為心中有金,所以要用那樣一個很矯情的動作“撇清自己”,這在精神境界上,就比管寧視而不見差了一大截兒!
還有一個著名的禪宗公案,說六祖慧能來到廣州法性寺,正好遇上方丈印宗法師講《涅盤經》。這時吹來了一陣風,把掛在堂內和門口的佛幡吹得飄舞起來。有兩個和尚看見佛幡舞動,就辯論起來,一個說風動,一個說幡動,喋喋不休。慧能看不過去,便插口說:“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風也沒動,幡也沒動,倒是你們兩個的心旌搖動了!這話飽含哲理,後來成為禪宗史上著名的偈語。言下之意,你們二人如果專心聽講,用心修行,也就是心不動,哪裏會注意什麼風動幡動呢?還是把心收回來吧!
從這個角度上說,華歆的“捉而擲去之”,看起來隻是手在動,仔細想想,何嚐不是因為他曾經“心動”了呢?合理的解釋是,他是先動了心,接下來才動了手。這個動作,就把他的躁動的內心世界給暴露出來了。
我們知道,儒家把追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內聖外王”之道,作為最高理想,其中的“修身”一環可以說是基礎。而在具體的“修身”實踐中,儒家又講求“慎獨”之道,就是說,哪怕你一個人單獨相處、沒有別人注意時,也要慎言慎行,克製妄念,而不是表裏不一,自欺欺人。看了這個故事,我們相信管寧能夠做到“慎獨”,而華歆的這個“捉而擲去之”的動作,就讓人對他的“定力”產生懷疑了。為《三國演義》作評點的毛宗崗就評價華歆的這個動作說:“手雖擲下,心上好生舍不得。若非管寧看見,必然袖而藏之矣。”(毛評《三國演義》第六十六回)話雖刁鑽刻薄,但用在華歆身上,倒是貼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