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十誌,三十卷,也就是五代史誌,是隋書中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從內容來說,比五十五卷的本紀和列傳還要多,中華書局一千九百麵的點校本《隋書》,誌的內容有一千麵。當時,五代史均沒有誌。於是貞觀十五年即公元641年,命於誌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棻等為配合梁、陳、齊、周、隋五代史而修五代史誌,公元656年即高宗顯慶元年時,曆經十六年,十誌三十卷便告完成。五代史誌完成時,《梁書》、《陳書》等書均已單本印行,所以便把十誌三十卷編入五代史書的最後一部即《隋書》之中,一般也稱《隋誌》。由於修五代史誌先由令狐德棻監修,後由長孫無忌監修,所以有的書也題長孫無忌撰。隋誌三十卷編入《隋書》,放在帝紀和列傳之間,是不妥當的,會使人誤認為隻是《隋書》的誌而不是五代史誌。《隋書》十誌雖無新目,但一些重要的誌目都有,如《食貨誌》、《刑法誌》、《百官誌》《地理誌》、《經籍誌》等,就為研究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的情況提供了重要資料。在南北朝諸史中,唯一有《食貨誌》的隻有《隋書》,《食貨誌》隻有一卷,但卻記載了南北朝後期的一些經濟情況,如對東晉以後的南朝和北齊、北周、隋朝勞動力占有的品級製度,課役的等級製度以及均田製、貨幣、租庸調等都有記載。《刑法誌》記載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律書的編定以及五朝法律製度和執行情況,特別是以隋朝為詳細,其中關於封建統治者製法毀法的記述,充分說明當時法律不過是統治階級的意誌體現而已。《百官誌》總結了南北朝的官製,其中關於隋朝的官製多為唐代繼承,可以說明之間的承先啟後關係。《地理誌》有上中下三卷,以大業五年即公元609年版圖為準,按隋朝行政區劃,記載了全國的郡縣戶口以及所在的河渠、水流、山穀等,記述了南北朝以來的建製沿革,保存了經濟史和交通史的不少資料。《經籍誌》是繼《漢書·藝文誌》》以後的又一部古代文獻總錄,該誌收錄了從上古到隋的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計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的書目,把從漢代到隋朝六百年間的學術淵源以及書籍存亡進行了總結,其用經、史、子、集四部來劃分古代典籍,部以下又分類,如史部就細分為正史、古史、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霸史、雜傳、地理、譜係、簿錄、雜史、起居注等十三小類。四部各書,其著作名、卷數、作者職官、姓名以及是否亡佚都有記載。這種四部分類法一直沿用到清代,所以《隋書》之《經籍誌》是一部非常重要的目錄學。對此,清代目錄學家姚振宗對此有專門研究,著有《隋書經籍誌考證》五十二卷。《律曆誌》、《天文誌》都出於曆法學家李淳風之手,寫得不錯,記述了五代在天文、曆法方麵的成就,是研究我國古代天文氣象學的重要史料。我國著名數學家祖衝之關於圓周率的研究成果就記述在《律曆誌》中,同時《律曆誌》還記載了魏晉以來關於度量衡製度的演變情況。
唐初修隋史,時代並不久遠,應當說資料還是豐富的。但當時整理成書的史書並不多,如《百官誌序》所說:“尋而南征不複,朝遷播遷,圖籍注記,多從散逸。今之存錄者,不能詳備焉”。所以修史也有不少困難。據《史通·正史篇》所述,隋文帝時代的史書,僅有秘書監王劭的《隋書》八十卷,《隋書·經籍誌》作六十卷也是“未成”,且這既不是紀傳體,也不是編年體,屬於史料彙集,劉知幾把它歸入《尚書》家。此外,當時還有《開皇起居注》,隋煬帝時的《大業起居注》等,都不十分完整,其他如牛弘的《朝儀禮》一百卷以及《隋律》、《隋大業律》等,則屬於儀律、刑法之類的專著,可提供一些史料,不能作為撰史藍本。也許正因為此,書中記年失檢,記事差錯、人物偏次失當之類的現象也有所存在。《隋書》的編撰者們都是當時一些比較有名的學者,加上編書時間長達十六年,可以認真增刪推敲,因而敘事簡潔,文字流暢。但由於《隋書》成於眾手,因而前後矛盾,記敘不一的地方也有。“蓋卷帙浩繁,抵牾在所不免”。《隋書》對隋統治階級的荒淫殘暴雖有揭露,但仍有回護,如對文帝之篡奪,煬帝之弑逆,《隋書》都避諱不書。
不論怎樣,《隋書》是唐初官修史書中比較好的一部。“敘事簡潔,文筆嚴淨,雖不免隱諱之處,而就總體言,尚不失據事直書,史論又頗多精采處。書中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不過是其末節而已”,史學家的評價是得體的。宋刻本《隋書》已無全帙,解放前商務書館所印百衲本《隋書》是取用元代刊本。中華書局於1973年出版了《隋書》點校本。閱讀《隋書》可參看清姚振宗的《隋書經籍誌考證》、張鵬一的《隋書經籍誌補》、楊守敬的《隋書地理誌考證》以及黃大華的《補隋唐之際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