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第一部少數民族政權史《魏書》(3 / 3)

總的說來,《魏書》是南北朝諸史中比較好的一部史書,不僅有一定的史料價值,而且在編撰體例上“與舊史體例不同”,也有可取的地方。但關於《魏書》的評價,曆來就有不同的看法。《魏書》剛一問世,便出現了“朝臣聚訟,群口沸騰”的局麵,在北齊朝廷掀起了軒然大波,“諸家子孫”把“《魏書》號為‘穢史’”,時間達十多年之久,以致文宣帝高洋、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這三朝最高統治者都不得不過問此事。以後,即唐太宗貞觀十年也就是公元636年,李百藥在他所撰《北齊書·魏收傳》裏,借口北齊人把《魏書》“號為‘穢史’”,從此《魏書》為“穢史”之說便不脛而走,影響所及特別久遠,直至清朝都沒有根本的改變,趙翼還斷然認為,《魏書》“趨附避諱,是非不公,真所謂‘穢史’也”。盡管古人今人,也有為《魏書》鳴不平說公道話的,但“穢史”之說並未根本絕跡。一部史書,引起人們如此強烈關注,個中原因,其實並不複雜。在門閥製度之下,死人的曆史地位總是與活人的“切身利益”極其密切地結合一起的。因此,史書中曆史人物的門第、郡望、譜係、功業的記述,也就格外為他們的後人們所器重和關注。《魏書》問世以後的所謂“群口沸騰”和“眾口喧然”莫不如此。當然,《魏書》之所以被否定的人視為“穢史”,也與魏收的人品有關。因為魏收為北齊著名文士,長期擔任史官之職,且為北齊最高統治者所信任,所以特別“恃才傲物”,想借修史酬恩報怨。他曾對人說過:“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則使入地”。由於他往往根據個人的好惡決定人物的取舍和抑揚,所以書成以後,得罪了一些門閥士族子弟,有人指摘《魏書》“遺其家職業”,有人指控《魏書》“其家不見記錄”,斥責《魏書》“妄有非毀”,“史書不直”,前後投訴者達一百多人,至使當時的統治者不得不下令《魏書》暫時停止發行,要魏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論討”,後高洋還以“謗史”之名懲處了少數人,但經兩次修改,仍不盡人意,隻得“聽存家事者入署,不實者投牒”,魏收“無以抗之”。由於魏收修史得罪了“諸家子弟”,這些人一直懷恨在心,北齊滅亡時,竟把魏收的墳墓也挖開,並拋屍骨於荒野。

由於魏收撰寫的《魏書》,不甚為人滿意,且有許多不足,所以隋文帝開皇年間,以“魏收所撰書,褒貶失實”為由,命著作郎魏澹等重撰《魏書》,“別成魏史”。魏澹是魏收的族弟,魏收撰《魏書》以東魏為正統,魏澹在隋朝撰《魏書》,因隋承北周,北周承西魏,以西魏為正統乃是必然的,“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七十八傳,別為史論體例一卷,並《目錄》,合九十二卷”(《隋書》卷58《魏澹傳》。但魏澹的《魏書》趕不上魏收的《魏書》,未能流傳下來,隋末唐初,還先後兩次續修過魏史,卻未成功,其結果“魏收手筆雖不高,亦未見必出諸史之下,而被謗獨甚;乃其後改修者甚多,而總不能廢收之書,千載而下,他家盡亡,收書巋然獨存,……”(《十七史商榷》卷65魏收“魏書”)。《魏書》是記載北魏曆史的最原始而珍貴的史料。

《魏書》很早就已殘缺不齊。據統計,全缺的有二十六卷,缺少一部分的有三卷。後人根據其他史籍作了增補。宋仁宗時,曾命劉攽、劉恕、安燾和範祖禹等校勘《魏書》,對所缺或不全部分均作了說明。中華書局1974年據此出版的點校本《魏書》,再次作了校勘,對全缺或不全共二十九卷均以“標補”而不“標缺”,因為後人已取《北史》等補足了所缺或不全的內容。閱讀《魏書》,還可參閱李延壽的《北史》和清人謝啟昆的《西魏書》。此外,清陳毅的《魏書官民誌疏證》、溫日鑒的《魏書地形誌校異》以及丁謙的《魏書外國傳地理考證》等,也可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