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對象:國外成熟的離岸金融市場,如英國、日本、美國、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等國的離岸金融市場;國內的離岸金融試點發展地區,上海、深圳、天津等地。
調查方法:研究過程中將采用理論指導和數據支撐並存的研究方式,將重點以實物研究為主。
調查安排:第一階段:相關理論分析整理
第二階段:現實案例分析、重慶市經濟數據收集整理
第三階段:實證分析已收集數據、發展路徑初步論證
第四階段:形成研究報告初稿,交與相關專家審核
第五階段:收集專家反饋意見,改進研究報告
第六階段:綜合分析,形成結論
搜集資料和整理資料方法:第一、通過公共圖書館、資料室、年鑒查閱文獻。第二、研究團體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相關部門第一手統計資料。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對數據資料進行EViews、MATLAB等的統計分析。
(五)主要觀點與創新之處
我們通過設想創建的模式的主要觀點是:認為重慶市已具備發展離岸金融的基本條件,同時離岸金融的發展將對我市經濟的發展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問題在於如何選擇一條適合重慶市自身的發展路徑,如何規避防範國內其他區域發展離岸金融過程中出現的阻力與矛盾,如何發揮政策優勢以及利用我市當前良好的經濟環境,既防範風險,又有利於地方經濟建設發展。
對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及研究思路分析,我們將在以下幾個方麵取得創新:
第一、重慶建立離岸金融市場的獨特模式(區別於傳統的四種模式);根據中國區域經濟中心地理分布情況,結合重慶獨特的經濟金融環境,創新性地提出多層次複式離岸金融市場模式,論證重慶創建離岸金融市場對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意義。
第二、如何貫徹《反洗錢法》,設立有針對性的激勵製度(激勵與處罰);
第三、現階段我國離岸金融相關法規灰色區域的法律補充——擬探討如何製定直轄市(保稅區)離岸金融市場管理辦法以及離岸金融業務操作實施細則;
第四、設計重慶市離岸金融市場的準入退出機製;
第五、設計重慶市離岸金融市場的稅收管理模式;
第六、設計重慶兩江新區離岸金融業務服務方式。
(1)集聚中外資金融機構,從事吸收非居民的資金,服務於非居民的金融活動。“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支持機構,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
(2)離岸金融業務優點分析:資金調撥自由,客戶的離岸帳戶即等同於在境外銀行開立的帳戶,可以從離岸賬戶上自由調撥資金,不受國內外彙管製。存款利率、品種不受限製。存款利率、品種不受境內監管限製,比境外銀行同類存款利率優惠,在額度、利率、期限等方麵度身訂做,靈活方便。免征存款利息稅,中國政府對離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稅。境內外資金綜合運營效率提高,解決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岸業務與離岸業務功能的全麵啟用,降低資金綜合成本,加快境內外資金周轉。從而支持中國企業境內操控,境外運作,鞏固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
(3)離岸具體業務:將離岸開戶、存款、結算、貸款、租賃、保險、期貨、銀團貸款、貿易授信融資、保函、外彙買賣、谘詢顧問、投行業務、法律、評估、會計、審計中介、海關業務和境外代理等業務綜合在市場中提供給客戶群,實現離岸金融服務和在岸金融服務的無縫對接。
重慶兩江新區離岸金融市場模式創建設想是對未來重慶發展和建設的戰略思考,還有待於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意在於打開思路,先行先試基於探索梳理離岸金融市場創建的措施。
項目課題組:
組長:範琨
副組長:鄒陶 姚俊
成員:項慧玲 羅媛楊金蘭
載於《重慶金融》2010年6月刊,《金融改革與發展》2010年6月刊,《新重慶》2010年6月刊,《科技谘詢》2010年6月刊以及雅虎財經、外彙新聞網等70餘家網站轉發。
參考文獻
[1]Salim M. Darbar, R. Barry Johnston, and Mary G. Zephirin, “Assessing Offshore-Filling a gap in global surveillance”, Finance & Development, September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