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改革旗務,打擊削弱王公朋黨勢力(1 / 3)

清初,由於戰爭的需要,八旗旗主們都有著非常大的權力。他們對皇室來說,大多都是親王,皇帝對他們特別優待,對旗內官兵,他們則是主子,官兵們猶如旗主的私人財產。而且旗主實行世襲製,所以這份財產可以傳給子孫。這就像獨立王國一樣。雍正皇帝登基後,認識到這種製度顯然對皇權的集權統治十分不利,因此,他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對八旗旗務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用都統事務代替旗務

雍正皇帝繼位之初,承襲康熙皇帝遺策,任用自己的親信、兄弟和王公管理八旗事務,如任用康親王崇安管理正藍旗三旗事務,任用皇十七弟果郡王允禮管理鑲紅旗事務。雍正皇帝自以為這樣任用親信、兄弟和王公管理八旗事務能平安無事,但他在對管主的使用中,很快發現管主、皇帝及八旗內官員存在著很大矛盾。管旗務的諸王因身份崇高,還影響皇帝對旗民直接統治的權力,而管主又同都統等官員職權難分,往往互相摩擦,不免要常常耽誤公事,於是雍正帝采取了一係列措施,改革旗內事務:

雍正六年(1728),雍正皇帝當機立斷,減少管主,取消了信郡王德昭、崇安、錫保等人管理旗務的權力。

七年(1729),雍正皇帝任命莊親王允祿管理鑲白旗滿洲都統事務。

九年(1731),雍正皇帝又改命莊親王允祿管理正紅旗滿洲都統事務。

十年(1732),雍正皇帝任命平郡王福彭管理鑲藍旗滿洲都統事務。

雍正皇帝任用莊親王允祿、平郡王福彭是管理都統事務,與管理旗務大不相同。管理旗務,管主是八旗都統的太上皇;對管主,都統得俯首貼耳,唯命是從。而管理都統事務,本身相當於都統,或是兼職都統,即使高於都統,在管理八旗旗民上也高不到哪兒去。都統是八旗的軍政長官,是一種職務,負責掌管八旗的政令施行,戶口的稽查,旗人的教養訓導,官爵的薦任,軍糧器械的征收以及協助皇帝管理旗務。他們由皇帝臨時任命,不能世襲,與所在旗之旗民是官民關係,而不是主從關係。允祿是雍正皇帝的第十六弟,又以親王的身份管理都統事務,表明皇子、親王在八旗中地位的降低,表明管主被取消。雍正皇帝將旗務的控製權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到雍正皇帝統治時期為止,清代管理八旗事務人員經曆了三個階段的變化,即從旗主到管主,從管主到宗室貴族管理都統事務。每一次變化,都是旗內主從關係的進一步削弱,旗主不再具有原先的旗內自主權,皇帝將它剝奪得一幹二淨了。這三部曲是皇權在八旗內(最主要是下五旗)強化的過程,而雍正皇帝利用宗室貴胄管理都統的辦法,正是八旗(尤其是下五旗)私屬關係的終結。這是八旗製度內皇權、旗主權彼消此長過程的主旋律,圍繞著這一主線,雍正皇帝還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相應措施。

□取消八旗都統“主”

八旗都統,清文為“固山額真”,而“額真”在滿語意為“主”的意思。雍正元年(1723),善於察言觀色的給事中碩塞條奏道:“額真二字,所關聯的含義頗深,不是臣下可以隨便使用的。”請求皇帝禁止臣下使用,並另行改名。雍正皇帝欣然接受這一建議,命令將“固山額真”改為“固山昂邦”,意為總管,即漢文的都統;又將“伊都額真”改為“伊都章京”,意為領班。臣下不能稱“主”,天下隻能尊奉一個主人——皇帝,以此而達到正名分、崇君王的目的。“固山額真”,是努爾哈赤建立八旗製度時的老名稱,而這一名稱的廢止相距時間兩甲子一百二十年,在雍正皇帝以後的都統早已不複存在旗主之意,從意識形態上革除了旗主僅剩的一縷痕跡,從而也標誌旗主權力的實際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