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一:尋找真正匹配微信電商的品類

法則二:非實體商品品類(數字版權)不可忽視

法則三:交易未必才是微信電商價值唯一

掌握三大法則,微信電商價值才有可能被客觀掌握與科學應用。微信電商成長於一個理性的商業年代,狂熱隻屬於態度,最終帶來收益的是商業邏輯解讀能力。

4.2.1更適合微信移動購買的品類

基於微信構架電商模式,自然需要遵循微信生態的特征與微信用戶的習慣,不能帶著微博的思維框架去評估微信,那微信生態有哪些獨有的特質呢?

(1)微信粉絲培養成本高。隻能指望著消費者口耳相傳、“自動自發”地通過“搜索”尋找商家的公眾賬號,主動成為該商家的粉絲。但現實情況真有這麼“聽話”、“乖巧”的用戶麼?這種完全依賴於用戶覺悟的粉絲積累方式幾乎是看天吃飯。另外,微信營銷業者可以調用微信平台生態之外的資源,通過線上其他的營銷平台或者線下的廣告資源做推廣,通過帶有激勵性質的二維碼掃描鼓勵消費者成為微信粉絲。這種方式,所花費的成本高,得到的效果也不如微博那樣顯著。

(2)微信強調用戶的主動性。一切微信營銷信息的接收都是以用戶關注該商家公眾號為前提。用戶通過二維碼掃描,搜索公眾號、服務號等形式關注商家的官方微信,在潛意識裏就表示該用戶對於該商家有行為認知和一定的購買欲望,願意接收商家定期發布的營銷信息。試想,如若一個微信用戶對某一商家商品無任何興趣,他會“病急亂投醫”似地願意每天接收對其毫無價值的營銷資訊麼?

(3)微信營銷信息曝光率低。微信作為熟人社交與強互動的典型代表,無法真正做到讓用戶打開折疊號,一條一條地閱讀品牌訂閱號定期推送的營銷訊息。有研究表明,大部分移動用戶隻會將目光停留在前三項訂閱推送信息上,而如何將企業自身的營銷信息隨時隨地保持在前三名是一個無法回避、無法解決的邏輯陷阱。因此,相對於微博營銷,微信營銷的曝光率更低,受眾麵更窄(畢竟其粉絲規模無法與微博粉絲同日而語)。

微信營銷算得上是我國社會化營銷專業的領路人和排頭兵,真正摒棄了傳統營銷的糟粕,取其精華,配合以“互動”,實現了“以用戶需求為導向“的終極定位。但微信營銷粉絲獲取成本高、用戶受眾麵窄、曝光率低的硬傷使其不適合以內容營銷為主戰模式。

更四配移動購買的品類選擇

那麼,微信真如某些人所鼓吹的那樣“無所不能,無往不利”麼?是否任何品類都能借助微信營銷的春風,提前占據移動電商藍海的橋頭堡位置呢?符合微信電商的產品,需要匹配以下幾個條件:

(1)低價且通用。移動購買行為,用戶無法在小操作界麵完成繁瑣的比價等動作,因而,移動電商無法覆蓋到高交易額產品。更多匹配用戶剛性需求的通用類產品,會在微信電商尋找到沃土。通用類產品的特征,在於用戶對此類產品絕對熟悉且擁有相對持續的消費頻次,這意味著消費者購買前並不需要太多的參數比較與評價比較,按照自己習慣的品牌尋找適合的價格便可在微信內下單購買支付。

與通用類產品相比,耐用消費品(汽車)、不動產(房產)、奢侈品(珠寶)就會在微信電商中麵臨較大的困惑,該困惑並非產品或營銷不利,而是正常的消費者不會使用移動界麵完成這些需要複雜決策因素才能作出決策的產品。

(2)標準化而非定製化。微信電商通過優惠信息的定時推送或用戶主動搜索,能有效提高商品的購買轉化率。在根本上,微信營銷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是既定的,用戶個性化的特征不會作用在產品的設計或定製層麵,較難影響商家商品的自身屬性。

(3)擁有跨區域的物流中心和配送資源保障價值交付。微信跨區域性的平台特性,使得在微信平台上交流的電商商家與用戶處於不同的空間世界當中,如若商家不具備強大的全國範圍內的物流中心和配送資源,通過微信電商所積累的外地用戶如何維係呢?微信營銷巨大的粉絲獲取成本如何變現呢?

(4)微信電商商家的用戶群與微信用戶高度重合。微信電商,顧名思義,就是在微信平台上開展電商營銷。這種特點決定了微信電商目標群體必然是使用微信聊天工具的群體。如若想要開展微信營銷的商品品類的意向用戶大部分沒有使用微信的習慣,那再精彩的營銷信息也無人欣賞,很難指望獲取優質回報。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開展微信電商的目標群體必然要與微信用戶群體重合,重合度越高,商品品類影響人群也就越多,通過微信開展電商營銷的效果也就越好。

4.2.2悅讀時代,微信與數字版權產品

如果隻把眼光盯著實體產品交易,那微信電商在數字產品上的龐大商業價值就容易被忽視與浪費。雖現階段人們使用微信進行傳統實物資產的購買消費占據了多數,但微信與虛擬商品的融合進程仍然在有條不紊地推進。隨著移動技術、虛擬交易技術的日趨成熟,未來必將有廣闊的發展前景。首當其衝的就是數字版權產品(電視、電影、音樂、在線圖書等)的微信化。

2013年9月10日,“騰訊文學”戰略發布會在北京舉行。本次會議上,“騰訊文學”正式亮相,該部門旨在以全新的品牌和戰略定位,全力融合傳統文學與網絡文學,打通PC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打造一個全麵、優質、有力量的文學閱讀平台,致力於為讀者提供優質的閱讀服務,同時還將致力於通過打通產業鏈來打造全新的互動娛樂生態。騰訊文學將與微信平台相融合,借助微信龐大的用戶基數和移動支付平台,解決現階段在微信上僅能提供圖書的掃描比價、移動購買的初級功能,用戶無法在線閱覽圖書的內容、查找類型相似的圖書等服務。而騰訊文學則能通過微信會員卡、積分點卡、購買鮮花等方式,一方麵能擴充自身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麵能讓移動用戶隨時隨地享受閱讀的樂趣而不需要下載與購買,機動性更強,實時性更高。

騰訊文學算得上騰訊對微信在數字版權保護領域所作出的一項試探性的工作,騰訊期待能打破盛大文學在我國在線文學市場上的壟斷地位,積累在線網絡閱讀群體。

隨著微信移動支付平台的正式上線,數字版權的相關產業必將打通微信平台,通過微信進行數字版權的營銷與購買。可以設想,未來的用戶,在路上聽到一首歌,便可以通過微信語音實時掌握歌曲的基本信息,並提供歌曲的付費收聽、下載等服務。用戶輸人一段電影台詞,微信智能化平台便能將該台詞所屬的電影基本信息事無巨細地展示在用戶麵前,並提供付費在線預覽、基於位置服務的附近哪有電影院、不同電影院的優惠信息等全方位的移動服務,在保護數字版權的同時,滿足了用戶“移動化”的個性化使用需求。

由此可見,數字產品的潛力在微信電商中也是酣暢淋漓的一個重頭戲,如果微信電商營銷者的腦海中隻記得賣實體產品,大有可能錯過一個真正意義的金礦。

4.2.3以利為餌,微信遊戲驅動積分營銷

進一步顛覆電商概念一誰能定義說,微信電商一定要交易才能算匹配標準?

微信5.0版本在眾人的期盼中於2013年的暑假如期而至,在人們完成微信版本的漫長更新的等待後,給人們第一眼的改變在於“遊戲中心”的植人。微信數以億計的龐大用戶群,將一款傳統的“打飛機”遊戲推上神壇,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APP下載紀錄,全民進人了“打飛機”時代。“打飛機”、“天天連萌”很新穎麼?沒有,遊戲中心所有的遊戲不過是對經典遊戲的移動化移植。“打飛機”、“天天連萌”很好玩麼?

仁者見仁,在狹窄的手機屏幕上玩,用戶體驗似乎遠不如在PC機上過癮。“打飛機”、“天天連萌”很有趣麼?實則不然,從電腦上大量的刷分教程、刷分秘籍的現象中可以看出,人們追求的似乎並不是遊戲本身,而是似乎有種特殊的魔力吸引著用戶(可能本身並不是遊戲愛好者)投身其中。

為什麼“打飛機”、“天天連萌”這麼火呢?

究其原因,一方麵在於這幾款附身於微信平台的遊戲有著龐大的用戶群

體,這類群體相對穩定,不易流失,不可小覷的用戶規模使得遊戲的前期推廣幾乎采用口耳相傳的方式,典型的口碑營銷方式就能積累數量龐大的遊戲參與者,不得不說,這幾款遊戲是攤上了一個好“爹”,所以才能衣食無憂、吃穿不愁。

另一方麵,這幾款遊戲無一例外地加人了社交功能,通過好友的互送愛心、實時更新好友排名等方式,將移動遊戲的社交性發揮到了極致。小夥伴們為了在朋友麵前“出人頭地”,投身於“刷分大軍”的隊伍當中也就不足為奇了。這也難怪,“你打飛機多少分了?”成為當時朋友問候的見麵語。

在移動遊戲的社交功能被微信成功地激發出來並日趨普及的時代背景下,未來搭載在微信平台上的移動遊戲的遊戲積分,作為個人數據資產的一部分,勢必將發揮更大的營銷價值。

例如,利用移動遊戲積分進行積分營銷就是一個不錯的嚐試。致力於微信營銷的商家可以與微信平台合作,開設積分商城。商城允許用戶用遊戲所得的積分換取相應的商品,諸如80萬積分換取一條毛巾、800萬積分換取一部手機之類。

這種全新的積分營銷方式,衍生出來的思考是社交遊戲積分是否可能進一步突破成為一種交易的現金等價物?(類似於Q幣)若此前景被探索與喚醒,意味著未來的社交遊戲積分同樣可以被交易,這驅動的既不是實體商品交易也不是數字版權交易,而是一種類似於微信生態內“社交金融”的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