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東西兩王”——幕藩體製下的天皇家族
在日本,隨著武士階層興起,出現了專門服務於天皇、朝廷的貴族、官員階層,這就是“公家”。“公家”的本意用來指天皇或者朝廷,鐮倉時代以後,“武家”用於稱呼以武力效勞朝廷的幕府將軍、地方守護、大名、武士,與此對應,“公家”就專門指在政務上仕於天皇的貴族了。
平安時代末期開始,貴族中能夠晉升至公卿的家世逐漸固定,隨著藤原不比等次子藤原房前為家祖的藤原北家(藤原四家中最隆盛的一支)為代表的攝家家格的興起,各家族的家格逐漸被固定化。攝家,即五攝家。源自日本鐮倉時代藤原氏嫡出的五個家族:近衛家、一條家、九條家、二條家和鷹司家。這五個家族可以通過大納言、右大臣、左大臣等職位晉升到攝政、關白體係中最高的攝政、關白官位,是公家最高的家格。日本曆史上天皇及其繼承人的妻子大多來自“五攝家”。到了鐮倉時代基本形成了公家社會的製度。所謂公家社會,與我國魏晉南北朝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九品中正製部分相似,就是根據家格來確定晉升品秩的製度。貴族社會形成公家社會的製度與同時期日本各個階層的以家產繼承為前提的“家”製度是相互對應發展的。
最初的公家權利集中於領地的支配權上,上流貴族和大寺廟任命中流貴族行使莊園的管理權。到了鐮倉時代,鐮倉幕府主要行使兵權並支配東國(關東地方),同時公家政權(朝廷)則主要負責一般政務並支配西國(以京都為中心的畿內)。這兩個政權體係大體上保持協作,共同處理政務,但公家的權力在勃興的武士階層麵前持續收縮,逐漸變得有名無實。到了江戶時代,公家幾乎全靠仰仗幕府的武力來維持其存在。1615年9月,幕府將軍用《禁中並公家諸法度》來規定了江戶時代的公武關係,這種關係一直持續到明治維新,此後,大部分公家轉變成新貴族——華族。
《禁中並公家諸法度》共有17條,主要內容規定:天皇的活動限於追求傳統文學及執行禮儀。公卿的委任須有大將軍的同意,將軍有權幹涉皇家婚姻以及強製安排皇族成員出家修道。此外,宮廷官員的任命、天皇公卿的服飾冠帶、出巡等均需征得幕府的同意。
高麗於1259年臣服於蒙古帝國後,蒙古的勢力與日本隔海相望。
此時與蒙古帝國交聘之國遍及兩大洲,唯有日本不通和好,獨立於元朝勢力之外,這種情況自然不是元世祖忽必烈所樂見的。
1266年(至元三年),忽必烈派兵部侍郎黑的、禮部侍郎殷弘帶國書出使日本。忽必烈的國書言道:
上天眷命大蒙古國皇帝奉書日本國王:朕惟自古小國之君,境土相接,尚務講信修睦,況我祖宗,受天明命,奄有區夏,遐方異域,畏威懷德者,不可悉數。朕即位之初,以高麗無辜之民,久瘁峰鏑,即令罷兵,還其彊域,反其旄倪。高麗君臣感戴來朝,義雖君臣,而歡若父子。計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麗朕之東藩也,日本密邇高麗,開國以來,亦時通中國。至於朕躬,而無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國知之未審,故特遣使持書,布告朕誌。冀自今以往,通問結好,以相親睦。且聖人以四海為家,不相通好,豈一家之理哉。至用兵,夫執所好。王其圖之,不宣。
蒙元的入侵加強了日本國家的整體感,也使得鐮倉幕府元氣大傷,並導致當時的政局開始動蕩不安。日本在第88代後嵯峨天皇死後,皇室分裂為深草上皇係統的持明院統與龜山天皇係統的大覺寺統,這兩個世係不斷爭奪皇位與皇室莊園的繼承權。鐮倉政府在皇統的爭執中居中調停,並決定由兩係統輪流繼承皇位,史稱“天下二分,兩統迭立”。後醍醐天皇出身於大覺寺統,即位後致力親政並圖謀政變,希圖自己的皇子繼承天皇位置,打倒鐮倉幕府。正中元年(1324年),幕府擊敗後醍醐天皇後,擁立持明院統的光嚴天皇即位,史稱“元弘之變”。後醍醐天皇下令討伐鐮倉的北條氏,足立尊氏見風使舵,背叛鐮倉幕府,攻陷六波羅探題。新田義貞攻下幕府根據地鐮倉,並將北條氏殲滅,鐮倉幕府滅亡。1333年,後醍醐天皇回到京都。
“建武中興”失敗後,後醍醐天皇逃至京都之南90公裏的吉野,在那裏設立自己的皇廷和繼位序列。日本在北朝京都和南朝吉野的兩個朝廷下繼續天皇的統治。南北朝時代的皇室分別有武士依附,即使足立家族內部,也不是始終團結在北朝的。許多情況下,同一個武士家族在南北朝交戰軍隊雙方都有成員,有時是故意安排,以便總能站到勝利的一方陣營中。足立尊氏的弟弟就因加入南朝陣營而遭到謀殺,隨後足立尊氏的兒子又加入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