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瓜分豆剖接踵至(1 / 1)

自鴉片戰爭開其端,列強相繼以武力發動對中國的侵略,曆經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法戰爭、甲午中日戰爭、八國聯軍侵華等侵略戰爭,威逼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協定、章程、合同,竟達500多個。列強通過這些不平等條約,憑借在華攫取的一係列特權,對中國進行瓜分豆剖:強迫中國開放通商口岸,強占租借地,割占中國領土,劃分勢力範圍。

僅在兩次鴉片戰爭中,中國被迫開放的沿海、沿江的通商口岸就有16處:其中《南京條約》清政府被迫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迫使清政府開放營口、煙台、江寧、鎮江、漢口、九江、汕頭、淡水、台灣、瓊州、天津為通商口岸。以後增辟通商口岸成為列強援引的慣例,幾乎列強每強迫清政府簽訂一個主要條約,中國都要被迫開放若幹口岸。到《馬關條約》簽訂後,中國被迫開放的商埠達40餘處,北至營口,南至瓊州,沿海地區和沿長江地區均設有通商口岸。

道光二十三年(1843)上海正式開埠通商後,英國歪曲《虎門條約》中關於租地建屋的規定,迫令清政府在上海劃出黃浦江以西、界路(今河南路)以東、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莊以南,總麵積約830多畝的土地,開西方列強在中國強占租界的先例。道光二十八年(1848),美國聖公會教士文惠廉等在上海蘇州河北岸虹口一帶擅自廣置土地,建造房屋。次年三月,法國在上海建立“法租界”,此後租界製度逐漸擴展到廣州、廈門、天津、漢口、九江等許多通商口岸。據統計,列強在中國16個城市中建立了37個租界。租界設立之初,中國還擁有對租界的領土主權、行政和司法幹預權,但是隨著列強侵略的深入,這些權利逐漸被侵犯甚至完全被排斥。鹹豐四年(1854),英法趁上海“小刀會”起義之機,奪取上海海關行政權,在租界成立“工部局”,組織“義勇隊”和“巡捕”,對中國居民行使征稅權和司法權,使租界變成完全獨立於中國行政係統和法律製度以外的殖民地,成為列強侵略中國的據點—“國中之國”。

除了強占租界外,列強還憑借武力和外交訛詐,割占中國領土,並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英國通過發動鴉片戰爭和第二次鴉片戰爭,逼迫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割占了香港島,又通過《北京條約》割占了九龍司地方一區。日本通過發動甲午戰爭,強迫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割占了中國台灣、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不久遼東半島由清政府以3000萬兩白銀的代價贖回。沙俄通過《璦琿條約》割占了中國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約60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以後在中俄《北京條約》和《勘分西北界約記》中,強行割占中國西北邊疆84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在中俄《伊犁條約》中又強占中國7萬多平方公裏的土地,在晚清70年的時間裏,沙俄竟割占了中國150多萬平方公裏的領土,相當於3個法國的領土麵積。

甲午中日戰爭結束後,帝國主義為適應其資本輸出的需要,又爭相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光緒二十四年(1898)二月,德國強行租借膠州灣,把山東變為其勢力範圍;與此同時,俄國強租旅順、大連,把東北變成其勢力範圍;法國強租廣州灣,把廣西、雲南作為其勢力範圍;英國強租威海衛、九龍半島以及香港附近的島嶼和大鵬、深圳兩灣,把長江流域變為其勢力範圍;日本也把福建劃為其勢力範圍。帝國主義在19世紀末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加深了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