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鐵製工具的普遍使用,牛耕的推行,灌溉事業的發展,施肥技術的進步,春秋戰國時期的農業生產取得快速發展,湧現出許多總結古代農業耕作經驗的農書。《漢書·藝文誌》著錄的古代農書有《神農》、《野老》。此外還有《後稷農書》。遺憾的是,這些農書均已失傳。《呂氏春秋》中的上農、任地、辯土、審時4篇,是流傳下來的先秦時期中國農業生產經驗的總結。書中對整地保墒、間種、行種、通風、日照對農作物生長的作用,適時收割的重要性,都有精辟的論述,體現出當時的農業正朝著精耕細作的方向發展。

■新土地製度的建立

西周王朝和春秋各國都普遍施行井田製。井田製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土地占有製度,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製發展演變而來。井田就是方塊田,該詞最早見於《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裏,名曰井田。”

西周時期的井田製是奴隸社會的土地國有製。井田就是把耕地劃分為規定麵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呈“井”字形。每井分為9個方塊,每個方塊約為100畝(約合今31畝),中間的是公田,周圍8塊田由8戶農民耕種。公田也叫“藉田”,就是借助民力耕種公田,實行集體耕耘,收成歸國家或貴族。井田的最高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貴族,隻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關係去繼承,嚴禁買賣。耕種井田的百姓隻有使用權。

到春秋時期,由於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農民戰勝自然的能力得到提高,從而帶來耕地麵積和農業產量急劇增長,尤其是私田的開墾,這使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者和以個體經營為特色的小農階層日益發展起來。井田製的“千耦其耘”的集體勞動形式已經難以維係,逐步開始瓦解。

春秋時期周王室衰弱,周王失去對土地的最高支配權,貴族爭田奪田現象經常出現,土地不許買賣的規定,實際已被打破。同時,許多舊貴族隨著戰爭動蕩喪失權勢和土地,另外則是有些人卻因軍功等得到大量賜田,社會上土地占有情況發生顯著變化。井田製在這種混亂局麵裏逐漸喪失生命力。原來由貴族領主分封世襲的土地所有製逐漸轉變為土地直接歸國家所有和地主私有的土地所有製。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種植公田的積極性嚴重衰退。何休注《公羊傳》說,當時“民不肯盡力於公田。”經常出現逃亡、怠工的現象,井田荒蕪,舊的經營方式使生產發展受到影響。新貴族為順應新形勢和發展自己的勢力,采用各種辦法招徠勞動人手,使原來的公室農奴逃往私門,逐步形成封建依附關係。春秋時代見於記載的“族屬”、“隱民”、“賓萌”、“私屬徒”,都指的是這些逃亡的奴隸。他們可以占有少量的生產資料,獨立經營農業和與農業有關的家庭副業,已經是後來封建農民的前驅。

春秋後期從魯國實行“初稅畝”開始,各國相繼采取不論公田、私田都由國家按實有田畝收稅的製度。這就正式宣告井田製的廢除,承認私田的合法性。井田製瓦解後,土地不再由各家共耕,國家將土地分給農民家庭,每戶受地百畝,另有少許宅圃地。國家按產量征收10%的稅。農民多收多得,積極性得到極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