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小水電協會與政府博弈的成功盡管有其特殊原因,但行業協會還是巧妙地利用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之間利益的差異,利用更高層級政府的權威,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以使中央部委或省有關部門關於小水電價格的政策得以有效執行,保障了行業利益。至少在這個案例中,行業協會已經是一個獨立行動的實體,它不僅僅是公共政策的執行者,而且還影響了公共政策的執行。
(三)商會參與政策調整
政策調整是政策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隨著政策目標、政策環境和政策資源的變化以及政策局限性的顯現,有必要對政策進行調整。在國家與社會關係轉型中,隨著社會力量的成長,原有政策所涉及群體的力量和利益關係發生變化,推動了政策調整。在這個意義上說,政策調整是利益集團博弈的結果。隨著溫州商會的產生、發展以及與政府博弈能力的提升,一些相關政策隨之進行了調整。
商會參與政策調整的目標之一是推進政府減輕企業稅費。在轉型時期,我國企業除了要交納各類賦稅之外,還要交納各種政府部門收取的費用。許多政府部門出於自身利益對企業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使企業不堪承受。尤其在競爭激烈和利潤下降時期,這些稅費構成了企業的沉重負擔。商會將推動政府減輕企業稅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2000年,龍港企業家協會通過與政府交涉,成功地減輕了企業稅費。如紡織品稅,原定是企業利潤率的3%,並代征1%。經過磋商,地稅部門同意按利潤率2%收取,代征066%。再如企業管理費,企業家協會以協會文件形式遞呈縣財政局,要求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要求,將鄉鎮企業管理費標準從銷售收入的0.5%-0.7%降到0.1%,同時還要求退回銷售收入達500萬企業1萬元管理費,退回銷售收入達100萬元的企業1.5萬元管理費。協會的上述意見受到了政府重視,政府部門隨後滿足了協會提出的要求。此外,協會還多次向縣政府提出環保部門光收費不治理問題,工業園區土地價格問題,公安邊防的轄區管理和不合理收費問題,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外來人口登記程序問題,稅務部門的重複查賬問題等,其中不少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如園區土地價格由原來的每畝16萬元降到10萬元,稅務部門對重點企業查賬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
2008年上半年以來,因美元貶值、原料價格上漲、新《勞動合同法》執行導致用工成本上升、出口退稅下降等原因,部分溫州中小企業陷入困境。為了尋求應對之策,國家領導人、中央部委和省級部門領導人多次來溫州調研。在行業調研和各種座談會上,行業協會發揮了重要作用。一些行業協會彙報了中小企業生存的困境及其原因所在,並提出中小企業所需要的政策條件。2008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進出口司司長馬林一行六人來到溫州調研。這次為期兩天的調研涉及到了許多方麵,並在溫州市國稅大樓舉行了一場中小企業出口形勢研討座談會。與會企業家多為行業協會領導,他們介紹了中小企業發展所麵臨的困難以及對政府出台新政策的期待,尤其是在退稅和增值稅上,希望政府能夠采取協調政策或者放緩出口退稅降低的速度。7月,國家財政部企業司副司長劉麗娜一行抵達溫州展開調研,並分別召開了由省市兩級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民營企業家參與的意見征詢會。在座談會上,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提出“寬財政”建議,提議減免企業稅,其中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並要求考慮加大財政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補貼力度;煙具協會會長周大虎等多位民營企業家表示,在銀根收縮政策持續實施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熱切盼望著在稅收方麵能獲得政府的減免優惠。溫州市經貿委在會上提出建立完善溫州市中小企業扶持政府專項基金,財政部官員在對近百名企業家代表解讀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走向時表示,國家可能即將出台在金融、財稅方麵對中小企業予以傾斜的政策。
可以看到,商會出於行業利益需要,往往要求政府修正某些政策。在轉型時期,我國的許多政策強調“一刀切”。但中國地域廣闊,區域發展極不平衡,行業發展也有很大的差異性,一些政策很難適用於所有區域和行業。一般而言,如果不是規模非常大的巨型國有企業或跨國集團,就難以對這些政策作出反應。而行業協會作為眾多企業的利益代表,通過與政府的博弈,就能夠推動對某些公共政策進行修正。
泰順縣小水電協會通過不斷上訪,推動地方政府修改了水電定價。1998年春,全國進行上網電價調整,以省為單位報國家計委重新定價。浙江省在重新定價上報前,協會常務副會長何序昌通過各種關係找到當時的省委副書記劉錫榮,向劉錫榮講述了泰順小水電發展中的諸多困難,請求省計委在上報電價時能夠從扶貧角度提高一點。這一請求和建議得到了省委同意,省計委上報國家計委的小水電上網電價為0.45元/度,比江蘇省報價高出6分錢/度。2000年起,浙江省上網電價下調,2001年泰順縣的下調幅度達18.5%。2001年12月,泰順縣小水電業主代表集體到溫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上訪。恰逢朱鎔基總理考察杭州,此次上訪引起了省政府的重視,溫州市政府同意上網電價每度加5分,但僅執行一年。隨後,泰順縣小水電協會向省委張德江書記遞交了《關於強烈要求執行指導價公平對待泰順小水電的緊急報告》,指出電力部門和水電行業之間是買賣關係,因而水電定價不能隻有電力部門說了算,要求堅持“政府定價”原則。在省調研組赴泰順調查後,小水電協會又給省有關部門遞交了《製約欠發達地區水電事業發展的三個根本問題》報告,浙江省最終出台《欠發達地區地方公用小水電上網電價有關規定》,使泰順縣上網電價達到每度0.535元。自2001年1月1日開始執行,暫時穩定兩年。該規定的執行,盡管沒有達到小水電業主們的理想目標,但是迫使相關利益群體作出了妥協。
溫州市百貨商會以商業企業性質不同要求在限電時特別對待。2003-2004年夏季,溫州因供電嚴重不足而出現電荒。為了保證居民用電,政府在用電高峰期間對企業進行限電。這項政策得到公眾的好評,但使商業企業陷入困境。因為商業企業和工業企業不同,工業企業的生產時間一般能夠與用電高峰錯開,而用電高峰時間往往是商業企業購物高峰時間。而且大型商業企業多在鬧市區,周圍是居民區,因空間和噪音問題而無法配置大功率發電機自行發電。百貨商會及時向市政府和電力部門提出《關於要求取消對商業企業實行高峰限電的建議》,這些建議很快被政府接受。
必須指出,有些商會通過非正式方式參與政策調整,其行為往往不合規範。如一些家電企業出售的音響有質量問題,受到質量監督部門的處罰,溫州市家電協會出麵活動,使相關企業免於處罰;鋼材市場有些企業出售的鋼管規格不符合要求,被省質量監督部門查獲罰沒,金屬商會和工商聯出麵要回鋼管,並要求降低罰款。這意味著商會參與的政策調整並非都是合法的,也不一定都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對於商會參與政策調整,政府同樣需要予以管理和規範。
從商會參與政府的政策過程可以看出,商會與政府之間既存在合作關係,又存在博弈關係。通過合作與博弈,商會與政府之間可以實現信息溝通和行為互動。商會參與使公共政策的製定、執行和調整都不再是政府單方麵的事情,政府需要與商會互動以實現決策的科學化。盡管在很多情況下,商會的建議和反饋沒有得到政府重視,也沒有對公共政策產生實質性影響,但溫州商會參與政策過程表明,溫州商會具有自主行動能力,能夠通過集體行動影響政策過程。通過參與政策過程,溫州商會的行為得到了政府確認,政府對商會進行賦權,進而擴大了商會的行動能力。這樣,商會與政府之間建立起了一個良性循環,通過互動而進一步明確了兩者的行為邊界,最終可能在商會與政府之間形成平等的夥伴關係。當然,由於國家與社會以及社會各利益群體之間的不平衡發展,商會與政府之間合作多而博弈少,商會行為在有些時候可能侵害其他利益群體,這就需要在政策過程中規範商會與政府的行為,使之在特定界限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