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國家經貿委頒布《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的若幹意見》(試行),將行業協會的職能規定為17項,分別為:①開展行業、地區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麵的意見和建議;②經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和授權進行行業統計,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③創辦刊物,開展谘詢;④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⑤組織展銷會、展覽會等;⑥經政府部門同意,參與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⑦指導、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⑧受委托組織科技成果鑒定和推廣應用;⑨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製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協調同行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經政府部門授權和委托,參與製訂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參與製定、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貫徹實施並進行監督;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的有關工作,參與資質審查;參與相關產品市場的建設;發展行業和社會公益事業;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等。

比較《溫州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和國家經貿委《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的若幹意見》(試行),盡管具體表述有所不同,但對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基本一致。綜合中央和溫州地方的各種文件,我們可將溫州商會的職能概括為18項,分別為:①行業基礎資料的調查、收集和整理,參與行業發展規劃的製定;②新辦企業申報、新產品開發和企業技術改造進行前期谘詢調研、提出論證意見;③建立行業自律性機製;④參與製定、修訂、實施本行業的行業標準,開展行檢、行評工作;⑤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協調會員關係;⑥推薦行業內的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組織行業技術成果的鑒定和推廣應用;⑦行業內部價格的管理、協調、監督、指導,組織同行議價;⑧進行行業統計調查、收集、發布行業信息;⑨開展谘詢服務,提供國內外經濟技術信息和市場信息;組織本行業的展銷會、展覽會、報告會、招商會等活動;開展國內、國際間的行業經濟技術協作和經濟技術交流;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發展行業公益事業;指導、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事項;行業品牌建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反傾銷的損害預警、前期磋商、應訴和案件跟蹤等工作等。

溫州商會的18項職能,根據其所涉服務或產品的性質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分別為提供俱樂部產品(職能②、③、⑥、⑨、、、、、)和提供公共物品(職能①、④、⑦、⑧、、、、)。其中,提供公共物品的職能又可劃分為兩種類型,分別為提供行業公共物品(職能①、④、⑦、⑧、、、)和社會公共物品()。可以看到,經過20多年的發展,溫州商會從最初發揮維護行業秩序、行業維權的功能,到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統計、製定行業規劃,它的功能經曆了快速的拓展和完善,目前已經形成了以服務會員、服務行業為主的相對完整的功能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