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有一個兒童拿了紅蘿卜回來。他計算以後,發現他所收的錢比他應收的錢少。他把價目再查對一次,把已成的計算再計算一次,然後再查記賬簿,看他有無錯誤。他看了以後說:“此中必有錯誤,我定當查究這個錯誤的由來。”遠東普通的困難之一在尚未完全采用廉潔的觀念,官吏還不能隻取他的應取。遠東的舊日的官吏對於經過他的手的一切錢物,都要微收無定的通行稅的。這是遠東的近世文化上重要的教育問題之一,因為這種舊法的思想行為與現代的情形已完全不適合了。
一個兒童既發現紅蘿卜的錯誤以後,全級兒童就集會討論這個問題。經相當的研究後,一個兒童自認他已把所遺失的紅蘿卜吃了。全級兒童乃討論怎樣對付這個犯罪的兒童。討論的結果,公決這個兒童應負賠償一切損失的責任。印度人的查賬是多麼審慎!這個學校的兒童對於正確程度的要求肯同官吏對於公款一樣的模糊嗎?他們是不肯的。他們要求怎樣的正確程度?他們要求百分之百的正確程度。他們要求怎樣的誠實程度?他們要求百分之百的誠實程度。所以這種學校與普通的學校觀念完全不同,普通的學校觀念多以學校為教授閱讀、書寫及算術的場所,而這種學校則以生活為教授的內容。普通的學科,雖僅附帶講及,然結果往往比專教普通學科的學校為佳。馬克岐先生的兒童在一年內所學習的閱讀成績,比普通學校的學習兩年的成績更佳。
印度的一切教會的或非教會的學校,都受政府的津貼,所以應受政府的視察和批準。馬克岐先生開辦學校的時候,他的計劃詳告政府的視察員,他們說:“你喜歡這樣做,當然可以這樣做,但我們要收回津貼了。”馬克岐先生說:“你們請看我的試驗的成績如何,然後再行定奪。”視察員經數月的視察後,對馬克岐先生說:“你的辦法很好,我們不收回你的津貼了。”政府更命馬克岐先生另辦學校一所,以他的方法教授他人,他就選定二十五人以學習他的方法。因為他的成績很好,所以鄰省政府也請他辦一所同樣的學校。他同意了,但約定須在同樣的情形之下,而到開學的時候,須盡力設法想維持原有的學生數目,而學生竟達七百五十人之多!他自己的政府給他一萬盧布建設新的校舍,我在那裏的時候,公眾教育處長安得孫(Sir Georoge Anderson)曾對我說,他已根據馬克岐先生的學校的教育原理組織一所師範學校,養成適當的教師,使馬克岐先生的計劃得以傳播到判劄布的其他的學校。
泰戈爾的學校亦以極類似的方法辦理,不過我在印度的時候已由一個錫蘭人接辦了。他接辦時,學生的平均出席總數大約在百分之七十,自歸他接辦,由兒童建造一屋(此屋共分三室,一為圖書室,一為工作室,一為集合室)以後,學生的出席總數幾達百分之百。放學以後,父母若不見他們的子女,必可在學校中尋見。我們於此可見兒童們對於他們的工作興味了。
到了錫蘭,我看見密勒先生在那裏辦他的女子學校。我最先看見的是一個鋸木的女子,在那裏製造塑瓦的模型。這級女學生是第四年級,已造成一所小屋,擬更造瓦以為鋪蓋之用。密勒先生對我說,全級學生最初討論這件事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怎樣造瓦,他們就去請教瓦匠,瓦匠詳告他們造瓦的手續。他們用黏土製成六方寸或七方寸的小瓦,曬於日光之下,但這些小瓦都破裂了。他們造成十二塊小瓦,都破裂了,所以他們又去請教瓦匠,問他這是什麼緣故。他說:“混入少許沙就是了。”他們問:“多少沙。”他說:“我也不知道,你們自己去研究罷。”他們乃作十二個不同的混合物的試驗,而把不同的混合量記錄出來。這十二個瓦在日光下曬的時候,五個破裂了,七個不破裂。他們把七個瓦拿給瓦匠看,他用火燃燒以後,六個破裂了,隻有一個不破裂。遵照這個不破裂的瓦的混合公式來製造其他的瓦,固然完全不破裂了。密勒先生對我說這種瓦比此處市上所售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