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音樂教育(3 / 3)

從學堂樂歌時代開始向中國大眾,尤其是學生開始較係統地輸入西方音樂知識,使得這一時期的社會音樂生活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一個最主要的現象是,在清朝末年組建的一支20人的軍樂隊隨著辛亥革命爆發而遣散了,但餘波卻給了社會百姓以很大影響。1911年,效仿西洋的軍樂隊在社會上也隨之出現了,各大中學校首當其衝。根據1917年8月20日上海《時報》文章《中國軍樂隊談》記載:全國較著名的學生軍樂隊有:武昌文華大學軍樂隊、天津南開中學軍樂隊、蘇州東吳大學軍樂隊、上海南洋公學軍樂隊、常州第五中學軍樂隊等。

在20年代前後,哈爾濱出現了由俄羅斯僑民組建的音樂表演團體,他們的演出,極大地促進了西方音樂在東北地區乃至在中國的傳播與普及。1922年成立於大連的“滿鐵音樂會”,包括合唱部、管弦樂部、曼多林部、鋼琴科等組成部分。他們在大連地區頻繁地舉行音樂會。

銅管樂隊在群眾中流傳的情況缺少實際資料,但是發展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1928年鄭勤文在《中國音樂史》的“西樂入中國”文中說:中日甲午戰爭之後,“清政府力圖變更軍製創設學堂提倡尚武,洋樂之聲觸耳皆是。甚至社會的婚喪亦莫不用軍樂以為榮”。社會上的紅白喜事都舍棄了傳統的吹鼓樂而改用軍樂,這說明軍樂隊己經傳播到民間了。西方軍樂在中國流傳速度之迅速和廣泛,由此可見一斑。

無論是上海貧兒院附設音樂部管弦樂隊,還是北京大學音樂傳習所管弦樂隊,其完善性皆不夠,至於西洋軍樂等的創建及排演生存活動亦時斷時續,但他們為歐洲交響音樂的引入、傳播和中國交響音樂創作的萌生,都起到了直接的促進作用。更具意義的是,一些音樂家同時也開始注意為這些樂團創作,從而意味著中國近代管弦樂創作開始起步了。其代表性作品可以舉肖友梅於1916年冬作於德國的管樂合奏《在暴風雪中前進》,以及1921年寫的軍樂合奏《卿雲歌》⑾為例,這類用歐洲古典作曲技術寫成的作品,以其簡易性和實用性對中國近代管弦樂作品的產生起到了鋪墊和引導作用。

另外,早在1908年,國際著名的EMI(百代)唱片公司派法國人洛賓森登陸上海,開始了中國唱片工業的早期發展。1928年,留學法國的作曲家任光回到上海,進入百代唱片公司,任音樂部主任。在他的策劃下,百代公司灌製了相當數量的歌曲唱片和民間音樂唱片,不僅豐富了當時人們的音樂生活,更留下了一份珍貴的中國音樂曆史音響資料。

三、音樂教育的發展

“五四”文化運動精神映射於20世紀初葉師範教育發展的表征,即是喚起了全國各級師範學校師生民主與科學意識的覺醒,極大地活躍了師範學校特別是高等師範學校師生的思想和行動。體現在音樂界,隨著學堂樂歌的開展使社會各階層對音樂的社會作用有了初步的認識,樂歌課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應有的地位漸趨明朗。同時,在樂歌活動中湧現出來的一批早期音樂教育家,以其身體力行為近代音樂教育發展創造了條件。一方麵,“五四”後許多專業音樂家積極參與音樂教育活動,創編校園歌曲,不僅充實了教材內容,而且提高了教學質量。另一方麵,自辛亥革命以來,音樂教育尤其是普通音樂教育事業日益發展和不斷提高的趨勢,迫切需要建立起專業的教育事業,以為社會培養和提供大批具有一定專業音樂水平的人才。

(一)“五四”時期的音樂社團

“五四”前後,新文化思潮崛起。為適應時代需要,各種新式音樂社團紛紛建立,從一個側麵反映出來當時社會音樂教育發展的麵貌。影響較大的如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上海中華美育會等,其它的音樂社團如中華音樂會、大同樂會等則分布在上海及其它城市。

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於1919年1月成立,蔡元培兼任會長,主要導師有肖友梅、楊仲子、王露等。該會最初設鋼琴、提琴、古琴、琵琶、昆曲五組,延聘導師進行輔導;次年增設絲竹組、中樂唱歌班和培訓師資的特別班,並於1920年創辦《音樂雜誌》,該刊在介紹音樂理論知識、鼓吹音樂教育和推動音樂活動諸方麵,有重要社會影響。當時研究會接受肖友梅的提議,改為傳習所影響範圍更為擴大,它既培養了一定數量的演唱、演奏人才和音樂教師,又活躍了當時的社會音樂生活,實質上起到開創社會風氣和進行社會音樂教育的作用。

中華美育會是1919年由上海專科師範和愛國女學的教師吳夢非、豐子愷、劉質平、劉海粟等人發起的一個以“提倡美育”為主旨的新式音樂社團,成員多為關心美育或直接從事藝術教學的教育工作者,他們來自全國許多中等及高等學校,會員有數百人。該會曾利用暑假舉辦講習會,以提高藝術教師的業務水平。這種以社會教育方式培養音樂師資的做法,在當時尚屬首創。另外,該社在成立後不久,即組織了一個由32位“責任會員”構成的“美育雜誌社”,議決自1920年4月起,刊行會刊《美育》,宣傳美感教育和藝術民主化,探討有關藝術教育的諸種問題。由於該會會員遍及全國,雖然這份會刊前後兩年中隻發行7期即告停刊,但其影響卻甚為廣泛,對當時的社會音樂教育,有著積極的意義和作用。

此外,在1927年5月成立的國樂改進社,發起人為劉天華等。其後,還有由柯政和、劉天華等人發起成立的北京愛美樂社,並創辦了音樂刊物《新樂潮》。

這一時期建立的新式音樂社團,大多屬於業餘性質,但他們以“陶冶性情”、“提倡美育”為宗旨,通過舉辦專業音樂傳授班、講習會等活動,傳授中西音樂知識和技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培養師資乃至專門音樂人才的作用;同時,對如何發展中國新音樂文化的有關問題,諸如樂歌的發展、中西音樂及雅俗音樂的關係等進行理論研究作了積極的推廣;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的音樂社團,他們發起、組織的音樂會演出及音樂刊物出版活動,也極大地開闊了人們的音樂視野,活躍了社會音樂生活。因此,這些新式音樂社團的建立,為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專業音樂教育的早日形成作了組織、思想和實踐上的準備。實際上,這些社團起到了音樂學校的某些作用。

(二)音樂教育事業的進程

近代中國專業音樂教育的發展,自然離不開國民政府的重視。192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首任教育總長的蔡元培對美育十分重視,在他主持厘定的新教育宗旨中,美育占有重要地位。此後,為適應中、小學普通開設音樂課的師資需求,在師範學校教育中開設音樂課的問題已引起了廣泛關注。

1912年7月,教育部定普通學校原來為“隨意科”的音樂唱歌課為“必修科”。12月,教育部頒發《師範學校規程》,在“學科及程度”一節中明確規定:師範學校的預科(1年)及本科(第一部4年,第二部1年)各年級均設樂歌課,其要旨:“在習得音樂之知識技能,以涵養德性及美感,並解悟高等小學校唱歌教學法”。至1922年,廢“樂歌”課名而改稱“音樂”課。

1913年2月,教育部又公布了《高等師範學校規程》及《高等師範學校課程標準》,規定預科(1年)樂歌為必修課,本科(3年)“樂歌”為“隨意科”(選修)。這時,在少數高等師範學校中,也開始設有專業培養音樂師資的機構。如1912年,北京高等師範在京師大學堂師範館基礎上建立後不久,即開設有初、高兩級“音樂練習班”;1912年秋,浙江兩級師範創設了“音樂圖畫手工專修科”;1914年由四川優級師範改建的成都高等師範學校創設了“樂歌專修科”。上述這些專為培養音樂(繪畫)師資而設置的專業,固然為中國高等、中等音樂師範教育進行了早期的探索與實踐。但很快由於袁世凱竊國稱帝,國內政局動亂,1916年以後的幾年間,音樂教育又陷入了停滯不前的境地。

1919年以後,特別是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和推動下,音樂師範教育和專業音樂教育從早期學堂音樂教育的基礎上,得以迅速發展,諸多學習音樂知識分子的投入,不僅非常重視課程及教學內容的設置,還尤為重視音樂師資的培養,逐漸使這一時期音樂師範教育具備了一定的規模,為日後我國音樂師範教育事業的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並積累了可貴的辦學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