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日內瓦的教皇(2 / 2)

就在加爾文出版《基督教原理》那一年,他來到了瑞士宗教改革中心之一的日內瓦。

當時,日內瓦已經按照茨溫利的主張實行了宗教改革:廢除了望彌撒、拜聖像、售贖罪券,還改進了禮拜儀式和教會組織。但是,天主教和新教的鬥爭仍很激烈,他們時常進行宗教辯論。在辯論會上,比加爾文宗教主張更激進的再洗禮派占有優勢。他們組織城市平民起事,破壞天主教的教堂和修道院。市政當局怕鬧出大事,便禁止開宗教辯論會;後來又開始迫害再洗禮派,殘酷鎮壓平民運動。這就殃及到加爾文的教派,加爾文不得不逃離日內瓦。但是,後來宗教改革派還是占了上風。1541年,加爾文應日內瓦市政當局的邀請,重新返回日內瓦,領導那裏的宗教改革。

加爾文做的第一件事,是對教會組織進行重大改革,說教會是“上帝遴選出來的人”的組織,它就不隸屬於羅馬教皇,也不隸屬於地方諸侯。教職都是選舉產生的。由教徒中選出長老和牧師管理教會,長老一般都是最有錢的市民。信加爾文教的各個組織單位,實行宗教和政治合一,共同結成聯盟,由定期召開的高級宗教會議領導。

這樣一來,日內瓦事實上成為一個宗教和政治合一的神權共和國了。城市裏的每一個公民,都同時受到國家法律和宗教紀律的約束。教會人員什麼都管:禁止跳舞、遊戲、歌唱,甚至不許穿漂亮的衣服。凡是違反規定以及懶惰、貪吃的,都要交付法院審判,加以處罰。

從此,加爾文成為日內瓦至高無上的主宰,城市裏的教會和行政當局完全拜倒在他的權威之下。難怪日內瓦變成了新教的羅馬,而加爾文被稱為“日內瓦的教皇”。

加爾文雖然是新教中一個派別的創始人,可是他把新教中的其他派別都當作“異端”,同天主教一樣不加寬容。他尤其仇視激進的再洗禮派,信奉它的教徒,不是被趕出日內瓦,就是被判處死刑。

1553年,西班牙的著名科學家米凱爾·塞爾維特偶然來到日內瓦。這位科學家發現了心髒與肺部之間的血液小循環,在當時非常有聲望。加爾文因為塞爾維特曾經在書中批評過他的教義,並且與再洗禮派有聯係,因而把這位科學家加以逮捕,並處以死刑。這次暴行招致知識界的普遍不滿,加爾文不得不發表一篇特別的論文為自己辯解。

加爾文教會的組織形式比較有利於資產階級的統治。所以,在資本主義經濟比較發達、新興資產階級已經開始奪取政權的國家裏,加爾文教得到特別廣泛的傳播。16世紀的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就是在加爾文教的旗幟下完成的。

日內瓦宗教改革以後,英國也進行了宗教改革,他們的宗教組織稱為“聖公會”。聖公會是政教合一的組織,英國的國王就是宗教的領袖。

從此,基督教就有了三大派別:直接隸屬於羅馬教皇的,叫“天主教”;原東羅馬帝國係統的,叫“東正教”;馬丁·路德、加爾文、聖公會以及其他宗教改革的派別,統稱“新教”,“新教”在中國稱為“耶穌教”,亦可泛稱為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