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奕?之憂:垂簾聽政(2 / 2)

根據《籌辦夷務始末》的記載,對於奕的這道奏折,“禦批‘依議’”。當然,禦批者不太可能是11歲的同治帝載淳。1861年11月“辛酉政變”之後,兩宮太後——東宮慈安及西宮慈禧——垂簾聽政,恭親王奕被加封為議政王大臣、軍機大臣領班。不過,4年之後,在翰林院編修蔡壽祺的彈劾之下,奕議政王大臣的職務被慈禧太後免去,保留總理衙門大臣的主職。因此,此“禦批”者實際上應該是兩位垂簾聽政的太後。

對於晚清政府所作的這些改革嚐試,尤其是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矛盾,西方媒體有過很多報道和評述。

1867年6月,美國波斯頓出版的《生活時代》雜誌刊登了一篇倫敦《觀眾》雜誌發表過的文章,標題是《中國的一項改革法案》。這篇文章即是對上述奕奏折所作的報道與評論。文章寫道:

在中國,每位官僚候選人都要通過一項以歐洲的天文學、數學和物理學為內容的考試。中國人的思想近年已經被一個新的、非常令他們不愉快的疑慮(指外國入侵)大大地動搖了……恭親王與海關總稅務司及總理衙門談過這件事情,最終決定付諸實施。中國的行事模式是法國官僚式的。主子(The Master)——皇帝、攝政王或他們的寵臣——暗示需要某種結果,相關部門就擬定出一份奏折,解釋為何那個結果是值得追求的,並且提出一係列實施建議。皇帝用朱筆在這份文件上麵寫上“準奏”二字後,它就成為了一項新法。

針對奕奏折中西洋各國“互相師法”等語,這篇文章寫道,這些語句“明顯來自歐洲人的建議,而這些建議能夠被正式文件接納,標誌著中國人思想變化的深度。這份文件已經認識到進步是有可能的”。

西方人同時也預見到中國改革阻力重重。

1871年12月28日,《紐約時報》刊登的一篇文章寫道:“這個帝國的著名學者們嘲笑這個向西方學習的想法,因為他們通常將西人稱為‘夷人’(未開化的野蠻人)。內閣成員及禦史們團結一致,抨擊此舉有革命傾向,有辱中國的尊嚴。”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美國漢學家衛三畏。在1858年中美簽訂《天津條約》之時,他是美國公使館頭等參讚兼翻譯,條約中有關傳教自由的條款,即出自他的主張。

在寫這篇文章時,衛三畏已經見證洋務運動在19年世紀60年代後期因保守派的淩厲攻勢而經曆的種種困難。他在文章中給出暗示,隨著中外矛盾的升溫,仇外情緒必將高漲,改革派將麵臨更多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