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奕?之憂:垂簾聽政(1 / 2)

曾國藩所謂“第一要務”的第二步,是從外國購買軍火,並培訓自己的將士使用這些軍火。第三步則是自己製造軍火。比如,曾國藩在1861年創設安慶內軍械所,李鴻章於1865年在上海創設江南製造局,左宗棠於1866年創設福州船政局等。在這兩個方麵,因為國內相關史料頗多,本書不作贅述。

需要說明的是,“第一要務”並非“唯一要務”。除了軍事方麵的建設,洋務運動還包括其他方麵的內容,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項,莫過於設立同文館。

在恭親王奕的努力之下,清廷於1862年設立同文館,以引入西方科技,同時便利與外國溝通。1866年12月11日,奕再提出改革科舉考試的建議,在同文館添設天文算學館,以提高機械及軍火製造的水平。

但是,添設天文算學館的建議遭到保守派的非議。根據《籌辦夷務始末》的記載,1867年1月28日,奕再上奏折,從曆史根據與現實需要兩方麵出發,進一步解釋在同文館添設天文算學館的原因,並提出具體實施建議。原文如下:

臣等伏查,此次招考天文算學之議,並非矜奇好異,震於西人術數之學也。蓋以西人製器之法,無不由度數而生。今中國議欲講求製造輪船機器諸法,苟不藉西士為先導,俾講明機巧之原,製作之本。竊恐師心自用,枉費錢糧,仍無裨於實際。是以臣等衡量再三而有此奏。論者不察,必有以臣等此舉為不急之務者,必有以舍中法而從西人為非者,甚且有以中國之人師法西人為深可恥者,此皆不識時務也。

……

中國所當學者,固不止輪船槍炮一事。即以輪船槍炮而論,雇買以應其用,計雖便而法終在人。講求以徹其原,法既明而用將在我。一則權益之策,一則久遠之謀,孰得孰失,不待辯而明矣。

況六藝之中,數居其一。古者農夫戍卒皆識天文,後世設為曆禁,知者始鮮。我朝康熙年間,除私習天文之禁,由是人文蔚起,天學盛行。治經之儒,皆兼治數。各家著述,考證俱精。語曰,一物不知,儒者之恥。

若夫以師法西人為恥,此其說尤謬。夫天下之恥,莫恥於不若人。查西洋各國,數十年來,講求輪船之製,互相師法,製作日新。東洋日本,近亦遣人赴英國學其文字,究其象數,為仿造輪船張本,不數年亦必有成……若夫日本蕞爾國耳,尚知發奮為雄,獨中國狃於因循積習,不思振作,恥孰甚焉!今不以不如人為恥,而獨以學其人為恥,將安於不如而終不學,遂可雪其恥乎?

謹公同酌擬章程六條,繕呈禦覽,恭候欽定。再查翰林院編修,檢討庶吉士等官,學問素優,差使較閑,若令學習此項天文算學,課功必易。又進士出身之五品以下京外各官,與舉人五項貢生,事同一律,應請一並推廣招考,以資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