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先哲先賢們關於中正和諧的思想,充分體現於儒家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要求人們在做人處世時,立身要正,處事要堅守正道,力避過與不及兩種偏激的行為。從遠古到宋明理學,都貫穿著一種中正、均衡、和諧、和合精神。儒家主張施政使民,貴乎“執中”;天地萬物,貴乎“中和”;君子言行,貴乎“中庸”;時變事異,貴乎“時中”。“中”的思想也適用於人的感情和欲望。當人的感情和欲望都表現得合乎分寸、恰如其分,人的內心便會達到一種平衡,一種圓滿,從而身心和樂,泰而不驕。以平和中庸的態度去為人處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達到一種團結的、諧調的狀態,從而使上下和睦順暢,形成和諧融洽的社會風氣。
1.中和為道保合大和,乃利貞。
——《周易·乾·彖》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論語·雍也》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禮記·中庸》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惟君子為能體之,小人反是。
——黃震《黃氏日抄》卷二五《讀禮記十二》解讀
保持諧調,萬物乃得利而中正。
孔子說:“中庸作為一種道德,該是最高的了吧!人們缺少這種道德已經為時很久了。”
喜怒哀樂沒有表現出來的時候就叫做中,表現出來而都符合節度就叫做和。中,是天下各種感情和道理的本源;和,是天下一切事物的通理。達到中和的境界,天地間一切事物的位置就擺正了,萬物都能生長繁榮了。
中庸,是不偏不倚,不過度也無不及的平常的道理,是天命的自然道理,精微到了極致。隻有君子才能真正體會,而小人則不能。
“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條重要倫理原則和基本道德規範。它要求人們在做人處世時,立身要正直,處事要堅守正道,力避過與不及兩種偏激的狀態。中和思想最早見於《論語》,後在《禮記·中庸》中進一步發展,而孔子則被認為是最具中庸品格的儒家大師,宋代朱熹把《禮記》中的《大學》、《中庸》獨立出來,與《論語》、《孟子》並列編為《四書》,從此,“中和”思想對當時和後來的社會生活更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成為人們做人處事的基本道德和規範。
中和、中庸之道的理論基礎是天人合一。天道與人道合一的目的就是要將天性與人性合一。古代思想家,尤其是儒家的多數思想家都認為天性是至善、至誠、至仁、至真的,所以人也應該仿效天性而至善、至誠、至仁、至真。進而認為,隻有使人性達到了那至善、至誠、至仁、至真的天性,才能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天人合一,才能創製天下的大綱,建立天下的大本,才能通曉天地化育萬物的道理,才能達到中和、中庸之道。與此同時,中和之道的天人合一還表現在理性與情感的合一上。人們的喜怒哀樂是人的自然屬性,是情感的表現,為了追求與天道、天性合一的至誠、至善、至仁、至真的人性,因而需要對情感加以約束和限製,所以《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隻有“致中和”才能天人合一達到“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的境界。
“中和”作為道德範疇,既是人倫之道,又包括君子之德。它要求人們行為要合乎禮儀,人們的喜怒哀樂和欲望要保持一種適合、恰當的限度,由此而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達到一種團結的、諧調的狀態,從而使上下和睦和順,形成和諧融洽的社會風氣。
2.君子時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尚書·大禹謨》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論語·裏仁》君子之所以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隨時以處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無所忌憚也。蓋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而無時不中。小人不知有此,則肆欲妄行,而無所忌憚矣。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解讀
人心動蕩不安,道心幽昩難明,隻有精誠專一,實實在在地實行中正之道。
孔子說:“君子對於天下的事情,沒有固定不變地要求要怎樣做,也沒有固定不變的認為不該怎樣做,而是怎樣適合情理,就怎麼去做。”
君子之所以能夠中庸,是因為他們有君子的為善之德,而且又能隨時隨地處於中和的境界。小人之所以不能夠中庸,是因為他們有小人之心,而且為人處理又很放肆而無所顧忌。因為中並沒有一定的形式,隨時都存在,是很平常和自然的道理。君子因為知道它就在自己的心中,所以能夠不需要看到謹慎的告誡,不需要聽到禍患的恐懼,就無時無刻不中和。小人不知道有這回事,就放縱自己的欲望亂來,而沒有什麼顧忌了。
中庸之道雖然是天下的正道和定理,但它不是一成不變的,相反,它是與時俱化的。真正能行中庸之道的君子,能夠隨時應變,根據不同的境況而施行合時、合理、合適的中道。這也具有某種“通權達變”的意義。因此,儒家往往把“時”與“中”聯係起來,含義是懂得適當其時,又恰如其分地行事。
儒家先聖孔子以其深厚的道德修養,達到了天地同流、與萬物一體的天、地、人合一的境界,從而能夠知命達觀、樂而忘憂。也正是由於這樣的仁者情懷,智者氣度,孔子執著的人生追求就不表現為一種偏執,而是能夠做到既心中有所守而又通權達變,達到了和諧中庸之境。
我們現在進行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正是我們黨順應曆史發展變化,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在與時俱進精神的指導下,我們黨審時度勢、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解決我們麵臨的新問題,新處境,所以和諧社會的構建也就一定能夠成功。
3.中和治人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論語·學而》言必當理,事必當務,是然後君子之所長也。凡事行,有益於理者立之,無益於理者廢之,夫是之謂中事。凡知說,有益於理者為之,無益於理者舍之,夫是之謂中說。事行失中謂之奸事,知說失中謂之奸道。奸事奸道,治世之所棄,而亂世之所服也。
——《荀子·儒效》解讀
有子說:“禮的應用,貴在處理任何事情都恰到好處。以前的聖明君主治理國家,在這一點上做得好。無論大事小事,他們都能以禮來衡量,以做得恰當為目的。但是也有行不通的時候,那就是為了求得恰當而一味地求恰當,不用一定的禮法加以製約,也就行不通了。”
說話一定要符合道理,做事一定要符合要求,做到這些之後才可以是君子的特長。凡是做一件事,對於原則有好處的,就要做成;對於原則沒有好處的,就要停辦,這叫做辦事正確。凡是知識學說,對於原則有好處的,就施行;對於原則沒有好處的,就拋棄,這叫做正確對待學說。辦事失去了正確性叫邪惡的事情,知識學說失去了正確性叫做歪理邪說。壞事、歪道,在安定的社會被人們所厭棄,在不安定的社會才會有人聽取它並讓它流行。
中國人崇尚“和”。在儒家看來,宇宙不是趨向於事物之間由於差異而產生的矛盾和不協調,而是趨向於事物之間相互補充、相互調節、相互依賴、相互成就的和諧狀態。因此,一切的道德規範的作用,就是為了調解、改善人們之間的關係而使之達到“和”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