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錢不可廢安帝元興中,桓玄輔政,立議欲廢錢用穀帛。孔琳之議曰:洪範八政,貨為食次,豈不以交易所資,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不以交易,百姓用力於為錢,則是妨其為生之業,禁之可也。今農自務穀,工自務器,各肄其業,何嚐致勤於錢。故聖王製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既無毀敗之費,又省運致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貝,曆代不廢者也。穀帛為寶,本充衣食,今分之為貨,則致損甚多。又勞毀於商販之手,耗棄於割截之用,此之為弊,著自於曩。故鍾繇曰,巧偽之民,竟濕穀以要利,製薄絹以充資。魏世製以嚴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馬芝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錢之不用,由於兵亂積久,自致於廢,有由而然,漢末是也。今既用而廢之,則百姓頓亡其財。今括囊天下之穀,以周天下之食,或倉廩充溢,或糧靡並儲,以相資通,則貧者仰富。致富之道,實假於錢,一朝斷之,便為棄物,是有錢無糧之民,皆坐而饑困,以此斷之,又立弊也。
——《晉書·食貨誌》解讀
安帝元興年間,桓玄輔佐國政,提議要廢除錢幣,用糧食、布帛代替,孔琳之提出了反對意見:《尚書·洪範》中關於治理國家的八大政事,把錢幣放在僅次於居首位的糧食之後,這不是說明它是商品交換必須使用的,是有用並且是最為重要的東西嗎?如果不用它來進行交換,老百姓又都致力於鑄錢,那就會妨礙人們的生產事業,禁止它是可以的。但是,現在農民都努力從事農業生產,手工業者努力生產日用品,各自幹著自己的行業,哪裏是為了撈錢?所以,聖明帝王製造本來沒有用的錢幣,使有用的財富得以流通,既沒有貨物的損耗,又省卻了周轉的困難,這就是錢幣繼承龜貝而曆代沿用不廢的緣故。穀帛都很寶貴,是作為衣食之用的,現在把它們作為貨幣使用,那就會損耗許多。它在商販手裏會造成損壞,因為要找零分割又會造成浪費,這種弊端,在過去就已有人發現。所以鍾繇說,投機取巧的人,爭相弄濕糧食、製造薄絹來謀取利益。魏國製定了嚴酷的刑法,也沒能夠禁止住。所以司馬芝認為用錢不僅可以讓國家富裕,而且還能減少犯罪行為。錢幣沒有流通是因為兵禍連年,自然而然就廢止了,漢朝末年就是這樣一個實例。現在,既然已經使用了但又突然廢除,這會使老百姓的利益立刻受到損失。現在要把國家所有的糧食控製在手,用來供給全國人民的糧食。有的人糧倉滿囤,有的人則毫無儲備,如果用糧食代替貨幣流通,那貧窮的人就要受富人的盤剝。致富的辦法,實在是借助於錢幣的流通,一旦禁止它流通,錢幣便毫無用處。因此,有錢而無糧的人,都會因此而遭到饑餓。因而,廢棄錢幣,是再次製造弊端。
孔琳之站在反對使用穀帛,而主張用錢幣作為流通工具的角度,列舉了使用錢幣的好處:周轉方便,富國強民,減少犯罪。以及使用穀帛的弊端:周轉困難,損耗浪費,窮者更窮。這樣就其利弊詳細分析,錢幣在一國經濟流通中的重要性就更明顯了。我們現在當然不存在是不是廢除貨幣的問題,但正如錢幣對於古代民生和經濟的意義一樣,現在包括網上銀行、信用卡等在內的電子支付和結算方式,對於方便生活與經濟,無疑有很多的益處。在各種經濟活動中,如何減少現金往來的麻煩,以錢幣代替穀帛或者也可提供某種參考意義。
7.貨幣之弊人生所資,曰食與貨,貨以通幣,食為人天。是以九棘播於農皇,十朋興於上代。昔醇人未離,情嗜疏寡,奉生贍已,事有異同。一夫躬耕,則餘餐委室;匹婦務織,則兼衣被體,雖貿遷之道,通用濟乏,龜貝之益,為功蓋輕。而事有變,奸弊代起,昏作役苦,故穡人去而從商;商子事逸,末業流而浸廣。泉幣所通,非複始造之意也。於是競收罕至之珍,遠蓄未名之貨,明珠翠羽,無足而馳,彩罽文犀,飛不待翼。天下蕩蕩,鹹以棄本為事,豐衍則同多稔之資,饑凶又減田家之蓄。錢雖盈尺,且不療饑於堯年,貝或如山,信無救渴於湯世,其為疵病亦已深矣。固宜一罷錢貨,專用穀帛,使人知役生之路,非此莫由。
——沈約《晉書·食貨誌論》解讀
百姓生活靠的是糧食和貨幣,貨幣是用於流通的,糧食是百姓生存的根本。所以在黃帝時代開始播種九穀,貝幣興起於上古。以前的百姓質樸,未離開土地,清心寡欲,為的是維持自己生存,事情簡單易備。一個農夫從事耕種,則家裏就有餘糧,一個婦女紡織,則有衣穿,雖然也有販運買賣,但隻在於互通有無,調劑不足而已。龜貝作為貨幣帶來的好處,所起的作用還不是很大。但事情往往有變異,貨幣的嚴重弊病不斷出現。農民因勞役艱苦,所以棄農而從商;商人的事情輕閑,因而末業流行,並且影響廣泛。用錢幣進行的流通,已不是開始使用它的本意了。於是競相收藏稀有珍寶,從遠方買進叫不出名字的貨物,珍珠瑪瑙、翠鳥羽毛,沒有腳而能跑,精美的織毯、漂亮的犀角,沒有翅膀而能飛。天下人浩浩蕩蕩,都棄本從末,豐收之年大家都有多餘的資財,而災害之年農家的糧食積蓄減少。錢雖然很多,即使堯執政之年也不能解救饑荒;堆積如山的貝幣,在成湯治理之年也不能解救幹旱。使用貨幣的弊端是很嚴重的,因此應該罷除貨幣,專用穀帛流通,使百姓懂得求生之路不通過種田織布就沒有別的途徑。
沈約承認糧食和貨幣之於民生的重要性,貨幣是用於溝通的,方便了市場交易。但後來貨幣帶來了嚴重的弊病,反而影響了生產的穩定、經濟的發展。於是沈約從這個角度出發,主張罷除貨幣,而專用穀帛流通。其實,貨幣本身並無壞處,隻是運用中可能出現問題,造成經濟混亂,最突出的也就是農業和商業收益的差距太大,容易導致從業人員比例失調。沈約的主張雖然是不可取的,但在我們現在仍然存在生產者與銷售者收入懸殊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引導與扶持予以平衡,也還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這既是改革深入必須解決的問題,也是我們建設和諧社會不可回避的重要問題。
8.精鑄防假鑄錢之弊,在輕重屢變。重錢患難用,而難用為累輕;輕錢弊盜鑄,而盜鑄為禍深。民所盜鑄,嚴法不禁者,由上鑄錢惜銅愛工也。惜銅愛工者,謂錢無用之器,以通交易,務欲令質輕而數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詳虛其為患也。自漢鑄五銖錢至宋文帝,曆五百餘年,製度世有廢興,而不變五銖錢者,明其輕重可法,得貨之宜。以為宜開置泉府,方牧貢金,大興鎔鑄。錢重五銖,一依漢法。……若官鑄已布於民,便嚴斷剪鑿,小輕破缺無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錢細小者,稱合銖兩,銷以為大。利貧良之民,塞奸巧之路。錢貨既均,遠近若一,百姓樂業,市道無爭,衣食滋殖矣。
——孔覬《上鑄錢均貨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自頃以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餘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罹罪者雖多,奸鑄者彌眾。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之愆,彼複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至武帝複改三銖為半兩。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沙,縱複私營,不能自潤。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複嚴刑廣設也。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
——高道穆《請鑄永安五銖錢表》解讀
鑄錢的弊端在於貨幣的輕重大小經常發生變化。重的貨幣不便於使用,這種情況引起的麻煩較少;輕的貨幣很容易被私鑄,而私鑄的危害很大。對於人們私鑄,雖用嚴格的刑法也禁止不住,是由於皇上在下令鑄錢時過於珍惜銅和工時的緣故。珍惜銅材、愛惜人工,是認為貨幣為無用之物,隻能用來作為交換的工具,所以隻求貨幣重量輕,數量多,使鑄幣時既省工省銅,又容易鑄成,而不仔細考慮其危害。自從漢朝鑄造五銖錢到宋文帝時期,曆時五百多年。其間各種製度每世都有所廢興,但五銖錢一直沒有發生變化,原因在於人們知道它的輕重大小合乎標準,適於商品交換。我認為應該設立管理錢幣的機構,令四方百姓采銅入貢,大規模進行鎔銅鑄錢活動。所鑄的貨幣重為五銖,一律依照漢時的標準。……如果官府鑄造的貨幣已經在百姓中流通,就應該嚴厲禁止剪鑿。凡是較輕、較小以及邊沿破損嚴重的貨幣,一概不得流通。官錢中較小的,經過衡量輕重和進行銖兩合算後,要把它銷毀改鑄成較大的貨幣。這種方法有利於貧民和善良百姓,並能堵塞邪惡取巧的道路。銅錢、貨幣的大小既均,全國一致,百姓就會安居樂業,市場交易中也不再發生爭執,這樣,百姓們的衣食之財就可能得到豐足。
在四民的生計中,錢幣居於根本地位,為拯救時弊而改鑄貨幣,是實行王政的首要事情。近來,由於私人鑄錢趨於泛濫,官府對之進行懲處,受刑罰製裁的已非個別現象。在目前市場上,一斤銅的價格是八十一文,私人用來鑄造薄錢,一斤銅能餘利二百文,這即使百姓看到有厚利可圖,又使他們[因私鑄錢幣]而受到重刑的懲罰;犯罪的人雖然很多,但私鑄的人還在增多。現在的錢幣空有五銖錢的名稱,而實際上連二銖錢也沒有,比榆莢錢還要薄,穿上繩子就破損,放到水麵上幾乎沉不下去。這是長期因循守舊,條例禁令不嚴格造成的。過失應在朝廷,私鑄錢幣的人又有什麼罪過呢?當初漢文帝認為五分錢太小,將它改鑄為四銖錢,漢武帝時又將三銖錢改鑄為半兩錢,這些都是以大錢替換小錢,以重錢替換輕錢的例子。察古論今,朝廷應該改鑄大錢,錢幣上要注明熔鑄時的年號,以記載開始流通的時間。一斤銅隻能鑄成七十六文錢,銅價最賤的時候是一斤銅值五十餘文,其中還有人功、飼料、錫炭、鉛沙等費用,即使還有私自鑄錢的,也無法得到好處。當私鑄無利可圖時,他們自然會放棄鑄錢的營生,何況朝廷對這種行為還加以嚴厲刑懲呢!臣推測,這樣下去,一定能達到錢幣貨物永遠暢通無阻,朝廷與百姓以誠相待的目的。
錢幣造假大概是古今中外都令人頭痛的問題。孔覬和高道穆雖然生活在不同的曆史時期,但都注意到了貨幣造假的問題,而且在假幣出現的原因和根除辦法上,都有很接近的看法。他們主張均衡貨幣的輕重大小,講究鑄造的質量,提高仿造的成本,使造假無利可圖,對我們今天搞好硬幣的鑄造和管理,從難度和代價上解決仿造問題,以維護金融秩序,進而保證經濟和諧發展,都還是有參考意義的。
9.食貨為要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禦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儲蓄既盈,民無困弊,可以寧謐四極,如身使臂者矣。昔漢之孝武,地廣財豐,外事四戎,遂虛國用。於是草萊之臣,出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廟堂。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鹽鐵既興,錢幣屢改,少府逐豐,上林饒積。外辟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