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家族研究(1)(1 / 3)

李茂貞在新、舊《五代史》皆有傳,《舊五代史》中入《世襲列傳》,《新五代史》則歸入《雜傳》,其中《舊五代史》記載略詳。此外,新、舊《唐書》、《資治通鑒》及《冊府元龜》等其他唐五代史籍及一些筆記小說對李茂貞事跡也有記載。但關於李茂貞封爵、信仰及家世等情況,諸多典籍或記載混亂或失之簡略,不能知其大概。而李茂貞夫婦墓誌、李從曮妻朱氏墓誌及李繼崇女李氏墓誌等係列家族墓誌的發掘整理則為我們提供了珍貴的原始資料,其中包含信息極為豐富,多可補正史籍,豐富完善李茂貞及家族研究。

(第一節)李茂貞相關問題

李茂貞,本姓宋,名文通,唐河北道深州博野人氏。唐僖宗因功賜其國姓李,名茂貞,字正臣。為避宋諱,宋人作品也稱其為“李茂正”。以下筆者就李茂貞宦曆、封爵及崇佛事跡作一一考述。

一、李茂貞宦曆

史籍對李茂貞宦曆的記載還是比較清楚的,今筆者整理史料,試將其宦曆以時間為綱編排成表,以求對李茂貞有一個更加清楚直觀地了解。

二、李茂貞封爵

有關李茂貞的爵位受封情況,共有隴西郡公、隴西郡王、岐王、秦王等四說,史書記載十分混亂,以致後世讀者多有誤會,今有必要考證明審之。

(一)隴西郡公、隴西郡王

據《舊唐書》卷十九下記載:唐僖宗光啟三年(887)七月,唐廷“製以武定軍節度使、檢校尚書左仆射,兼洋州刺史、禦史大夫、上柱國,隴西郡公,食邑一千五百戶李茂貞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兼鳳翔尹、鳳翔隴右節度等使。”這條史料表明李茂貞在光啟三年(887)七月受封鳳翔節度使之前已被封爵“隴西郡公”。但《舊五代史》卷一三二李茂貞本傳卻謂“(光啟)三年,誅(李)昌符,車駕還京,以茂貞為鳳翔節度使,加檢校太尉、兼侍中、隴西郡王。”雲李茂貞在受封鳳翔節度使之時封爵“隴西郡王”,《新五代史》卷四十則雲李茂貞直到大順元年(890)才“封隴西郡王”。三種正史對此記載不一,而且並無其他史料旁證,很難判斷孰是孰非。若從史書本身來看,《舊唐書》成書最早,但其成於亂世;加之各書曆經多人傳抄,差誤在所難免,故不能單純以成書時間早晚論史料記載的是否可靠。筆者分析史料,認為一般有如下兩種可能,一是《舊唐書》、《舊五代史》所載無誤,即李茂貞在光啟三年(887)正月受封武定軍節度使之時封爵“隴西郡公”,至七月進授鳳翔節度使,同時進封“隴西郡王”,屬於正常晉封。二是因各史書俱未見光啟三年(887)正月李茂貞有封爵之說,直至同年七月其轉授鳳翔節度使時前後才出現爵封,故很可能《舊唐書》在傳抄中出現差誤,將李茂貞轉授鳳翔節度使同時的封爵“隴西郡公”錯抄至前行,成了受封鳳翔節度使之前就已被封爵。這種解釋的佐證是光啟三年(887)正月因護駕之功同時晉封節度使的禁軍將領李鋌、陳佩、楊守宗等皆未見有封爵;何況李茂貞在討平李昌符之前並未建有特殊功勳,無理由單獨封賞。如果李茂貞光啟三年(887)七月封爵的是“隴西郡公”,那《新五代史》至大順元年(890)才進封郡王之說也就合理了。又,《新五代史》成書於《舊唐書》和《舊五代史》之後,曆代傳承保存較好,雖然《資治通鑒》、《新唐書》等其他史書均未載此事,但其所記李茂貞獲封隴西郡王之事似另有所據。從升遷過程來看,李茂貞由公爵到郡王再到國王的升遷也是正常的。故筆者推斷李茂貞很可能在光啟三年(887)七月受封隴西郡公,大順元年(890)進封隴西郡王。

(二)岐王、秦王

有關李茂貞獲封岐王、秦王的封爵,史籍記載矛盾零亂,讓人莫衷一是。關於岐王之封的時間,主要有如下幾種說法:

《舊唐書》卷二十上載:景福二年(893)七月,“製以鳳翔隴州節度使、檢校太尉、中書令、鳳翔尹、上柱國、岐王,食邑四千五百戶李茂貞為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這條史料表明李茂貞至少在景福二年(893)七月之前就已經被封為岐王。但《新五代史》卷四十李茂貞本傳雲:“韓建為茂貞請,乃已。久之,加拜茂貞尚書令,封岐王。”時間當在乾寧四年(897)至光化三年(900)。《舊五代史》卷一三二李茂貞本傳也載:“光化(898-900)中,加茂貞尚書令、岐王。”而《資治通鑒》卷二六一則雲:“天複元年(901)正月,鳳翔、彰義節度使李茂貞來朝,加茂貞守尚書令,兼侍中,進爵岐王。”史籍的諸多記載讓筆者無所適從。

關於李茂貞秦王之封,史書記載也前後訛誤。《舊唐書》卷二十上明確記載:“景福二年(893)十一月,製以鳳翔節度使李茂貞守中書令,進封秦王,兼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舊唐書》的記載似表明李茂貞於景福二年(893)七月受封岐王之後在此時轉封秦王。同書同卷又雲:“天複三年(903)五月,製鳳翔、隴右、四鎮北庭行軍、彰義軍節度、涇原、渭武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尚書令,兼侍中,鳳翔尹、上柱國、秦王李茂貞可檢校太師、守中書令。”說明李茂貞在天複三年(903)之前有秦王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