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巴陵王之死(1 / 1)

延興元年,遣中書舍人茹法亮①殺子倫②,子倫正衣冠出受詔,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意也善。先朝昔滅劉氏③,今日之事,理數固然。君是身家舊人④,今銜⑤此使,當由事不獲己。”法亮不敢答而退。年十六。

《南齊書·巴陵王子倫傳》

【注釋】

①中書舍人茹法亮;中書舍人,官名,在皇帝身邊起革詔令,參與機密。茹法亮,小吏出身,入齊,曆高帝、武帝、鬱林王、海陵王、明帝、東昏候六朝,長期在權力中樞。

②子倫:巴陵王蕭子倫,齊武帝第13子。延興元年十月,海陵王殺子倫等。

③先朝昔滅劉氏:先朝,指已去世的齊高帝蕭道成,他取劉宋而代之。

④身家舊人:身家,家業。“身家舊人”,言茹法亮是齊朝老臣。

⑤銜:領受(使命)。

【譯文】

南朝延興元年,派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子倫。子倫整理好衣冠,出來接受詔書,說:“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今天悲劇輪到我頭上,也是理所當然。您是齊朝老臣,如今是受命而來,也是身不由己的事。”茹法亮不敢答應,退了下去。(子倫終於被害)這年他僅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