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玄日韋,唐代人。他自小就有學行,因此叔父們非常看重他。唐高宗李治龍朔年間(公元661—663年),他以明經科進士及第,入朝當官,慢慢做到庫部員外郎。他的母親盧氏因兒子在朝為官,就語重心長地教育他說:“我聽姨兄辛玄馭說:‘兒子在朝為官,如果有人來說他家中清寒,這是好消息;如果聽人說他家中錢財很多,衣服華麗,車騎漂亮,這倒是壞消息。’我認為這話很有道理,故十分看重此語。我常看到親友中做官的大多將財物獻給父母,父母隻是高興,竟然不問這些財物是從哪裏來的,如果真是從自己的俸祿中省下來的,倒不失為好事情;如果來自歪門邪道,這和偷來搶來的有什麼區別?即使沒有因此招來災禍,自己難道不覺得慚愧嗎?三國時孟仁的母親不肯接受兒子送給她吃的魚幹(孟仁任管理漁業的小吏,寄魚幹給母親,其母不受退回),就是因為這個。你現在拿朝廷的俸祿,已是十分榮幸,如果不能忠貞清廉,怎麼對得起天地呢?希望你不要辜負我的這番話。”
盧氏的這番話,崔玄日韋牢記心中,終身受益。他時時想起母親的教誨,為官以清廉勤謹著稱。後來,他的官職屢屢升遷,武則天長安元年(公元701年)做到天官侍郎,卻依然潔身自好,不肯與權貴交往,因而被權貴所忌,後因此改官文昌左丞。才過了一個多月,武則天便對他說:“自從你改官以後,你原在的衙門便常犯過失。還聽說有人為你改官設宴慶賀,以為從此可以行其貪欲,隨便作惡了。現在我讓你仍然恢複原職。”崔玄日韋便仍然擔任天官侍郎一職。
崔玄日韋不僅為官清廉勤勉,而且正直有節操。武則天朝,酷吏來俊臣、周興等誣陷良善,希圖以此邀功。他們給朝臣妄加罪名,抄沒家產,一下子竟達數百家。崔玄日韋為此一再上書,向武則天陳述冤情,終於感動了武則天,數百家官吏得以昭雪。宋璟劾奏張昌示圖謀不軌,崔玄日韋鼎力相助,武則天最終判了張昌宗的罪。崔玄日韋之弟崔玄異這時擔任司刑少卿,也力諫武則天誅殺張昌宗,同樣表現得剛直不阿。後崔玄日韋參與誅殺佞人張易之,因誅殺“二張”有功,被朝廷提升為中書令。
崔玄日韋之又以能夠為官清廉正直,不屈服於武則天時的朝中邪惡勢力、不阿權貴,與他母親盧氏對他的教誨分不開。
《舊唐書·崔玄日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