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焚書坑儒
如果沒有焚書坑儒,中國將會變得怎樣?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全國,開始頒布一係列的措施。但是,秦國那嚴苛的法律、全民皆兵一切為了戰爭服務的體製已經不再適合這個新生的龐大帝國——數百年戰亂之後,人民需要休息,國家需要休息。
儒家眾人開始宣揚以道德治國。
墨家眾人開始提倡節儉,身體力行,發明創造。
道家眾人開始主張休養生息。
對於一個統一的大帝國來說,思想界的爭鳴並不是好事,至少對於皇帝來說並不是好事。而統一思想曆來隻有兩種辦法,一是屠殺禁絕,二是交流融合。既然我們的前提已經排除了第一種可能,那麼就隻能是第二種情況。
秦國自商鞅變法開始,便以完善細致嚴苛的法律著稱。法家弟子不斷受到重用,其想法深入人心——結果也很完美,秦國一統天下。在這裏倒沒有儒家獨尊的土壤,倒很有可能以法家獨尊。但是,法家思想無論是韓非子還是商鞅,都認為,曆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製度都要隨曆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複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子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那麼,在秦一統天下之後,法家對於治國理念勢必要改良,而改良的措施就是調整“權”、“術”、“勢”。
建朝初期,迅速加強集權、造勢、創建“法治”氛圍,是必須的,采用哪一種“術”來達到這種目的就成了關鍵所在。李斯建議秦始皇“焚書”、“坑儒”,如果秦始皇沒有這麼做,就會出現三種局麵。
第一種,秦朝自上而下依舊堅持“法治”,但是采納儒家的建議,那麼秦朝就是這個樣子的——秦不設郡縣,依然分封其他六國為諸侯國,或者給予其他名分,總之,滿足儒家的願望,在諸侯國內部他們可以自主決定思想主流,也就是“一國多製”。這與周天子的天下所不同的是,眾諸侯必須嚴格按照秦朝的法律,秦朝也可以製定相應的法律來控製諸侯國,以防其暗中集結勢力。但這樣一來,最直接的後果就是,秦始皇的座位就又成了眾人爭奪的目標。相當於秦始皇好不容易打下來的江山再次陷入四分五裂的局麵。
於是,我們開始想象。如果李斯也像董仲舒那樣有忽悠的本事,是不是大秦就不至於那麼短命呢?資產階級自由這在秦朝還隻是妄想,那引領中國跨入法治社會還是有可能的吧?如果是那樣,大秦朝會有怎樣的一番曆史?
不管談及哪種思想主張,拋開時代背景和階級情況,任何一種思想都沒有切實的意義。所以,我們隻談在秦朝時期,多種思想融合後所帶來的後果。與儒家並為顯學卻沒有大放異彩的就是墨家。墨子是平民出身的,他的思想主張偏重於平民的利益,主張“兼愛”、“非攻”、“尚同”、“尚賢”。如果,李斯或者其他什麼能人,以法家思想為主,兼容墨家思想“非攻”、“尚同”、“尚賢”的思想、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並且取儒家思想中不同於“兼愛”的平等原則——“人皆可以為聖賢”、“愛有差等”,以及教育教化民眾的思想,那麼如果把大秦朝的統治思想作為一架飛機,此時就變成了這樣子:以“法”為機身,以“墨”為機翼,以“道”作為窗,而以“儒”作為飛機上的航行燈。
任何一種思想都是以特定階層的利益為出發點的。法家出身於朝廷大臣階層,卻心係統治者和社會發展;儒家出身貴族,偏向於教化百姓安於統治,教化統治者要以道德治國,其實,還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墨家出身於平民百姓,偏向於社會發展、發明創造,希望上下中和,憑能力決定社會地位,這當然是偏向於百姓的;而道家注重個人、個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