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大宋的禮儀與習俗(3)(1 / 3)

這樣,問題又緊隨其後來了,到底是哪一種瓷器為正統的哥窯作品?對於龍泉的黑胎青瓷,目前有兩種看法:一種意見認為黑胎青瓷就是古代文獻中所說的正統的哥窯產品,它與文獻記載的特點相吻合,科研工作者在化驗了諸種瓷器的標本後,結論是:“龍泉黑胎青瓷可能就是正統的哥窯這種說法是有相當根據的”;另一種意見則認為龍泉的黑胎青瓷不是正統哥窯,而是仿官窯的作品,由於哥窯、弟窯故事本身值得懷疑,所以其文獻材料也是不可靠的。《格古要論》在談官窯時提到:“有黑土者謂之烏泥窯,偽者皆龍泉所燒者,無紋路。”另外,其器物造型與杭州官窯有不少共有的式樣,所以,龍泉的黑胎青瓷是仿官窯的作品。部分科研工作者在化驗了黑胎青瓷標本後,也同意其仿官窯的說法。這樣,有關文獻記載的“哥窯”其實不是真正的哥窯,而隻是龍泉窯。

科研工作者在化驗了諸種瓷器的標本後認為,“傳世宋哥窯不在龍泉燒造之說是可以接受的”。那麼這些傳世哥窯瓷器的產地在哪裏呢?許多人認為它在江西,有人指出傳世宋哥窯在好多方麵和景德鎮的同類作品比較接近,所以很可能是宋以後景德鎮所燒製的。有人指出景德鎮明代仿官、仿哥成風,這類仿製品流傳下來的很多,且許多都仿製得相當成功,可以假亂真,所以傳世哥窯作品很可能是景德鎮仿燒的偽品。也有人以為,景德鎮能夠仿製哥窯,說明哥窯不在景德鎮。還有人認為在江西的吉安永和窯,也就是宋代的吉州窯,《格古要論》中提到,此地還有一個碎器窯。兩窯明代都仿燒過哥窯,也仿製的相當逼真,而碎器窯的可能性更大。

此外,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箋》,成書於萬曆十九年(1591),在談到“官窯”時說:“官窯品格,大率與哥窯相同……窯在鳳凰山下……哥窯燒於私家,取土俱在此地。”從後兩句分析,似乎哥窯的燒製地點在杭州。高濂此說不知何本?

也有學者指出,這數十件傳世哥窯作品,有各式瓶、爐、洗、盤、罐等,論胎有薄厚,胎色也不一,胎質又有瓷胎和砂胎之分。釉色也有粉青、月白、油灰、青黃等。從時間上講,也應有出產早晚之別,如上述所謂舊哥窯、新哥窯。那麼其產地也恐並非隻有一個地方的瓷窯。總之,情況是相當複雜的,人們的各種猜測也隻能是猜測而已。

宋代“不舉子”風俗

“不舉子”即生子不育現象,古代社會一般發生在極少數極端貧困的家庭之中,或發生在自然災害和戰爭動亂的民不聊生時期。而宋代卻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並盛行於社會秩序相對安定、經濟比較發達的東南地區。它與中國曆來多子多福的思想文化傳統完全相悖,那麼宋代東南地區出現這一風俗的原因何在呢?

蘇軾在《與朱鄂州書一首》中說:荊湖北路(今湖北一帶),“嶽、鄂間田野小人,例隻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東坡被貶黃州(今湖北黃岡縣),見“黃州小民,貧者生子多不舉,初生便於水盆中浸殺之”(《東坡誌林》)。朱熹父親朱鬆《韋齋集·戒殺子文》說,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兩子,過是不問男女,生輒投水盆中殺之。”福建一帶殺溺幼嬰的風俗最盛,朱鬆在福建為官,“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為常……雖有法而不能勝。”陳淵《默堂先生文集·策問》也說:“不舉子之習,惟閩中為甚。”王得臣《麈史·風俗》謂,在一般情況下,“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謂之洗兒。”據《道山清話》載,宋神宗、哲宗時的宰執大臣章惇,家在建州浦城(今屬福建),“初生時,父母欲不舉,已納水盆中,為人救止。”《宋會要輯稿·刑法二》載,江南東路(今江蘇、安徽、江西一帶),“東南數州之地……男多則殺其男,女多則殺其女,習俗相傳,謂之薅子,即其土風。宣、歙(今安徽)為基,江寧(今南京)次之,饒、信(今江西)又次之。”而兩浙路(今上海浙江一帶)是宋代社會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其一些地方殺嬰棄嬰之風也很嚴重,“衢、嚴(今浙江建德)之間,田野之民,每憂口眾為累,及生其子,率多不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