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學者對嶽飛的履曆和詞的內容作了詳盡考證後,得出該詞是嶽飛三十足歲時的作品。“三十功名塵與土”是真實的寫照,此時,嶽飛戰功卓著,正成為朝廷新擢升的名將,被任命為江南西路、舒、蘄州製置使,成為朝廷執掌方麵大權的大臣。時嶽飛置司江州,九月氣候適逢秋季,當地多雨。所以詞中有“瀟瀟雨歇”之句。又從九江奉旨入朝謹見,“計其行程,足逾八千裏”,又與“八千裏路雲和月”相合。將要被皇帝召見,“因責任重大,身被殊榮,感動深切,乃作成此壯懷述誌的《滿江紅》詞。”從而斷定此詞作於紹興三年(1133)秋季九月的九江,是當時嶽飛所處境遇的真實感受。
在人們一致肯定這首詞的思想價值和曆史作用的同時,人們也同時希望這首詞的作者還是民族英雄嶽飛,但到底其曆史事實如何,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和爭論。
流放中的《好事近》作者
胡銓與高登,同為南宋朝臣,俱懷抗金之誌,抗忤奸臣秦檜,都被貶黜流放,放逐中一闋《好事近》,憤慨“豺狼當路”。然而此詞究係何人所填?各種說法不一。
王明清《揮麈錄·後錄》卷十,記載了這首詞創作的背景故事:紹興八年(1138),秦檜再相,慫恿高宗與金議和,且不顧主戰派官員的反對,遣王正道為計議使,去金修訂和盟。十一月,樞密院編修官胡銓舍身抗旨,上書請斬秦檜等主和官員。“疏人,責為昭州鹽倉,而改送吏部,與合入差遣,注福州簽判”。紹興十二年,秦檜又喻台臣加論其罪,胡銓再次被除名勒停,編管新州(今廣東新興)。詞人張仲宗正寓居三山(今福州),以一闋《賀新郎·夢繞神州路》為胡壯行,胡到新興,亦賦詞《好事近》:
富貴本無心,何事故鄉輕別?空使猿驚鶴怨,誤薛蘿風月。
囊錐剛要出頭來。不道甚時節。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
胡銓(1102~1180)字邦衡,號澹庵,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宣和末金兵南侵,他於江西贛州招募丁壯,保衛鄉裏。後至臨安,建炎間進士及第,為樞密院編修官。這首詞抒發了胡銓當時的心緒:他離別故鄉,是為了幫助朝廷抵抗金兵,並非為富貴而來。總算進士及第,剛想為國家做點事情,哪知奸臣權貴當道而時機不對,所以“空使猿驚鶴怨”,自己還被流放。很想駕車歸去,歸故鄉或歸朝廷,但有豺狼當路,哪裏回得去呢?
紹興十八年(1148),秦檜的表兄王鈇接任廣東經略使,問新州郡守張棣:“趙鼎、李光都遠貶海南,胡銓為什麼還不過海?”張棣正好得到此詞,連忙向朝廷檢舉,加以“訕謗”、“怨望”諸罪名,胡銓被再移送吉陽軍(今海南崖城鎮)編管。三年後,秦檜又讀到張仲宗那首詞,便以他事將其投入大理寺獄,因找不到更多的“罪證”,隻將張除去官籍了事。而胡銓一直堅持到秦檜死後,才由海南移往衡州,也就是說他被放逐到海南這樣荒僻的地方有八年之久,那是需要怎樣堅忍不拔的意誌,才能支撐下來。到紹興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胡銓才又被重新起用,時已入古稀之年,曆國子祭酒、兵部侍郎諸職。
應該說,對照胡銓的政治生活裏程,尤其是那二十餘年顛沛放逐的經曆,他在詞中引東漢張綱斥責外戚梁冀“豺狼當路”的典故,痛詆當朝奸臣秦檜,是在情理之中的事。記載此故事的還有《宋名臣言行錄·別集》和元人韋居安《梅大硐詩話》等。
然而也有不同的記載,就是這首詞還被刊刻在與胡銓同時代人高登的《東溪集》中。這樣,就有學者對王明清《揮麈錄·後錄》的記載表示懷疑:這個記載後麵注有“此一段皆邦衡之子澥手為刪定”,為什麼這件事要由胡銓之子親為刪定呢?尤其是在親為刪定之後,仍是存在錯誤。如對照《宋史》本傳,胡銓上疏後,秦檜是以“狂妄凶悖、鼓眾劫持”的罪名,判胡銓編管昭州(今廣西樂平),而並非“責為昭州鹽倉”。由於營救者不少,迫於公論,朝廷將其處分改為監廣州鹽倉。次年,才改簽書威遠軍(治今福州)簽判。這個錯誤似乎是胡銓之子所不該犯的。
此外,《獨醒雜誌》載:“邦衡在新州,偶有‘萬古嗟無盡,千生笑有窮’之句,新州守評其詩曰:“‘無盡”指宰相。’蓋張天覺自號無盡居士。‘有窮’則古所謂有窮後羿也。於是遷儋耳(海南)。”就是說郡守張棣向朝廷檢舉胡銓的並不是那首《好事近》,而是另外一首含有“萬古嗟無盡,千生笑有窮”之句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