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的很多事情都講究人情關係,在越中叫做“說公事”,在吳中叫做“講人情”。那些去替人說情的人進了迎賓館,不管是到府衙還是縣衙,一坐定就開始說事兒。要是當官的肯聽,那場麵還挺融洽,當官的臉上有笑容,話也多。可要是稍微有點不合當官的心意,說情的和聽情的就都仰著頭,一個看著上邊的屋梁聽著,一個看著上邊的屋梁說著,民間俗稱這叫“僵屍數椽子”。就好比人死在床上,要是一時來不及準備棺材,死者就隻能臉朝著屋梁,今天等,明天等,一直等到棺材準備好了才能入殮,所以叫“屍數椽”。說情的和聽情的,都仰著臉看向上邊,那模樣就跟“僵屍數椽子”一樣。所以勸那些做官的,千萬別把自己弄到沒棺材(沒前途)的地步,何必去說人情、聽人情,提前去操演那“數椽子”的窘態呢。
閑話少敘,且說東京有個知縣,名叫任事。這人做事隻看人情關係,完全不顧天理公道。不是說上司某位大人的書信到了,就是說同年某位大人的帖子來了,幫著鄉裏人說人情,全然不管百姓因此遭殃。那些說人情的收了銀子,聽人情的賺了麵子,可那些沒人情的就倒了黴,不知多少事被冤枉,多少人受委屈。
有一天,任知縣聽了監司齊泰的書信囑托,判了一個人死刑,導致這家人流離失所。這個人叫巫梅,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最終含冤而死。巫梅來到陰司,心裏想著:隻有包老爺那裏是不講人情的,他一生不聽私人請托,還能在夜裏審理陰間的案子,我何不去向他申訴個明白。
當天夜裏,正好包公在陰間斷案,巫梅便上前告狀:
“我要狀告徇情枉法、草菅人命之事。我生前含冤受屈,死後隻求申冤雪恨。我被貪官任事聽信了齊泰的人情,無辜被判處死刑,還連累全家被迫遷徙。他們嚴刑拷打,讓我平白蒙冤。我一家老小被迫流浪,好好的良民變成了流民。兒女悲傷啼哭,就算遇到能止小兒夜啼的張遼也沒用。妻子兒女離散,這種慘狀就算是鄭俠也難以畫出。任知縣隻憑一紙書信、兩句話,就像接到了聖旨一樣。哪管多次審訊拷打,完全把人命當成草芥。有交情、托了人情的,殺人也能免罪求生;沒人情的,就算被冤枉殺害也隻能含冤赴死。特此上告。”
包公看完狀紙,大怒道:“可恨!可恨!我老包生平最厭惡的就是講人情這一套。主持童生考試的聽了人情,就把真正有才華的人都不取了;審理案件的聽了人情,就把虛假的案情當成真的了。”於是,包公叫鬼卒把聽人情辦事的任知縣抓來。不一會兒,任知縣被抓到台階前跪下。包公道:“好你個隻聽人情的知縣,不知你屈殺了多少人!”任知縣辯解說:“大人,這可不全是知縣的錯。請大人容我稟明,聽我訴說。”
任知縣申訴道:“我讀書出仕,好不容易獲得了中舉的榮耀,做官赴任後,誰不想保持正直廉潔的操守呢?如今我剛考中進士,才擔任知縣,官位卑微,職責又小,而且這裏風俗淺薄,百姓又刁鑽。就拿鄉紳來說,不聽他們的人情不行,聽了又違背原則;從百姓的怨言來看,不審問不清楚,審問了也難以公正判決。我心裏想著,徇私情就難以執法公正,不徇私情又難以保住官位。要是不聽鄉紳的人情,日後可能會被降職調任;要是不聽上司的人情,馬上就會被罷官革職。我現在才知道死後會被告狀,真後悔當初做官啊。”任知縣把訴狀呈上,又說:“要是聽了人情,怕委屈了百姓。要是不聽人情,又怕丟了自己的前程。因為這次說人情的是齊泰,他是我的頂頭上司,我實在不敢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