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聽了,立刻叫一個鬼卒再把齊泰抓來。齊泰到了之後,包公道:“齊泰,你身為監司官員,怎麼反倒給知縣講人情?”齊泰辯解道:“俗話說得好,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要是任知縣不肯聽人情,我怎麼敢去講人情呢?就好比老大人您向來嚴格杜絕私情,誰敢拿私人書信來求您辦事?就算是天子下詔書不合理,您也會封還,何況我隻是個監司呢!這起冤死的事情,是知縣的罪過,不是我的過錯。請再容我申訴。”
齊泰申訴道:“縣官是最難做的,治理地方也有難處。要是杜絕了賄賂,就能做到門庭若市但內心清正。要是施政得當,鄉裏就會有歌頌之聲。如今任知縣施政多有差錯,被冤枉死的又何止一個巫梅?他過於看重人情,聽信的又豈止我齊泰一人?說不說人情由我,聽不聽人情由任知縣。他要是不打開走人情的門路,誰敢私下裏通關節?等到有人告發了,就牽連嫁禍給別人。冤有頭,債有主,不能隨意轉嫁責任。生前收受賄賂,死後就得受罪,我可不甘心被胡亂牽扯。”
包公聽了,說道:“齊泰,照你這麼說好像很有道理。你說知縣不肯聽人情你就不會講人情,這是隻知道指責別人,卻看不清自己。你要是不肯講人情,怎麼會有人找你說人情呢?”任知縣連忙叩頭說:“大人說得太對了。”包公道:“聽人情的不對,講人情的也不對。聽人情的耳朵太軟,罰你做個聾子。講人情的太會耍嘴皮子,罰你做個啞子。”於是判決道:
“審理查明,任事做官並非不明白事理,隻是因為要聽人情所以就不公正了;齊泰為官並非沒有能力,隻是因為要說人情所以就不廉潔了。如今罰說人情的齊泰做啞子,讓他有話也說不出來。罰聽人情的任事做聾子,讓他想聽也聽不見。這樣處置他們兩個已死之人。但對於現在還活著的官員,不用口頭說人情而是用書信,不用耳朵聽人情而是看書信,又該如何處置呢?我自有辦法。罰說人情的患上中風的痼疾,兩隻手都癱瘓寫不了字,就算想口述讓人代寫,可嘴巴還是啞的,又說不出來;罰聽人情的患上嚴重的頭風病,兩隻眼睛都瞎了看不見,就算想讓人代讀書信,可耳朵還是聾的,又聽不見。這樣的懲處,應該沒什麼遺漏了。隻有這樣,才能讓天理昭彰,讓人心痛快。”
包公批完判決後,又對巫梅說:“巫梅,你今生因為上官聽了人情而被冤枉死,來生賞你一官半職。”眾人於是各自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