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例子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把虛擬世界中的論壇認定為公共信息服務場所加以管製;第二,其中的原理和第一個例子一樣,是經由直接約束有限數量的版主或管理員,從而間接約束數量眾多的普通用戶,前者無形中承擔了某種連帶責任,不得不加強某種自我審查;第三,另一個功能則是一旦發現有違法犯罪現象,可以事後直接找到版主進行進一步追查。無論如何,這在深圳市也許還會有效,但是由於互聯網在國內沒有邊界,除非人為設立藩籬(比如限製所有外省市IP,像校園BBS那樣限製所有校外IP,這對騰訊公司來說無異於自殺),否則憑一個地方行政區之力無法完成這項工作。
實際上,廣東省在互聯網地方性立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05—2007年間,廣東省發布了《廣東省互聯網聊天室安全保護辦法》、《廣東省互聯網個人主頁及博客服務安全保護辦法》、《廣東省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安全保護辦法》、《廣東省互聯網遊戲安全保護辦法》,均要求進行實名製管理,但影響不大,也沒有出現異地認證之類的報道,但這至少反映了地方政府管理互聯網內容的一個趨勢(胡淩,2010)。
第三個例子盡管還沒有出台就因為官員口風不緊而擱淺,但是遭到的聲討並不亞於第二個例子。2007年7月4日(正是深圳公安局《通知》發布兩年後),廈門市工商局副局長田鋒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表示,廈門市正在醞釀一項地方性法規,可能要求網站實行嚴格意義上的網絡實名製——後台實名注冊,前台實名發表。正在討論中的處置辦法要求,今後在廈門的網站上發帖,必須用身份證上的名字。該副局長確定地說:“發帖全部實行實名製。”後來在輿論的抗議下該草案已經低調取消。
這個文件的預備出台不知道和之前遭到市民普遍反對的廈門PX項目有何種關聯,但是從互聯網發展的角度、從信息管製的角度看,這確實是一部 “惡法”。首先,一旦實行這樣絕對的實名製,可以想見,所有的論壇都將萎縮,像實名製之後的校園BBS一樣。正是由於網絡的匿名性保證了人們可以發表對社會和政府的看法,成為一個良性出氣孔道,否則如果可以輕易找到說話人,就沒有人敢於對所謂敏感話題進行發言了,他們會紛紛轉向外地論壇。其次,這也就大大增強了地方政府控製本地言論的能力,使得地方信息更難於向外透露(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使得互聯網這樣的新的下情上達的技術無法發揮作用。第三,全部論壇實行實名製還要花費巨大成本進行認證(如果由網站進行操作會使一大批經營者倒閉)。這個措施的極端做法和第二個例子一樣:隻有限製外地IP在本地論壇發言,才能收到最優的效果,才能保證用戶實名製落到實處。這個邏輯實際上就是校園BBS的翻版。
最後,據報道,2009年7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內地新聞網站實施實名注冊登陸製度,主要是“取消現行的新聞稿件匿名跟帖或發帖功能,轉而實施實名注冊登錄製度,即網民在新聞網站注冊時必須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通過驗證後方可登錄跟帖或發帖,對新聞事件發表言論。網民在跟帖或發帖上傳信息時,各新聞網站必須提示網民需經審核方可發表,而網民亦需對自己在網絡上發表的言論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各新聞網站不能再針對新聞事件設置網民投票或民意調查等”(賀鵬飛、趙璐,2009)。由於該消息尚未得到明文確認,當時並沒有引起網民反對,但在第二年這種實踐得到了國新辦的確認。該措施意在限製網民對熱點新聞的評論,但其最大的後果之一是將新聞網站倒退為無法和網民互動的Web1.0媒體,這樣更多的網民將湧入博客和論壇發表意見,新聞網站用戶數量將會減少。而且,如何確認實名信息也是一個問題,將會給網站發展施加巨大成本。
(四)網絡遊戲
網絡遊戲中的實名製是目前設計實施最為詳細的一個,其目的主要是預防未成年人網絡成癮。最早是在2005年7月12日,信產部和文化部聯合下發《關於網絡遊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幹意見》,第十二點明確規定“PK類練級遊戲(依靠PK來提高級別)應當通過身份證登陸,實行實名遊戲製度,拒絕未成年人登錄進入”,但沒有具體措施。隨後新聞出版總署向全國七家主要的網絡遊戲運營企業發出《關於開發網絡遊戲枙防沉迷係統枛的通知》,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發,終於在次年推出了全國性的“網絡遊戲防沉迷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