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在杭州掀起了討論“泔水油條”的熱潮,而這股熱潮的始作俑者正是當地的幾家報紙。他們每天以大量的版麵來爭論杭城是否有人用泔水炸油條的問題,引起了市民的恐慌。然而奇怪的是,雖然這個議題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在這件事發展的整個過程中都很少看見百姓的評論。原來,這幾家報紙都是在群眾還沒有來得及說話的時候,便讓這個議題撤出了報紙的版麵,等讀者們漸漸對整件事情明朗起來之後,正準備說話時時機已然錯過。而錯過了說話的時機以後,人們往往都會自動放棄表達的打算。
被媒介的議程設置剝奪了表達權的事例數不勝數。不排除媒介的幹擾,表達的自由就會時刻受到威脅。然而,媒介的議程設置效果是客觀存在著的,我們隻能呼籲抵製其負麵作用,卻不能完全根除這一功能。一方麵,必須嚴格限製媒介炒作新聞。用那些虛假的、罕見的、缺乏新聞價值的事件充斥媒介的大部分時間和空間,不僅浪費了資源,幹擾了視聽,更阻塞了有益的言論進入媒介通道。另一方麵,媒介之間應妥善分工。在同一時期,不宜過分集中的關注相同的問題,極力避免“媒介間議程設置”,而在不同的時期,又應適度而有選擇的回溯重要議題,加入最新的信息,並給欲言未言者一次補充意見的機會。
如果僅僅從表達者這個角度去考慮表達自由的問題,那麼,在衝破了上述幾道關卡之後,表達自由的前景似乎已經光明起來。然而,隻讓信息出門,卻不讓其自由地流通,表達自由同樣不可能徹底實現。
第五節信息流通的路障
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19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幹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收和傳遞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表麵上看,傳播與接受被賦予了自由的權利,但是傳播的過程是一條循環的鏈,鏈上包含有多個環節,特別是通過媒介來傳播的過程就更為複雜,決不是簡單的一發一收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光強調了傳播過程中表達和接受的自由,而不提中間流通環節的自由便無法真正實現自由的目的。這就像是在家與單位之間設置路障,沒有妨礙你出入家門的權利,也沒有剝奪你工作勞動的權利,卻使你無論如何都到達不了目的地。因此,還信息傳播暢通的通道成為爭取表達自由的新要求。
信息流通受限已給當代傳播造成了很多的混亂。這其中有一個例子非常典型,就是近年來一些西方媒介所製造的“中國妖魔論”。由於西方民眾無法收到來自中國方麵的聲音,隻能接受本國媒介對中國帶有偏見甚至誣蔑性質的報道,長期以來,便對中國形成了醜惡的印象。在他們眼中,中國隻有“宗教迫害”、“一黨專製”、“民族主義”和“盜竊技術機密”等等。可見,“隻有一種聲音的世界是最容易滋生偏見的。人們需要傾聽來自各個方麵的觀點和意見,因為隻有那些兼顧雙方、不偏不倚、並且力圖從最強烈的亮光下觀察雙方理由的人,才能真正了解那部分真理。”使人們認清事實真相最好的辦法不是直接告訴他們是什麼,而是把事實最多角度地呈現在他們麵前,由他們自己去判斷。密爾在他的《論自由》裏麵反複強調,意見的多元化對真理有益無害。因為真理總是點點滴滴地分散在各種各樣的意見中,“即使公認的意見不僅是而且全部是真理,如果不去遭受猛烈而急切的爭辯,那麼大多數接受它的人抱持這個意見就像抱持偏見一樣對它的理性根據很少有理解的機會。”
因此,開通信息流動的各種渠道,讓所有的聲音在觀點市場上自由的交彙融合是非常必要的。“守門人”的運用不應該是無節製的,相反,在信息流通的每一關卡,守門人都應盡力將信息放行。當然,欠發達國家針對西方大國媒介利用技術優勢對自身進行信息轟炸的現象,也應采取一些舉措,並給以還擊。總之,保持“多種聲音”是最基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