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和諧輿論傳播的隱性障礙(2)(1 / 3)

第三節傳者自身知識水平的局限

雖然傳播與人類共始終,但是,這並不表示傳播能力是人與生俱來的,也並不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遊刃有餘地使用它。我們不得不承認一部分人由於自身知識水平的局限在沒有任何阻礙的情況下根本無法清楚順利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更不用說用媒介將自己的想法和意見廣泛地傳播了。嚴峻的現實已向我們展示,文字媒介、網絡媒介等要求對象具有較高文化層次的媒介在日益忽略、遺棄這一部分知識貧乏者的聲音,形成了一種違背大眾傳播本性的媒介歧視。既然大眾傳播有能力將信息傳達到其他方式所無法企及的地方,比如大城市及農村的貧民,還有世界上許多落後的國家裏生活困難的人們。它也應該擔負起從這些“其他方式無所企及的地方”尋求信息、回收意見的責任。而事實上,在這些地方,人們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接觸媒介的機會大大減少,幾乎等於被剝奪了表達的自由權利。謝勒曾做過調查錄像機的擁有量與文化程度關係的實驗,結果顯示,有大學學曆的家庭擁有的錄像機數是中學以下家庭擁有量的兩倍。雖然錄像機隻是媒介資源的一種,但從此調查中我們不難看出,文化程度與媒介接觸水平之間的正比關係。

在傳播學關於知識溝的假說中有這樣的觀點:“在一段時間內,當媒介已對某個話題做過大量宣傳後,文化程度較好的人將比文化程度較差的人以更快的速度吸取該話題的知識。”這一假說在很多實驗中得到了證實。那麼,接受了新知識的人如果有更多機會利用媒介表達自己,而沒有接受或者反應較慢的人則與媒介更加疏遠,這樣的循環結果將有可能導致文化弱勢群體全麵退出大眾媒介的舞台。

蒂奇納、多納赫和奧裏恩為“知識溝”假說提出的五種理論中有一條:“印刷媒介的許多公眾事務和科技新聞以及印刷媒介本身就是以比較高社會階層的人的興趣和口味為取向,一切均以他們馬首是瞻。”我們認為,這不應該成為社會媒介歧視受眾的理由,同時,也一定能找出一些辦法解決文化層次較低者利用媒介的困難。一是要鼓勵這部分人的表達欲望。隻有他們自己願意說、並積極地去說,才有彌補知識差距的可能。作為媒介,應該考慮他們的水平,有針對性地傳播,這樣才能在促成理解新知識的同時,得到他們的意見反饋。二是不同的媒介具有不同的特性,針對文化層次較低的受眾群體應該更多地發揮廣播電視媒介的優勢。圖像和聲音對他們來說,比運用文字容易得多。三是記者還可以替他們說出他們自己表達不出來的意見,當然,“替言”的前提是記者深入到這些低層次的群眾中間去,詳盡深入地了解他們的想法,並作真實的報道,而不是毫無根據地猜測。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教育的普及,拙劣的尷尬境地是可以改觀的。然而,當所有的人終於有能力平等地利用媒介傳播自己的聲音時,他們也許又會發現一個新問題,那就是,在媒介的議程表裏,根本擠不出他們的時間。

第四節媒介議程的幹擾

當我們想說話的時候,常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自己剛要發言或者正說到一半,卻忽然有另外的事情或其他人發言打斷自己,而自己也無法再扭轉局麵,注意力就此轉移。在大眾傳播中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媒介既可以為公眾設置議題,也可以隨時改換議題,棄置議題。而公眾雖然是主觀能動的主體,但在媒介的引導下,便會變得盲目跟從,注意力很容易轉移。自1958年諾頓·朗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大眾媒介的議程設置功能後,已有很多的相關研究證實了這一假說。諾頓·朗說:“在某種意義上說,報紙是設置地方性議題的原動力。在決定人們將談論什麼……問題上,它起著很大作用。”伯納德·科恩也認為報紙在告訴它的讀者該想些什麼時很有威力。

正是由於媒介具有的這一強大功能,使意圖表達自己的觀點和關注興趣的人們常常找不到發言的契機,有時即使僥幸進入了媒介發布和討論的內容,由於不夠突出,或者受眾的注意力集中在另外的問題上,仍然無法收到良好的傳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