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和諧輿論傳播的隱性障礙(1)(1 / 2)

假使你要去一個地方,沒有證據表明此地將會危及你的安全,而你最終卻沒有實現這個願望,可能有多少種理由?假使你想表達一個意見,沒有規定指明這種意見的違法性,而你最終卻沒有達成這個目的,又會有多少種原因?

提出這兩個問題,並不是為了故弄玄虛,而是想通過對這兩個較為淺顯的問題的思考,折射出我們正想探究的那個問題的答案,即:表達自由存在著哪些障礙。

自17世紀英國的約翰·密爾首先提出言論和出版自由的口號至今,已經過去了350多年,而這幾百年的時間正是人們對言論與出版自由所屬範疇——表達自由的認識和追求的曆史。在以往對表達自由的研究中,人們多從哲學、法律、政治等層麵入手,尋找對自由的控製因素,而這些因素經過大量專家學者的深入研究之後,已經為人們所警覺,並且在理論聯係實際的過程中加以自覺的抵製。因此,經過幾百年的鬥爭,我們終於使這種自由在世界大多數地方被承認,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受到法律的保護。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19條規定:“人人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那麼,表達自由是不是從此便可以不成問題了呢?顯然,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這其中的原因,除了已為人們有目共睹的政府控製依然存在以外,還有許多隱性的束縛,成為通往自由之路上的無形障礙。如果我們不把這些障礙查清並且逐一清除,而隻是一味地要求減少政府控製,增加法律保障,我們就會在追求表達自由的過程中陷入一個又一個伏擊,最終隻能無力地仰望自由的彼岸。

我們下麵將從輿論、物質、知識、幹擾、流通和語言六個方麵來揭示表達自由所受到的隱性威脅,並試析排除這些威脅的途徑。

第一節對輿論譴責的畏懼

法律給了每個人說話的權利,卻並不保證每種意見都被聽者所接受和容忍。當一種觀點的表達有可能遭受來自各個方麵的猛烈攻擊和憤怒譴責時,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必然會三緘其口。傳播學中的“沉默的螺旋”理論認為,人們在發表自己的觀點前,會試圖以“準統計的方式”判斷未來哪種觀點會占上風,哪種觀點會拜下風,並以此作為自己是公開說出觀點還是因恐懼孤獨而保持沉默的依據。而當他們越是沉默,其他人就越是覺得某種觀點不具有代表性,於是便繼續保持沉默。表達的權利就這樣被占有強勢地位的輿論所吞噬。

輿論是大眾意見的彙集,是“社會狀況的溫度表,人心向背的顯示儀”。然而,必須指出的是,輿論並非真理,它隻是相當數量的人“對特定事物所持的相同或相近的看法和見解”。輿論與真理相悖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在日心說與地心說相對抗的過程中,社會上大多數人都相信教會提出的地心說,而視堅持真理、不畏強權、勇敢表達自己觀點的伽利略、布魯諾等人為異類甚至是妖魔,從而導致了兩位偉大的科學家極其悲慘的命運。可見,多數人的聲音並不一定總是比少數人的聲音更值得傾聽。即使這些分歧給一個問題的解決製造了麻煩,但隻要能夠彼此豐富見解,促成思維的開拓與發展,人們還是傾聽來自各個方麵的聲音。密爾指出:“如果發現有什麼人在什麼問題上的意見是與舉世一致的意見相左的話,即使舉世一致的意見是正確的,從那些少數異議者為自己進行的辯護中也總有值得一聽的東西,如果他們沉默了,真理將有所損失。”

在特定的曆史時期代表真理還是代表輿論,成為大眾傳播媒介值得權衡的問題。放棄真與善的追求,一味迎合或者妥協,從長遠來看有害於社會。在人與真理的天平上,大眾媒介選擇真理正是為了實現人的更本質的利益要求,如果大眾媒介隻從人口統計學角度決定傳播態度,人類就不能進步。

大眾媒介具有傳遞輿論、發揚輿論、設置輿論和引導輿論的功能,還對個人具有威脅、震懾的作用。所以,“一旦媒介的主旨和多數人觀點之間存在裂縫,便會導致沉默的大多數”。即媒介不僅會讓少數人保持沉默,還能讓多數人閉嘴。對此,伊麗莎白·內爾—紐曼十分肯定地說:“我從未發現沉默的螺旋與媒介的主旨相悖,因為,願說出觀點的勇氣還部分取決於來自媒介的支持與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