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輿論傳播中的媒介恐慌與恐怖行為(2)(2 / 2)

那麼,應該如何解決媒介在報道恐怖事件的同時又可能助長恐怖事件的兩難困境呢?2007年,加拿大基爾大學查爾斯·泰勒教授因倡議西方和伊斯蘭國家加強對精神世界的考察以應對恐怖威脅而榮獲坦普爾頓獎,並得到80萬英鎊獎金。泰勒認為,“促使一些人采取恐怖主義行動的不僅僅是社會經濟因素,還有他們的生活無意義與無價值。因為他們覺得生活沒有目標,所以一些人就來給他們提供某種‘事業’。”例如,英國倫敦爆炸案的恐怖分子,其實大多數人已經完全融入了英國社會,並且非常成功,但他們還是走上了恐怖襲擊的犯罪道路。因為這種行動被套上了“聖戰”的光環,增添了英雄主義的色彩,使得青年穆斯林找到了自己渴求的“生活意義”與“人生價值”。因此,阻止他們走向恐怖主義的唯一途徑,就是重視和關注他們的精神追求,設法解讀和剖析某種“邪惡的精神性”和感召力,並在他們所追求的生活意義與人生價值這個問題上給出一個更好的答案或指導。換句話說,世界絕不能隻打擊恐怖活動,而不思考恐怖活動產生的根源。我們必須提出震撼人心的、令人信服的思想觀念和人生價值,以反擊一些恐怖集團似是而非的極端思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博拉朵莉認為,參與“9·11”事件的恐怖主義者並非是一群烏合之眾或者偶然聚合、集結在一起的個體,他們有著明確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反對的不是美國這個特定的國家,而是在啟蒙運動時期由哲學家首次加以表述並最終在美國得到最完美和最全麵的體現的哲學概念:現代性和世俗化。因此,博拉朵莉迫切希望哈貝馬斯和德裏達——她認定,他們是啟蒙思想在當代西方真正的繼承人和代言人——對此做出反應,用他們從啟蒙思想中承繼而來的武器對此事件進行解剖和還擊。

對於新聞媒介及其傳播者,大多數學者既不同意采取政府加強新聞檢查的辦法,也不同意讓新聞媒介處於完全自由的狀態,認為這些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有學者提醒記者,媒介在戰爭期間負有雙重責任:一是發現真相,並且盡可能全麵、準確、公正地報道它;二是保證新聞活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會威脅到合理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阿龍·瑪希哲南在《亞洲媒介擴張對人們認識種族衝突的影響》一文中提出的建議是:(1)讓記者在新聞院校讀書時不僅要奠定準確、公正、客觀、平衡的理想的新聞報道基石,而且要進行跨文化學習,培養學生對文化差異和世界觀分歧的認知。(2)每個主要媒介可以根據自己的特定需要為那些沒有實踐經驗的記者開設文化定向課程,讓他們對媒介文化有基本認知。(3)可以設立媒介監察辦公室,以幫助人們充當向導、消除疑惑、處理投訴、解決爭執、監督檢查。

溫卡特·艾伊爾的觀點是,在構建合理的自律體係的基礎上,要求記者自願遵守一些由媒介從業人員或專業的媒介組織提出來的報道原則:一是強調新聞人員對恐怖分子及其幫凶利用和操縱媒介保持警惕;二是禁止出版可能妨礙政府處理危機的信息;三是限製播出對恐怖分子的采訪;四是要求媒介在政府人員和恐怖分子或其代表進行敏感談判的時候,淡化處理一些可能引起更大範圍恐慌或者過分擾亂公眾情緒的消息;五是號召記者一定不要成為恐怖事件的參與者。

總之,媒介作為公眾接受信息、了解新聞和觀察世界的窗口,它必須履行起真實、客觀、公正、平衡地報道新聞事件的職責,媒介報道真相的權利和公眾了解真相的權利均應得到尊重。同時,媒介也不能對它的傳播行為所引起的大規模的心理恐慌、社會混亂甚至新的恐怖活動無動於衷、不聞不問。我們認為,媒介重視並接納這些建議,不會束縛其手腳。對於那些知識淵博且經驗豐富的新聞工作者來說,他們完全可以在堅持專業新聞立場的前提下,以相互體認、相互理解和換位思考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和危機處理者互動、合作,對各種新聞事件做出準確、公正、客觀、平衡的報道,為公眾提供全麵、真實、優質的信息,獲得公眾的信賴與支持,充當起引導與教育公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