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危機傳播與輿論引導(1)(1 / 3)

和諧輿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輿論基礎。沒有和諧的輿論,很難有和諧的社會,二者相輔相成,緊密聯係。正確認識和諧輿論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係,既是媒體的重大理論課題,也是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特別是在大規模突發事件中,如何作好危機傳播,發揮輿論的引導作用,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一節危機傳播的特點

一、危機與危機的類型

美國學者羅森塔爾和皮恩伯格認為,危機是“對一個社會係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架構產生嚴重威脅,並且在時間性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斯蒂文·芬克(Steven Fink)的危機傳播的階段分析理論認為,危機事件的生命周期一般可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危機潛在期、危機突發期、危機蔓延期、危機解決階段。在危機突發期,危機突然爆發,而且演變迅速,持續時間最短,但是對社會的衝擊和危害最大。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二、危機傳播及其特點

危機與傳播之間有著某種內在的聯係,危機事件引發危機傳播。有人將危機傳播定義為:“在危機事件發生之前、之中以及之後,介於組織和其公眾之間的傳播。”也有人認為“危機傳播就是在危機前後及其發生過程中,在政府部門、組織、媒體、公眾之內和彼此之間進行的信息交流過程”。由此可見,危機傳播是因危機而產生,采取各種傳播手段,對危機信息加以有效控製的傳播活動。危機的發生可能危及組織或個人生存的危險,也可能是一個扭轉劣勢的轉機。因而,危機傳播的目的是通過信息溝通對危機發展、突變和解決過程進行幹預和影響,增強社會預防危機和克服危機的能力,減少甚至避免危機損失。

危機傳播研究發端於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它被用來預測假設的政治形勢,其目的是防止類似危機的發生,並預測采取措施的價值。1962年在泰勒案例中,危機傳播研究領域從政治領域拓展到經濟領域。世界範圍內的危機傳播在20世紀90年代得到長足發展,並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研究領域。2003年“非典”是中國危機傳播研究的轉折點,對“非典”的報道是中國媒介史一次重大的危機傳播事件,而“非典”之前對危機傳播的研究,主要局限於企業公關,金融貿易領域。“非典”使中國政府和媒體經曆了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化解危機的過程,之後,危機傳播正式進入傳媒的研究視野。2006年1月8日,我國國務院頒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簡稱《預案》),其目的在於:“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預案》的頒布為危機傳播奠定了基本的方向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