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緩解來自瑣事的壓力(2)(1 / 3)

再有就是這種愛情的欺騙性,說“欺騙”好像有點太嚴重了,因為當事人絕沒有欺騙對方的意思,明知對方已經有家室,或早已名花有主,但就是不拒絕也更不願意拒絕這份感情,於是乎彼此互相吸引,盡情地享受這“難得”的“愛情”,反正各自的另一半也不知道。讀到這裏可千萬不要害怕,這可和一般意義上的婚外戀不同,彼此雙方都好像是愛情的大師,非常能把握這個“度”,絕不會因此而影響自己真正的感情的主體,他們依然深愛自己的妻子或男友,依然算得上是個忠誠的人。但這就像買優惠的東西,買一送一,工作的同時又愉悅了自己,何樂而不為呢。

辦公室戀情的弊端也是一目了然的。首先,無論你們之間的關係進展得多麼順利,你們所處的環境本身就是一隻“摧情惡手”。伴侶雙方無論白天黑夜都在一起,很可能會使一些小小的摩擦進一步激化。再好的感情也需要一些彼此分開的時間,以便雙方都有可能做屬於他們自己的事。

嫉妒也是讓你大傷腦筋的事情之一。由於你們必須對這份感情關係保守秘密,其他同事很可能因為不知情而去挑逗你的伴侶。你得時刻提醒自己:這樣的調情在辦公室中實在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要是不能讓自己的頭腦保持冷靜,秘密就保不住了。

在開始選擇對象與你共奏諧音之前,你必須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如果有朝一日你們決定分手,應該如何麵對隨之而來的尷尬場麵?為此,你需要對你選擇的約會對象進行評估,看看他(她)的職位,想想分手的後果。

公司規定禁止辦公室戀情的發生,自然有它的道理,職員不必想著去打破陳規,而應該謹慎自己的言談和舉止,積極地配合規定的執行。如果可能其中一個人離開是不錯的選擇,若不得已要同在一個辦公室上班,戀人之間不可太親密,保持普通同事的交往,不要引起誤會才好。

小貼士

辦公室戀情九誡

“兔子不吃窩邊草”,的確發生辦公室戀情可能被勒令“回家”,不可不慎。不過,也許能夠防堵的話就不叫做愛情了吧。為什麼還有許多上班族明知故犯?美國精神療法專家姬達?卡爾博士解釋說:“愛情到處都可能發生。人們如今在工作上投入更多時間,也更重視事業,毫無疑問工作場所自然成為遇到情投意合異性的地方。”近年來,許多雇主也屈服於辦公室戀情潮流,承認它無法避免。雖然形勢越來越好,但當事人不能高興得太早,最好能先評估自己能否承擔壓力,不會被辦公室戀情的後遺症擊垮。

第一誡:不要一頭栽進去

如果你和辦公室裏的帥哥或靚妹僅止於花前月下約會幾次,而你們其中一人已打算中止戀情,你們仍可以恢複同事關係而不致有太大的副作用;但如果你們一開始就已經纏綿悱惻,那麼想在上班時間不受他(她)的影響,就不那麼容易了。這就是為什麼一旦發展辦公室戀情,一定要別急於約會;在公司的派對上盡量謹慎;在開始的幾次約會中最好不要喝酒;不要在戀情的觀望階段讓任何東西幹擾了你的判斷。

第二誡:保密

如果別人發現了,他們會開始猜測你下班後去哪裏,而不再關心你的工作表現;或者你的同事開始認為你是那種收集男友或追求女友的人,而且假設你是和一位高階主管約會,別人更可能把你想得不堪。如果不希望有人以錯誤方式來評估你的能力表現與價值,謹慎處理八卦傳聞,你可以將你們到公司上班的時間錯開;盡量別在上班時間碰頭,並盡量減少獨處的時間;不要把私人事情帶進辦公室。

第三誡:對外統一口徑

事先商訂好一套說法,然後保持同一論調,避免他人亂猜。

第四誡:被發現時保持冷靜

別像驚弓之鳥般掉入別人的想象中,正如曼哈頓精神療法專家伊凡的看法:保持鎮定並不是要你說謊或甚至否認,而是以一種有尊嚴的方式告訴對方說,這不需要討論。所以,除非是你的上司開門見山地質問你,那時你可以先表明開始沒有告訴他是因為你不認為這會影響到你的工作表現,然後坦白戀情,最後重申你自己能控製得很好。

第五誡:選定時機公之於眾

戀情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兩人都覺得彼此關係已經穩定了,公開戀情不影響兩人的關係,這時候不妨選定時機和方式公開。而當你準備公之於世,做法要有技巧,盡量別在上班時間,可以挑選郊遊或活動時,氣氛不要太嚴肅。

第六誡:別失去理性

如何避免露出你已失去專業眼光的形象?那就是你們應盡量避免太密切的合作。如果你必須評估他(她)的工作,不要對他(她)過於寬待,但也不要矯枉過正,失之過嚴。

第七誡:千萬別嚐試在辦公室親熱

如果你們在辦公室親熱被主管發現,可能被立馬解雇。這並不是光彩的事。

第八誡:不要討論薪水

同一家公司做事,職位一樣,但如果你的薪水比他(她)高,會很有罪惡感,並令對方感到不平衡,所以免談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