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夢遺紀——夢遺處處,後遺無窮,雲雨方罷,煙雨蒙蒙。(1)(3 / 3)

能兄:我本以為我也可弄成一個“主婦”,和您共組一個“兩合家庭”,所以三道門的鑰匙早就給您配好,這就是我歡迎您在我家“美人、名馬、英雄”聚會的鐵證。

豈料天不從人願,搬來石牌後情況突然變得很壞,如今我連普通秘書都請不起,遑論“伴侶秘書”?許是由我初選由您決選而成,可見在我心中也是一美。眼見美人別抱,任何男人都會有“酸溜溜”之感。兩個月來我所以能忍受,一因我倆感情有如手足兄弟,二因我對許還沒發生感情,三因我也有一美(前為祖,後為董,祖並允為我之妻)在側,使我心理獲得適度的平衡。祖是我的“噴火美人”,可使許對我不起任何惡性反應;董是我的“滅火美人”,可使我對許不起任何雜念。故始終能相安無事,而我的心波也就一直靜如止水。

董走後,我立刻陷入一片苦悶中,對許之存在反應極為不正常,但仍能運用理智勉強控製,不料18日我兄來寒齋幽會後,知您在室內和許談情說愛,我就在室外猜測你們的情節動作,內心所受刺激之大空前未有,猶如在掙紮饑餓線上的人麵前大擺盛宴,心想又有誰肯能分我一杯羹呢!

我兄識我於寒微之中,十多年來深感知遇之恩,所以此次才盡全力助我兄美化人生。

弟四十年來一直在與命運搏鬥,始終浮沉在極險惡的生命浪潮中獨處空幃,時耶?命耶?弟亦無語問蒼天!所幸子女已大,可從旁助弟筆耕。故今後除非極殊特情況,絕不再延聘任何男女秘書,目的隻為求一“心靜”,而不致再使弟“古井興波”。

倘我兄能諒解弟上麵的苦衷(此點我曾有言在先,想必能得我兄之諒解),即請另築香閨金屋以藏,於您於我於子於女於許均極便也。專此敬祝

文安!

弟 民 拜書

馮作民在《書癡籲天錄》一書中有一段自謂“願站在道義立場”,為蕭孟能“說幾句公道話”,因為蕭孟能對他有“知遇之恩”。現在密件出土,另設密室為蕭孟能配好鑰匙,由他“初選”由蕭孟能“決選”美女,“來寒齋幽會”、“助我兄美化人生”,這種關係、這種行徑,可就未免太那個了吧?馮作民在《書癡籲天錄》書中第1頁就說“事無不可對人言”,但是上麵密件中的事,他卻一字也不敢寫,這叫“事無不可對人言”嗎?馮作民書中提到蕭孟能王女士是“夫妻”、稱他們為“兄嫂”,這又是千古妙文!因為蕭太太一直是朱婉堅,馮作民明明知道,蕭孟能又何來一位王夫人?馮作民目無蕭孟能的四十年發妻朱婉堅,竟將許女士收為密友、把王劍芬推做夫人,如果這些也算是人間的“恩”、人間的“道義”,人間真沒有“公道話”了!

蕭孟能告我的案子,由於國民黨官方王異以下黑手的介入、由於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晃、黃劍青、顧錦才等的枉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獄。看了上麵蕭孟能利用馮作民的這些細節,才能覺察到這些促成冤獄的背景資料的複雜。由於我的耐磨善鬥,雖然最後蕭孟能被我打敗,以誣告罪坐牢並逃亡海外,但在過程中,我也飽受誣蔑與損失。我至今不諒解胡茵夢,為的是她在我和蕭孟能官司中作偽證,並且十八年後仍執迷邪惡,繼續在電視上歪曲事實,我隻好用連續七集的“真假胡茵夢”拆穿她,用證據使她無所遁形。

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使我丟了老臉、丟了老友、丟了老婆,但最後我反敗為勝,不但恢複了名譽,並且打敗了他們,還乘勝跟國民黨算了老賬,老李飛刀,追殺十八年,至今未已,李敖的可怕,連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於對活人,對死人也一樣。當年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時,說“如果戰端一開,那就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都要迎戰。如今我卻以為善報仇者,要再加上“敵無分生死”,才能更盡此義。例如我對蔣氏父子,便是如此。對死者鞭屍、對生者追擊,這才是報仇者的全麵公理,放眼天下,唯李敖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