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三疊紀——牢門一入,隻見三疊,情人再見,生死永訣。(4)(3 / 3)

三年以後,監獄官換人了,我跟這看守所也熟了,那時看守所輔導官是政工幹校出身的馮音汝少校,他為了使“囚情穩定”,在書刊進口方麵,給了我這特級囚犯不少優遇;在寄出信件的字數和檢查方麵,也給了我這特級囚犯一些方便,雖然是責任使然,但在出入之間,既不像其他輔導官那樣政工幹,想來還是該感謝他的。更感謝他的是,一天晚上,他同意我到庫房裏,把被“保管”的美少女照片帶回押房來,於是,那天晚上對著雙胞胎姐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淫。

後來為了蔡添樹越獄事件,看守所所長徐元麟和馮音汝都遭撤換,而我的案子也確定了,隨時有移監到“仁愛教育實驗所”的可能,因此我把兩張雙胞胎姐妹的裸照,藏在“藍燈字典”的硬紙封麵中,果然在1975年12月22日,我被突然移監到土城,照例又“保管”起我在景美軍法看守所的許多書物,但字典等工具書除外,於是夾帶中的雙胞胎姐妹便幸存下來,一直陪我到1976年11月19日出獄,方才完成“階段性使命”。

PLAYBOY 雜誌與我還有後緣,後來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訪問我,並在英文1990年年刊(PLAYBOY Enterprises,Inc.1990Annual Report)裏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從十五種外語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選出三位,李敖即在三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一房坐牢時,對麵是第三房,是小房間,有一位囚犯獨居。囚犯大陸籍,平頭,黑黑的,麵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說話、也不看書、寫字、也不出來放風、也不提出任何抗議和要求。對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沒有一點聲音地活著,像個鬼似的,令我們十分好奇。我們對他的任何關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給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來了,獄方加發毯子,監獄官孫紅全(這個人不錯)沿房開門,問寒問暖,問到這位第三房的怪人,也全無反應。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這怪人取名為“息先生”。他這種一句話也不說、一點聲音也沒有的囚犯,為我生平僅見。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看破紅塵,寧願自閉的。這樣子與“鬼”為鄰好一陣後,我們往往忘了第三房還有一個人在。聽說他早就服刑期滿,隻因為隻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獄。他後來被送到綠島“候保隊”了,這樣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斷孤島,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生”的例子,使我特別留意到囚犯的交保問題。留意之下,發現政治犯胡虛一他們所說“從沒見過一位難友是無保放人的”之言,確是實情。不過,在我入獄之前,我卻聽說有過無保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對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獄時,是沒有交保的。這一自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記得清清楚楚。魏廷朝這次跟我坐牢時,他因為早我二十四天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獄。他出獄後“仁愛教育實驗所”負責人告訴我:現在你李敖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獄,你隨便找兩個朋友保你吧!我一聽,就立刻拒絕了。後來他們糾纏不止,我這時記起魏廷朝無保放人的自述,我說,保什麼啊?魏廷朝就無保釋放過,為什麼老找我麻煩?不料他們說,誰說魏廷朝沒交保了?我們拿證據給你看!隨後他們果然拿出證據給我看,原來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證據後,我心裏一陣沮喪,在我眼中的台灣英雄,原來如此!不過,既然事已穿幫,我還是“執迷不悟”,我說,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是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我態度強硬,就暗示我沒保就不會放人,我說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也可。最後他們屈服,破例無保釋放。後來得知,我是國民黨所抓成千上萬的政治犯之中,唯一一個無保釋放的個例。

最有趣又最惡心的是:我的開釋證明書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悛悔情事”專欄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看了又好氣又好笑,明明政治犯無過可悔,卻硬要說他悔了過,這種強製悔過症,在我以前,就施之於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元勳——陳獨秀身上過。1937年8月25日陳獨秀出獄後,立即給《申報》編輯部寫信,表示:“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陳獨秀這一書麵聲明,《申報》不敢把它登出來。四十年後,國民黨“進步”了,至少不再發消息說李敖“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媽的國都被你們丟光了,還愛個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