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三疊紀——牢門一入,隻見三疊,情人再見,生死永訣。(3)(2 / 2)

還有一種檢舉,是跟以上檢舉別異其趣的,以上檢舉是檢舉別人,這種檢舉卻是檢舉自己,這就是所謂”匪諜自首“。”國特“們號召”匪諜自首“,信誓旦旦,保證自首以後既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諜“,為了安全,先”自首“了,這下子麻煩大矣!因為你一”自首“,”國特“們就如獲珍寶,以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負責人,一切唯你是問。結果一問三不知,”國特“們於赫斯怒,遂賜閣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實“,就是雖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實實交代出關係。結果閣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等。他領獎金你坐牢,一幕棄暗投明大戲,最後也以鼻青眼腫收場。

我住軍法看守所第二房的時候,正對麵是第十房,住著調查局的處長範子文,他被局長沈之嶽誣以”匪諜“,關進牢中。我早就聽說,台北武漢大旅社姚嘉薦命案,就是他主持”偵破“的,用的全是刑求逼供的手段,他在牢中大聲念佛,表達懺緒,聲聲不斷,至少有一聲應和姚嘉薦命案有關。我在”放封“時和他一組散步,我沒好意思問他姚嘉薦的事,隻聽他嘮叨他自己在調查局被刑求的事,我問他那你在調查局做處長,你也刑求人了?他說刑求人的事,他們高階層的不知道!我說那沈之嶽也不知道了?他沉思半晌,痛苦地說:“沈之嶽也不知道吧?”事實上,他被我問到死角,有苦說不出了。散步時他告訴我:“是不是共產黨,我們行家一’聞‘就知道,今天牢裏抓進來的。都是假共產黨,真共產黨他們根本抓不到!”範子文這話,自負中不失可信度,因為就近取材,眼前的紅色難友,簡直無人不假,判一二十年徒刑的,固比比皆是;判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範子文以外,關在第四房的調查局副處長李世傑也是另一個假“匪諜”。他做副處長時,負責處理國內“政治暗流”情報、研判“反黨反政府分子”、“分歧分子”的政治主張動向等。“奉命”把高玉樹等人當“敵人”看待,也“奉命”要視雷震、李敖等為“敵人”。自1951年至1965年,李世傑先後獲得陸海空軍褒狀、國民黨中央黨部獎狀、數度年終考績“特優”,記大功、蔣介石二次召見、贈給“玉照”等。蔣介石贈“玉照”、稱“同誌”後一年,“李世傑同誌”突然變成蔣家欽定的“匪諜”!他從雲端一頭栽下,從此掙紮在生死線上,展開了悲慘的人生。李世傑下獄後,兩次被判死刑,我記得最清楚的一張畫麵是:1972年9月12日,他第二次被判死刑,再度戴上腳鐐,行而歸。放封時他戴著腳鐐,不良於行,麵色死灰,但卻勁氣內斂,令人又同情又佩服。他那時是死刑犯,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5點鍾,都可能被提出去槍決。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時,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陽出來。這種夜夜驚魂的日子,真叫人難過。這種夜夜驚魂的折磨,終於在三十二個月以後,告一段落。1975年5月12日,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腳鐐再度離開了他,這時他五十八歲。同年9月22日,我從初判十年改為八年六個月,這時我四十歲。我早已搬到第八房,李世傑也搬到第九房,放封時與我在一起,談話漸多,交情也漸深。同年12月6日晚飯後,監獄官開了他的房門,通知他立刻收拾行李,準備移監綠島(火燒島)。李世傑在班長監視下,無法向我道別,隻好在提著行李、路過我窗下時,冒出“good-bye……good-bye”以為暗信。第二天清早,他便被解送外島了。李世傑走後十六天(12月22日),我也突被通知收拾行李,解送“仁愛教育實驗所”。景美軍法看守所時代,便就此告一結束。

1976年我出獄,我出獄後十年(1986年2月4日),李世傑也出獄了,他坐了二十年牢。出獄之日,太太已死了,家散人亡,他也老態龍鍾,這時他行年七十歲,已經是白發老人了。我深知李世傑博聞強記,筆下又行,聽說他出獄,亟思鼓動他寫出幾十年來的種種見聞,以存信史。1986年6月25日,我透過陳菊,打聽出李世傑的電話,跟他取得聯絡,說動他展開大寫作計劃。他本來隻想用化名寫,不敢用真名,我說你寫出來的事,一查就是隻有你李世傑才清楚的,你還賴得掉嗎?還是拋頭露麵迎頭痛擊吧!他同意了。同年9月30日,他的大作開始出現在我主持的“萬歲評論”、“千秋評論”上,連續發表,前後四年,直寫到中風死去。四年間,夜以繼日、鍥而不舍,寫出了兩百多萬字的揭發黑暗的文字,我為他印行的有《調查局研究》、《調查局黑牢三百四十五天》、《軍法看守所九年》等,都是內容翔實的不朽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