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9 走在紅毯那一天 ,是否得償所願(1 / 3)

Chapter9 走在紅毯那一天,是否得償所願

婚姻在紙上,愛寫在心裏

1

我們幾個老朋友好久沒見了,約在火鍋店敘舊。

任先生和莫小姐姍姍來遲,他們結婚六年,現在二十九歲,還年輕著。

樣子沒什麼變化。任先生留著大胡子,莫小姐頂著大腦門兒,他倆都穿著沒膝蓋的黑長袍,肅殺冷峻,像是來犯罪的。

“我倆上個月差點兒離婚。”莫小姐說。

她是小說作者,生活也跟故事一樣折騰。

大家停下筷子,準備勸解寬慰。莫小姐瞅瞅我們,撲哧笑了。

“相愛的人不需要結婚證,我們就想玩兒個行為藝術而已。”

這恩愛秀得,我們險些吐血。

莫小姐的文藝是骨子裏的。她過去的人生是一部香豔浪蕩史,去西安烤過串去西單賣過鞋,前任遍布中華大地。如果不是遇見任先生,她有可能裸奔到南亞賣淫。

“小莫,你到底有過多少男友呢?”我問。

“好幾十個。”回答的是任先生,他胳膊肘碰了下莫小姐,“給他們講講你2005年那段兒?”

“閉嘴。”莫小姐阻止他,“太黃。”

這無疑是反常規的夫妻關係。酒至酣時,他倆跟我們分享各自的性愛逸事,偶爾互相補充,捧哏鬥哏默契分明,像說相聲。

任先生和莫小姐的確不需要結婚證,紅皮白瓤黑字,太俗。他們大概永遠不會分開,脫韁又肯並肩的野馬,哪裏去尋。

任先生為莫小姐寫過一篇散文詩,大意是這樣的:

我聽了一首《老神仙》,我聽了一首《輪回間》;你還是一粒小塵埃,你還是一個小女孩兒。你依舊孤傲地站在畫麵中間,可是,我的姐姐,我們沾染了太多柴米油鹽。

2

Q先生和E先生是一對同誌戀人。

E先生的母親早逝,父親在南方跟大兒子生活,沒婚姻壓力。

Q先生的日子就沒那麼好過了。父母和表妹每年來看他兩次,軟磨硬泡地催婚。

“你都三十五了,北京房子貴,咱就在老家找一個結了吧。”

Q先生一聲不吭地聽他媽媽嘮叨,隻有在表妹插話時,會示威地咳嗽兩聲。

表妹的確討厭,她敏銳地發現了臥室的蹊蹺,刑偵天賦堪比福爾摩斯。她跟老兩口兒分析:“裏屋的床單被褥一直沒見換啊,哪次來都是新的。他跟那個E先生,不會是睡一張床,再布置出另一間來唬你們吧?”

逼供之下,Q先生招了。父母哭天搶地,把E先生推出門去。

“你們趕走他幹嗎,這是人家的房子!”Q先生惱怒。

無法招架不孝之名,Q先生還是去相親了。E先生得了抑鬱症,一天比一天瘦。等Q先生回來,他已經像隻鬼了。

相親沒成功,表妹那兒又鬧離婚,全家雞犬不寧。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啊。”E先生說,“咱倆這家也十多年了,我早當跟你結婚了。”

Q先生淚流滿麵,他從沒聽他說過情話。

幾天後,E先生過三十九歲生日。Q先生送他一份禮物。

是兩張手寫的結婚契約。

“曾經我還小,隨時想跑。現在我多開心看著你越來越老。”

我上次見Q先生,他仍然在跟家人周旋。他笑著說:“總會有辦法的,一切會越來越好。”

3

我家有兩個大木箱,紅漆銅鎖,是母親的嫁妝,舅舅親手做的。

裏麵藏的陳年寶貝,跟箱子一般滄桑。生產隊大合影啊,我和我姐的滿月照啊,厚厚一遝黑白記憶。

“你跟我爸的結婚照呢?”我好奇。

“沒有。”母親語氣生硬。

我這才想起,不止結婚照,我連結婚證都沒見過。

母親恨父親,我一直知道。

他們的婚姻前半段,是窮,一串糖葫蘆分三天吃光,父親隻留一顆山楂給母親。

他們的婚姻後半段,是苦,父親血栓中風加骨折,母親陪床伺候,洗腳水涼了燙了都要挨罵。

“等我死了,換個地方埋。”這是母親的原話。

一次偶然,我“找”到了父母的結婚照。老相冊第一頁是母親的照片,頭向左,最後一頁是父親的照片,頭向右。兩張照片各有一側邊緣是裁剪過的,拚上一看,是張完整的合影。

我緊張得直吞口水,在母親進屋前,把照片塞回原處。

是多刻骨的悔意,讓她拿起剪刀。

1978年到2015年,三十七載。他們從養雞改養豬,從養豬改種地,一起看著我跟我姐畢業成人。這情分已然太深,縱使再恨,在陰陽相隔後,也應該消掉了。

我沒見母親因喪夫落下半滴淚,但她時常會盯著空床發呆。

她平靜地說:“過幾年,埋一起吧。”

漫長歲月,才是契約的本質。彼此陪伴,是無法杜撰的事實。

母親打開箱子,從包裹底下掏出個紅布包。

沒有愛錯的人,隻是你不甘心

1

我曾羨慕所有跟初戀結婚的人,這概率可以跟中五百萬媲美。在大多數故事裏,情路該比蜀道難才對,不是嗎?

一開始,你輾轉難眠:“我從來沒有這樣心動過。”然後,你百般推敲:“究竟誰愛誰多一些呢?”再後來,你咬牙切齒:“難道是我看錯了?”最後,你幡然醒悟:“也許對的人,依然是下一個。”

愛到血氣上湧,恨到悔不當初。當前任可以湊一支足球隊,犯規的哨子給月老吹爛,你終於成了情感遊戲裏金剛不壞的守門員。

總有小孩子問我:“失戀了很受傷,吃不下、睡不著,咋辦?”我說:“等下一個好咯。”他們都會搖頭,說:“忘不掉啊,分分鍾百爪撓心。”

“那好,你發個微博,把想說的都說出來,定時在以後某一天發。”我支的招都是親身試驗過的。

一個孩子照辦了。某夜他正跟朋友飲酒作樂,刷出了自己那條死去活來的獨白。他覺得矯情死了,趁沒幾個人發現趕緊刪掉微博。

我們總是在錯估自己,以為念念不忘很容易,隨著時間變換麵目而不自知。

2

相處的意義,隻有離別以後才能蓋棺定論。這跟曆史一樣,當局者迷。

分手的N年後,你把某個前任埋進記憶墳墓,立了座碑,上麵刻著“渣男”或“賤婊”。提起相愛初始,基本用“眼瞎”兩字概括。

我跟秦同學經常一起吃夜宵,每次都是我點菜。她天秤座,典型選擇恐懼症。

剛吃半串豆腐卷,她怪叫了聲,說前任發微信來了,臉色忽陰忽晴。

“你想複合?”

“當然不,我恨他!我隻是想讓他還錢!”

秦同學當初極其重視這份初戀,用四分之三的積蓄給那男人買了蘋果筆記本電腦,又把剩下的四分之一積蓄借給他交房租。那男人照單全收,感激涕零,然後摟著別的妹子跑了。

她把這當作人生汙點,不翻案無法抬頭走路。可當初卻沒有猶豫過,認定他是不二人選。

“是你心甘情願的,何必恨他呢?”

“我恨的是自己,這段戀愛羞辱了我的智商,要知道,我可一向是深思熟慮的人呢。”

耿耿於懷的事,多因為結局不如預期。感情沒了,理智來了,吃的虧都如數家珍,曾經甘願犯賤,現在想把自尊心贖回來,晚了。

熱戀中的人都被施了障眼法,壓藏心裏的受虐欲望被激活。

“你要我怎樣?我改。”“我喜歡你是我的事,你可以不用管。”這些把自己都感動到哭的廢話,有朝一日會讓你想撕爛自己的嘴。

3

小可知道,他們注定會不歡而散。所以,她提早放棄了他,在反目成仇之前。要知道,這決定不好做。許多人談戀愛用兩年,分手卻用三年,不是出於舊情難舍難分,而是在於計較得失,害怕敗得片甲不留。但凡有些轉圜餘地,占了上風,就沒勇氣撂挑子了。

人都是貪婪的,回了本兒希望賺更多。在愛裏也一樣,誰也不願自己的背影更狼狽。

小可不一樣。她是個很會趨利避害的文藝女青年,卻也曾頭腦一熱當了把小三兒。

“到底為什麼會愛上一個人呢?”她拖著慢悠悠的南方腔,聲音埋在印花絲巾裏。忽而,她篤定地自答道:“應該是酒窩。”

她沉迷的男人有一對大括號似的酒窩,微笑和發怒時都會變深。他們在認識一個月後,情不自禁地相愛。悲劇的是,那男人有未婚妻,同居了兩年,養的狗也兩歲了。小可用全部的理智判斷分析,如果那男人和未婚妻分了投向自己懷抱,那證明他不專情、沒責任感;如果立刻一拍兩散,彼此又做不到。

於是她跟男人嚴肅地談判:做三天戀人。

他倆惜時如金,去南鑼鼓巷買陶笛,去後海劃船聽彈唱,去太古裏喝酒吃Pizza,瘋狂而傷感地尋找浪漫,連場電影都不敢看,害怕烏漆墨黑地白費兩小時。第三天夜晚,他們上床了,之後背對背地哭。

第四天,小可跟他如約分手。她一個人跑去電影院,眼淚在3D眼鏡後麵泄了洪。

小可克製住了自己,然後用漫長的時間來接受遺憾,漫長到超乎預期。錯誤的情感跟電影一樣,若不見好就收,那就是徹頭徹尾的荒誕劇。

“我的確不甘心,但我至少沒有釀更大的禍。我們在彼此記憶裏,應該是完好的。倘若再進一步,可能就是齷齪,就是相厭。”

4

年少時,我曾心心念念地盼著遇到個人,陪我去西藏。想象著我舉起相機,她揚起一臉紅血絲,站在白烈烈的陽光下。後來啊,我還真遇到那麼個人,脫俗清透,愛單反愛旅遊。後來我倆分了,性格差異太大,她受不了我的邋遢,我受不了她每十分鍾塗一次防曬霜。

我討厭安慰,除非真有人能安慰到點兒上。那個朋友說:“唐僧西行的路上,還會遇到小雷音呢。你以為修成正果抱得真經,其實是變相的劫難罷了。在接近美好的路上,總會遇到假象,那是修行,不是錯誤。”

你愛上一個人,以為他能成全你的美夢,這期待本身就不科學。他隻是他,不是你的夢。

一旦選擇了,誰都是對的。愛,就是實驗的過程,沒有理所當然的結局。

不否定走過的路,也不辜負談過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