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對主持人的語言有什麼要求?《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方案》中“堅持使用標準普通話和規範的漢字”會不會使一些地方台麵向本地觀眾的特色節目受到限製?
答:廣播電視對語言文字的使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的規定。例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廣播、電影、電視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但經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可用方言作為播音用語,戲曲、影視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方言的,可以使用方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廣播電視要注意維護祖國語言文字的純潔和規範。主持人語言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有示範作用,為避免以訛傳訛,第26號令要求以普通話為基本用語的播音員主持人,應當取得與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方案》提出廣播影視要堅持使用標準普通話和規範的漢字,幫助引導未成年人學習掌握和規範使用標準普通話。廣播影視節目要提倡語言美,倡導文明用語、規範用語,淨化語言文字環境,不能使用粗話髒話;除特殊需要外,節目主持人必須使用普通話,不要以追求時尚為由,在普通話中夾雜外文,不要模仿港台的表達方式和發音。應該說,這種要求是符合法律法規精神,也是為了糾正當前一些廣播影視節目主持人在語言文字運用方麵存在的隨意、不正確、不規範的現象。
應該說,這種規定不會對方言節目造成影響。因為上述規定的立足點是為了規範語言文字的規範正確運用,而不是為了限製方言,相反,這些規定都考慮了廣播電視中需要運用方言的特殊情況。例如,我們的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都有用方言來播音的節目。
問:近年來在主持人管理中遇到了哪些問題?
答: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廣播電台、電視台一直非常重視加強對主持人隊伍的管理,並不斷走向製度化、規範化。我國廣播電視主持人隊伍的整體素質也在不斷提高,廣大廣播電視主持人勤懇敬業,為我國廣播電視業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在肯定成績和主流的同時,我們也看到,由於主持人需要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少數從業人員不能完全勝任這項工作。近幾年來,有的主持人缺乏政治敏銳性,對群眾參與的節目引導不力,出現了一些播出事故,有的語言低俗媚俗,有的調侃捉弄觀眾嘉賓,有的奇裝異服,有的迎合低級趣味等等。
《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方案》提出要加強節目主持人隊伍建設,提高主持人的綜合素質。要堅決糾正節目主持人在著裝、發型、語言以及整體風格方麵低俗、媚俗現象。要求廣播影視節目主持人在著裝、發型、語言以及整體風格上,應該充分考慮全社會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欣賞習慣、審美情趣,切實做到高雅、端莊、穩重、大方,不能因過分突出個人風格、個人品味而標新立異、嘩眾取寵,不能為追求所謂的“轟動效應”而迎合低級趣味。提出主持人不宜穿著過分暴露和樣式怪異的服裝;避免佩戴帶有明顯不良含義標識圖案的服飾。主持人的發型不宜古怪誇張,不宜將頭發染成五顏六色;不要模仿不雅的主持風格,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廣大觀眾特別是未成年人審美情趣的極端個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為迎合少數觀眾的獵奇心理、畸形心態而極盡誇張怪誕的言行與表情。可以說,這正是根據近年來節目主持中出現的一些不良傾向而提出的要求,有較強的針對性。